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海南高速称不可能追回贱卖土地 律师称可能是窝案
2014-04-08 2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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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海南高速称不可能追回贱卖土地 律师称可能是窝案

 财信网讯(记者 陶炜)在被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连续追问后,海南高速(4.00,0.08,2.04%)(000886)打破了一个多月来的沉默。公司于昨日晚间发布公告,对前总经理陈波贱卖土地的相关细节进行了说明。公司明确表示,对于被陈波贱卖掉的土地,“通过法律程序追索已无可能”。而公司的这种态度,被律师解读为“公司中可能还有其他的嫌疑人”。
  公司称不可能追回被贱卖资产
  昨日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独家报道,由于在追回被贱卖土地的事情上反应迟钝,海南高速被小股东徐财源举报“不作为”。稿件刊出后,新浪财经、海口网等多家网站进行了转载。而在昨日晚间,海南高速发布澄清公告,对相关细节进行了说明。
  根据公告,被前总经理陈波贱卖的304亩土地经过了这样几道程序:一、2003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2003年第19次总经理办公会议,在研究2004年工作计划时,讨论过可通过合作或转让方式盘活公司部分资产;二、海南牛岭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决定以440万元的价款转让所拥有的海南陵水银牛岭滨海旅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份,即转让位于陵水县东侧地段的304亩土地所有权;三、经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公司于2005年4月对海南牛岭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股权的请示》进行批复,同意了这次转让。
  公司在公告中做出两点明确表态:第一、304亩土地的定价是以海南兴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陵水县牛关岭地段304亩土使资产评估报告书》(海兴所评报字 [2004]第007005号)的评估值458.84万元作为参考。鉴于2008年股权转让协议已履行完毕,公司通过法律程序追索已无可能。第二、受让方受让土地后自行对土地进行变性并补交相关土地变性等费用。海南高速认为公司当时所转让的土地价值 (440万元)与现在项目投资开发收入(46亿元)不具有可比性。
  律师称可能是窝案
  “公司在公告中明确表示没有可能追回土地,可能具有多种顾虑。从公告中披露的决策程序看,304亩土地被贱卖是集体决策,不是陈波一个人能做到的,这意味着有可能是窝案,甚至可能除了陈波以外还有人收了钱。”湖北德馨律师事务所的刘陆峰律师说。“实际上,公司这宗土地属于国有资产,其转让按程序上讲既要先经国资管理部门的核准,在转让方式上也必须通过公开招标、拍卖和挂牌(即招拍挂)等。就是后来的所谓变性,即改变土地用途,也必须通过公开招拍挂才能转让。所以,海南高速的这次转让和后来的变性都是非法的。”刘律师认为,公司所谓“无法追回”的说法无任何法律依据。
  “作为公众上市公司,应最大限度地维护上市公司自身利益和所有股东的利益,但海南高速却说通过法律程序追索已无可能,这是对上市公司及所有股东极不负责任的态度。”投资者徐财源表示愤慨。他还追问:440万的土地转让与如今46亿元的土地收入确实不是一回事,但一个很小的个体户都能完成的土地变性,难道海南高速做不了吗?仅陈波一个人就因此受贿700万元,难道土地评估价458万元还可以作为参照依据吗?上市公司完全可以依托 《合同法》追讨损失,现在这么消极,是不敢捅这个“马蜂窝”,还是有大老虎呢?
  对于投资者要求追回海南高速巨额资产的事件进展,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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