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青岛双星: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12-28 21: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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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青岛双星: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形;无涉及变
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3
年 12 月 26 日上午 10:30 在青岛双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柴永森
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股份 128152637
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24,828,478 股的 24.42%。
3、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
的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审议并经股东现场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项:
1、以 128152637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份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
绿色轮胎智能化生产示范基地项目的议案》。
2、以 128152637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份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
王竹泉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以 128152637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份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娴慧、马焱出席了本次股东
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
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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