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苏州: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可传子孙
2014-02-18 16:4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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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苏州: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可传子孙

2014年02月18日 16:13:14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南京2月18日电(记者刘巍巍)记者18日从江苏省苏州市政府了解到,该市近日就城乡一体化改革出台规定,其中推进股权固化改革明确要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继承等权利,这意味着集体资产股份可以作为遗产传给子孙。

  苏州市出台的《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一体化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提出要实施股权固化改革,加快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步伐,深化以固化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股权为重点的产权制度改革,推进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人(户),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以及抵押、担保、继承权,确保农民收入增幅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幅。

  此外,苏州市相关改革方向还包括建立农村宅基地腾退流转机制、土地空间置换机制、全市统一的农村产权交易信息网络等,并首次提出了家庭农场的具体发展规模,以提升规模经营水平。

  目前,苏州市土地规模经营比重、工业企业集中度、农民集中居住率分别达到91%、92%和52.2%,农村集体经济总资产突破1350亿元,村均收入超过650万元,新型合作经济组织达到4168家,持股农户比例超过96%,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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