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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公告]亚盛集团: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时间:2013年11月13日 17:32:14 中财网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2013-095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3 年 5 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一年之内,使用总额不超过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 产品,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详细 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13-049”号公 告)。
根据上述决议,为了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本金安全 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提高资金的收益,公司于2013 年9月25日在中信 银行兰州高新区支行开立专用结算账户,账号为7461610182600008586。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 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用账户,以上专户仅用于购买理财产 品专用结算,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一、本次购买中信银行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1、产品名称:“中信理财之信赢系列(对公)13159期人民币理财产 品”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封闭型
3、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4、产品风险评级:PR1级(谨慎型,绿色)
5、购买理财产品金额:3,000万元
6、投资对象: 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投资于现金、拆借/同业存款/ 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人民币利率掉期、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资产 支持票据、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受益凭证、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 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信贷资产、 信托贷款、委托贷款、应收债权、债权收益权、信托受益权、特定资产收 (受)益权、票据类资产、委托债权等等投资工具。
7、该理财产品的预期年化收益率:3.9%
8、认购期限:公司于2013年11月13日认购该理财产品,拟投资 期限为91天。
9、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信银行兰州高新区支行无关联关系
11、风险提示:
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不保证理财收益。除 产品协议书中揭示的通用风险外,具体风险如下:
(1)信用风险:本产品收益来源于产品项下投资工具的回报。如果
投资资产中的投资工具发生违约事件,使得产品到期时所投资工具的出售 收入或投资收入等可能不足以支付投资者收益,投资者收益将可能受到损 失;在此情况下,投资者收益将根据基于其偿还比率测算出的投资资产价 格予以确定,同时,产品将保留向发生违约事件的发行主体或借款主体的 追索权利,若这些权利在未来得以实现,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继续向投 资者进行清偿。
(2)市场风险:由于金融市场存在波动性,投资者投资本产品将承 担一定投资资产市值下跌的市场风险。如果人民币市场利率上升,该产品 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投资者将承担该产品资产配置的机会 成本。
(3)流动性风险:投资者没有提前终止权,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内, 投资者不得提前赎回,可能导致投资者在需要资金时无法随时变现。
(4)提前终止风险:如发生提前终止条款约定情形,可能导致理财 产品提前终止,且可能导致投资者无法获得预期的测算最高年化收益率。
(5)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设计 的,如国家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投 资、偿还等环节的正常进行,从而可能对本理财产品造成重大影响,例如 可能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或全部损失。
(6)信息传递风险:投资者应根据本产品说明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 及时查询相关信息。中信银行按照本产品说明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 发布理财产品的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及时与客户 经理联系,或到中信银行网站(http:// bank.ecitic.com/)、营业网点
查询,以获知有关本理财产品相关信息。
(7)延期清算风险:若在产品到期时,债券发行人或融资主体延期 付款或其它原因导致货币资金余额不足支付本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则产 品存在延期清算的风险。
(8)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 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或损失,甚 至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理财产品的 资金安全。“不可抗力”是指交易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 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产品说明 书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水灾、 其他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其他类似事件、新法规颁布或对原法规的 修改等政策因素。
(9)最不利的投资情形: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类产品,由于市场 波动导致投资工具贬值或者投资品种发生信用风险导致相应损失,则有可 能造成本产品收益全部损失。
二、风险防范措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 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结算中心、证券事务管理部具 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 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 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结算中心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 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 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 品。
(5)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 (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6)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 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高流动性的银行短期 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 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 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3年6月5日在交通银行兰州永昌路支行购买“领汇财富 慧得利”结构性对公理财产品人民币10,000万元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13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13-051”号公告),截止2013年7月8日,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和利息 已全部收回,收回本金10,000万元,取得的收益为30.68万元,实际取
得的年化收益率为3.5%。
2013年6月9日,公司出资20,000万元办理了兰州银行协议存款, 该协议存款为保本保收益性存款理财,年化收益率为3.8%,按季支付利 息,此笔协议存款期限为2013年6月9日至2014年5月27日,在此笔 协议存款资金存放满6个月后,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的进度,可提前支取不 超过总额30%的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兰州银行仍按原定协议利率分 段计息。
公司于2013年8月19日在交通银行兰州永昌路支行购买“领汇财富 慧得利”结构性对公理财产品人民币8,000万元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3 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3-070” 号公告),截止2013年9月23日,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和利息已全部收回, 收回本金8,000万元,取得的收益为26.85万元,实际取得的年化收益率 为3.5%。
公司于2013年9月25日在交通银行兰州永昌路支行购买“领汇财富 慧得利”结构性对公理财产品人民币3,000万元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3 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3-083” 号公告),截止2013年11月1日,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和利息已全部收回, 收回本金3,000万元,取得的收益为10.39万元,实际取得的年化收益率 为3.5%。
公司于2013年9月30日在中信银行兰州高新区支行购买“中信理财 之信赢系列(对公)13106期”人民币理财产品3,000万元 (详细内容 见公司于2013年10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2013-084”号公告),截止2013年11月7日,上述理财产品本金 和利息已全部收回,收回本金3,000万元,取得的收益为10.26万元。
公司于2013年10月31日在建设银行兰州铁路支行购买了“乾元” 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2013年第60期,金额10,000万元 (详细内容见 公司于2013年1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2013-092”号公告),截止目前,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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