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将很快公布 大型银行或拔头筹
2014-03-21 12:5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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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将很快公布 大型银行或拔头筹

记者周萃 “综合各种迹象来看,优先股开闸的时机已经成熟,《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应该很快就会公布。”人民银行郑州培训学院教授王勇告诉记者。
  日前,市场传言证监会将于近期推出优先股试点,且大型银行有望拔得头筹,成为首批优先股发行试点。接受记者采访的多位市场人士表示,《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制定工作已基本完成,或将“很快推出”,而几家大型银行亦在紧锣密鼓筹备之中。
  优先股是银行补充一级资本的“利器”,但鉴于目前较高的市场利率现状以及银行股或将豁免“强制分红、可累计”等条件,发行成本可能会很高,因此多位业内专家担忧,银行发行动力会不足。
  银行成最佳试点对象
  “优先股实质是不确定期限的债券。”银行专家赵慈拉告诉记者。
  业内人士认为,虽然优先股具有股票的特征,但是它的“偏债性”更强,它同永续债之间具有很多共性。
  根据规定,优先股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
  由于银行股具有稳定分红派息能力、估值较低且融资需求高等特性,被认为是优先股最佳试点对象。市场消息亦显示,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在内的大型商业银行都处于紧锣密鼓地试点筹备之中。
  据证监会官员透露,证监会已准备在上证50指数成分股中试点,即样本为核心蓝筹的50只股票。上证50指数成分股名录显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8家银行股均在列。
  “发行优先股是创新资本工具的有益尝试,可拓宽银行的再融资渠道,减缓当前银行的中短期资本压力。”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认为。
  一级资本补充获“利器”
  业内专家认为,优先股融资大门打开,重要意义之一就是让银行获得补充一级资本的渠道。
  巴塞尔协议Ⅲ将银行资本划分为核心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以及二级资本等三类,并将监管的重点放在核心一级资本上。
  以系统重要性银行为例,11.5%的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中,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5%,从监管达标的角度看,其他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最多可提供的资本充足率改善分别为1%和2%,重要性大幅降低。
  “其他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所能缓释的资本补充压力相当有限,当前银行迫切需要补充的是核心一级资本。”曾刚表示。
  “从国际经验看,优先股是当前补充一级资本的有效工具,优先股的发行人以银行类金融机构为主。”王勇认为。
  据平安证券估算,按照1%的资本充足率空间全由优先股补充,银行业发行规模约为7000亿元。
  记者了解到,为满足资本工具合格标准,《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还对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作出特别的制度安排。
  比如,优先股的“优先性”之一,体现为具有固定股息,并需在派发普通股股息之前派发。在“强制分红”方面,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资本的或可另行约定。
  此外,普通优先股要求“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的差额部分应当累计到下一会计年度”,对“股息可累计”,商业银行亦得到豁免。
  “根据规定,核心一级资本‘不享有任何优先收益分配权,所有最高质量的资本工具分配权都是平等的’。所以,需要在普通优先股的基础上附加新的条款,方能实现核心一级资本工具创新的突破。”曾刚说。
  优先股发行成本抬升
  优先股能否成为有效的一级资本补充工具,还需要市场的认可。特别是豁免“强制分红、可累计”等条件后,银行优先股还面临发行成本抬升的问题。
  “企业感兴趣,投资者却一般,所以据目前测算,发行成本会很高,估计短期内很难全面推开。”一位从事上市公司财务投资的市场人士告诉记者。
  华夏银行发展研究部高级经济师赵玉睿认为,目前发行优先股的时机不利,参照今年以来的城投债利率水平,基本在8%至9%之间,优先股的利率水平应该与之相差不多。这对于银行而言,将是不低的融资成本。
  “但无论如何,资本补充工具总是越多越好,多元化的资本补充渠道总比单一渠道强。由于优先股发行成本较高,如果不是补充一级资本的特殊需求,银行发行优先股的动力不大。”赵玉睿认为。
  一家大型银行资本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优先股具有收益稳定的特征,保险公司等稳健类投资机构会青睐这一投资品种,特别是保险公司有持有长期稳定收益资产的需求,会成为投资主力。
  此外,关于银行优先股如何赎回及转股的细则,亦有待进一步明确。
  “优先股公开发行如果经常触发转股,可能使得固定收益品种和股权品种的更迭变复杂。普通投资者可能不适应,不接受,不了解。”业内专家认为。
  “优先股具体如何操作,还有待监管部门发布更加详细的实施细则。在缓解银行业资本补充困境方面,监管创新将发挥重要作用。”曾刚表示。(.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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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1 13: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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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12:58] 长安幸福: 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将很快公布 大型银行或拔头筹http://www.jrdao.com/topic-287786-0.html



[21 13:09] 算股神V:



[21 13:10] 算股神V: 怪不得



[21 13:10] 算股神V: 银行地产这样暴涨



[21 13:10] 随便股民V:



[21 13:10] 随便股民V: 这个消息



[21 13:10] 随便股民V: 我好像上周就看到了阿



[21 13:10] 随便股民V: 不是这个原因吧



[21 13:11] 随便股民V: 银监会将出台优先股特别规定 四大行有望首批试点 http://www.jrdao.com/topic-287113.html 



[21 13:12] 随便股民V: 我就说嘛 



[21 13:12] 随便股民V: 我上周在岛上看到过
2014-03-21 20: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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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发布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
证监会发布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1日表示,按照新的办法,试点公司可以一次核准,分次发行。 办法特别针对容易出现利益输送的地方进行了规定。
对于此次公开征求意见中市场提出的部分修改意见,证监会介绍了未采纳原因。如公开发行优先股试点范围有观点建议扩大,对此,证监会认为试点期间应稳妥起步,选择市值较大、盈利能力较强、抗风险能力强的公司,因此维持原有规定。
证监会表示还将于近期出台配套文件,利用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进行并购重组手段等,明确优先股的配套登记结算规则。还将与银监会出台配套规定。

证监会:企业满足一年盈利即可申请创业板上市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今天介绍,根据征求意见稿的规定,企业只要满足一年盈利的条件,即可申请在创业板发行上市。
  证监会:不得发行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今天介绍,优先股试点办法征求意见过程中严格限制可转换优先股,正式文件中删除了相关条款,规定不得发行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
  证监会:投资者参与公开发行优先股无限制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1日表示,公开发行优先股,任何投资者都可以参与,在市场上公开买卖,没有任何限制;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规定了合格投资者范围,不符合投资者门槛的投资者,可通过基金、信托、理财产品方式间接投资优先股。
  证监会:上市公司不得发行可转普通股的优先股
  针对此前征求意见稿中优先股可转普通股的规定,有投资者认为,这或将成为新的大小非的问题,并提出了很多建议。对此,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办法》采纳了投资者的意见,删除了关于可转换优先股的有关条款,并新增规定,上市公司不得发行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同时,考虑到商业银行资本监管的特殊要求,《办法》提出,商业银行可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监管规定,非公开发行触发事件发生时强制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下一步,证监会也将与银监会联合发文,对优先股强制转换为普通股涉及的有关事项提出具体监管要求。
  证监会:个人可通过理财产品间接投资优先股
  针对投资者反映的个人合格投资者门槛过高的问题,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对于非公开发行的优先股门槛保持不变,而对于合格范围外的中小投资者可以通过投资基金产品、银行理财产品等方式间接投资优先股。
  证监会全面推动创业板市场改革
一是适当降低发行要求,取消持续增长要求,简化发行条件,二是拓展市场服务覆盖面,申报企业不再限于9大行业,三是设立创业板再融资制度,推出小额快速灵活的制度,四是完善并购重组制度,五是完善首发的信息披露规则,六是严格执行退市制度,一旦触发退市,坚决快速退市。
  证监会发布完善新股发行改革措施
证监会今日发布了完善新股发行改革措施,表示将更加突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老股转让规则,新股募资数量不再与募投资金需求量挂钩,但应根据企业情况合理确定募集资金。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1日还介绍了新股发行重启后首批发行企业情况,目前已经发行48家公司,其中8家发行市盈率高于同行,39家转让老股。回拨后,网上发行量占62%,网下发行占38%。
  证监会优化老股转让制度
证监会21日发布完善新股发行改革相关措施,此次新股发行政策微调,一是进一步优化老股转让制度,老股转让数量不得超过自愿设定12个月以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二是规范网下询价和定价行为,规定网下投资者必须持有不少于1000万元市值的非限售股份。三是进一步满足中小投资者的认购需求,增加网下向网上回拨的档次,对网上有效认购倍数超过150倍的,要求网下保留的数量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量的10%,其余全部回拨网上。四是强化对配售行为的监管,规定公募基金等公众投资机构的配售比例应不低于其他投资者。五是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证监会:建立常态化抽查机制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为进一步推进新股市场化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证监会将进一步加大监管检查力度,一是,发现发行承销过程中存在异常情形的,将暂停或者中止发行;二是建立常态化的抽查机制,加大事中事后检查力度;三是要求承销商和发行人不得泄露询价和定价信息,加大对串标的打击力度。四是,对于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对机构暂不受理相关文件,对个人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等。
  证监会:适当放宽募集资金使用范围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今日表示,目前新股发行市场化改革方向得到了市场普遍认可,强化新股发行的过程和行为监管已经形成市场共识,市场也期待监管部门对相关情况加以完善,进一步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对新股发行改革的相关措施进行微调。
  证监会发布新闻工作办法
证监会21日发布新闻工作办法,规定了应当发布的内容、机制和形式。并要求交易所和登记结算机构履行相对应的职责,相关行业协会也应主动做好新闻工作。
2014-03-21 21: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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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1日表示,证监会今日正式发布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涉及九章七十条。对此,东方财富(行情 股吧 买卖点)网汇总各方观点,为投资者提供参考。

  国金证券:优先股最利好银行 对市场影响正面

  国金证券(行情 股吧 买卖点)认为,优先股的发行最利好银行(行情 专区):优先股可以补充一级资本,能降低股权融资的压力,近期招行、平安的再融资价格基本在1xPB,融资成本相当于ROE水平(约20%),而优先股成本仅6%-7%(考虑到税收问题,税前成本在8-9%)。另外,保险(行情 专区)、券商等业务与净资本挂钩的行业,也能受益于股权性资本工具的丰富;保险还可受益于可投资品种丰富,6-7%银行永续优先股收益率,相比5-6%收益率、5年期左右的次级债更匹配其负债。最后,利好低PB、高ROE,且有融资需求的行业,如建筑装饰、地产等。

  国金证券称,优先股对市场影响也是正面的。优先股发行会明显降低银行等大市值行业再融资对二级市场的冲击。

  瑞银证券:优先股或利于缓解银行资本达标压力

  瑞银证券认为,从中长期来看,发行优先股是否有利于普通股股东取决于发行利率和中长期ROE的相对水平,当发行利率低于ROE水平时更为有利。

  此外,瑞银证券表示,二季度信托、城投债等或面临一定集中到期的压力,信用风险事件发生或给短期市场情绪带来负面影响,抑制银行板块估值修复。瑞银证券称,板块历史底部估值亦使其下行风险有限。

  李大霄:优先股激活蓝筹 垃圾股泡沫才开始破灭

  英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大霄表示,优先股试点主要在三方面,管理办法指出,只有上证50相关企业、涉及并购、回购相关企业能发行优先股。

  李大霄认为,上证50发行优先股,无疑激活了沉睡的蓝筹股,证监会向来也是支持企业并购和回购自家股票。这三方面对市场都是重大利好。

  另外,证监会发布会上也指出,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采用储架发行,这样也简化了发行程序,最后发行成功与否归咎于市场,这样分红慷慨的公司会收到正面刺激,这样优先股的政策也变向鼓励企业分红。

  对于市场的影响,李大霄称优先股政策是一个转折点,是激活蓝筹、垃圾股泡沫破灭的分界线。价值投资机会才刚开始。

  桂浩明:优先股减小市场扩容压力 但不可能成主流

  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首席市场分析师、市场研究总监桂浩明表示,优先股的传闻市场已就,今天股市大涨,优先股政策只是推助作用,市场的本身需求占主要因素。

  桂浩明指出,目前对市场而言,优先股一方面给大型企业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投资者多了个新的安全投资渠道,也给市场扩容减小了部分压力。

  桂浩明认为,发行优先股需要企业有足够的利润,优先股是有稳定的红利率,但是优先股不可能成为市场的主流。

  皮海洲:优先股不得转股可抑制圈钱动机

  财经评论员皮海洲表示,证监会规定不得发行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对股市是重大利好,抑制了上市公司的圈钱动机。

  皮海洲指出,证监会规定不得发行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则优先股将来只能由上市公司回收,决定了上市公司不会多发优先股,抑制了上市公司的圈钱动机。此外,如果发行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则会存在利益输送,新规定限制了上市公司的利益输送渠道,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

  皮海洲认为,发行优先股,对于很多跌破净资产的银行股来说,具有重要意义,上市公司既可以满足融资需求,又可以让养老金等资金参与进来,减轻对二级市场的抽血压力。

  林采宜:开放优先股利于将来并购潮

  国泰君安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林采宜表示,作为上市公司补充资本的创新工具,优先股的发行能够缓解普通股市场筹资压力;此外,在上市公司长期资本(长期负债、优先股和普通股)中增加优先股比重具有降低负债率、降低财务杠杆的特殊功能,因此对于改善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也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林采宜同时指出,优先股权利义务的灵活性和个性化偿付特征使得它非常容易成为影子银行的另一个融资工具。优先股的出现,为企业开辟了一条新的融资通道。短期现金流压力大的公司可以通过发行优先股,融资偿还信用债,避免短期发生债务违约,同时,通过“累积红利”条款,把优先股需要支付给投资者的利息挂起来,延后支付,对解决企业的短期流动性困境,降低信用债违约风险有一定帮助。

  林采宜表示,就海外实践经验来看,金融行业(行情 股吧 买卖点)、房地产(行情 专区)业通常是发行优先股的主要企业,而在这个时间点推出优先股试点办法,无疑利好银行、房地产等大盘股。

  据介绍,在海外,上市公司通过发行优先股融资实现并购是一种常用的手段,从统计数据来看,以并购融资目的而发行的优先股占比超过50%。

  “目前中国经济处于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企业并购整合是实现结构调整的重要路径,开放优先股作为配套融资工具对于将要到来的并购潮是一种政策便利”。林采宜说。
2014-03-23 10: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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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不能转普通股流通的话,还不如可转债了
2014-03-24 16: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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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神我怎么进不去站了呢?
2014-03-24 16: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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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怎么办?没办法和你聊天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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