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财政部: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在上海自贸区设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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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财政部: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在上海自贸区设分所

2014-04-09 19:19 来源:证券时报
4月9日消息,就进一步扩大开放、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在上海自贸区设立分所,财政部发布通知称,采用合伙制或者完成特殊普通合伙转制满一年,内部整合到位且运行平稳的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在上海自贸区设立一家分所,并可使用含“上海自贸试验区”字样的分所名称。
按照中国行业管理惯例,会计师事务所总所所在的城市不设分所,同一城市不设两家或两家以上分所。最新规定打破了这项惯例。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上海自贸区全新的开放政策和监管模式有利于开拓会计审计新业务。此举旨在鼓励会计师事务所开拓新型金融服务,发展代理业务,充分利用外汇政策,推动政府购买会计师事务所服务。
通知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抓住这一机遇,积极开展高端型、综合型、外向型和国际化业务,促进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和人才“走出去”,提升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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