主题: 粤高速A: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9-14 13:5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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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粤高速A: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 年 9 月 12 日(星期三)上午 9:30。

2、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2

号利通广场45层)。

3、会议召开方式:与会股东(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

的方式审议通过有关议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希元先生。

6、会议通知刊登在 2013 年 8 月 27 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7、出席情况

1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2 人,代表股份 551,075,4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1,257,117,748 股的 43.84%。其中,出

席会议的 A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 人,代表股份 545,084,863 股,

占公司 A 股股东表决权股份 908,367,748 股的 60.01%;出席会议的 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9 人,代表股份 5,990,600 股,占公司 B

股股东表决权股份 348,750,000 股的 1.72%。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通过委托贷款形式借款给广东省佛开高速公路有限

公司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广东省佛开高速公路有限

公司发放委托贷款总额陆亿元整,单笔期限不超过五年,利率按照实

际发放时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执行,用于偿还银

行贷款及流动资金周转,视股东资金需求及佛开公司资金筹集使用情

况允许提前归还。本项委托贷款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实施。

本议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549,757,46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 99.76%;反

对 1,318,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 0.24%;弃权 0 股。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545,084,86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A 股股东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2
(3)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4,672,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B 股股东总数的 78.00%;

反对 1,318,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B 股股东总数的 22.00%;

弃权 0 股。

二、《关于出售公司持有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

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需要,择机在股票二级市场出售

所持有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票。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

据市场和公司实际情况组织实施。相关原则如下:

1、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2、价格区间:根据证券市场情况,选择合理价位区间。

3、数量: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公司资金状况,酌情处置。

本议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549,757,46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 99.76%;反

对 0 股;弃权 1,318,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 0.24%。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545,084,86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A 股股东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3)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4,672,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B 股股东总数的 78%;

反对 0 股;弃权 1,318,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B 股股东总数的


3
2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姚继伟 周媛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意见书。

3、关于召开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4、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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