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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央行放开银行理财产品乙类账户 杜绝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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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2-13 17:2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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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央行放开银行理财产品乙类账户 杜绝关联交易
机构分析:为防利益输送 但银行仍可以绕开监管
2月13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一则通知引发市场关注,该文为中央人民银行今年1月27日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关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
有分析人士称,此通知主要在于放开银行理财产品做乙类户,直接参与交易,杜绝银行自由账户与理财账户之间的关联交易,但“通知并没有排除代持行为”,一位分析人士称。
通知明文规定:“管理人的自营债券账户与理财产品债券账户之间,以及同一管理人管理的不同债券账户之间不得进行交易。”
通知规定申请开设理财产品债券账户的管理人需要具有专门的理财投资管理部门,且与自由投资管理业务在资产、人员、系统、制度等方面完全隔离。
管理人关于实现每个理财产品与所投资资产(标的物)的对应,要做到每个产品单独管理、简章和核算。
另外通知规定了开办理财产品债券账户需要的各种资料,包括管理人与托管人或委托人签订的资金托管或理财合同协议以及销售文件等。根据规定,申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立债券账户的理财产品,应以单只理财产品的名义开户,但理财产品由非本行的第三方托管人独立托管的,也可以理财产品系列或理财产品组合的名义开户。
《通知》并规定,符合条件的理财产品,已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户的,应在一年内根据本通知的要求重新备案,并根据情况办理变更手续或重新开户。原账户内的债券资产应在过渡期内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转至新账户。过渡期结束后,未办理相关手续或原账户仍有托管余额的,同业拆借中心、上清所、中央结算公司应对原账户的债券交易、清算、托管、结算等进行限制处理,除履行未到期结算合同、卖出或转托管已经持有的债券外,不得进行其他操作。
《通知》自2014年1月26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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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分析:为防利益输送 但银行仍可以绕开监管
东莞银行银行业分析师陈龙表示,这是去年银监8号文关于规范理财市场的延续,与银监会的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和理财资产管理计划试点配合。
“原来一个银行理财只有一个交易账户,而该《通知》在上市银行中首先试点一个产品一个交易账户,有利于理财产品的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和单独核算,”陈龙称。
东方证券银行业分析师金麟表示,央行这条规定是为了防止利益输送的问题,银行过去的账户比较随意,“造成银行理财产品不是那么的规范,理财产品的交易中,有一些理财部分的亏钱会被转到自营的部分消化掉,此外还可能出现一些倒腾非标资产的不规范行为。”
金麟认为,虽然条例可以起到一定强化监管的效果,但是单单就理财而言,银行仍然可以绕开监管,例如不直接跟自营对接,先找对手方过桥,再卖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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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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