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变更上市地和募资用途需专项说明
2014-04-16 07:5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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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变更上市地和募资用途需专项说明

2014-04-16 04: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字号:12 14
证券时报记者 程丹 桂衍民

新股发行窗口期渐行渐近,昨日,证券时报记者从多位投行人士处获悉,证监会向各券商投行部门联系人电话通知,就募集资金的差异说明以及上市地点确认事宜给出指示。

据相关投行人员透露,证监会要求目前已预披露的首发企业在上发审会前两至三日内补交年报和更新招股书,已过发审会的企业不用更新。同时,还要求这些企业明确是否变更拟上市地和募集资金用途,并按照新股改革意见要求落实投资者保护相关措施。

在上市地变更方面,上述投行人士指出,已更新财务数据的企业近期有望全部预披露,证监会明确,一旦预披露将不能变更上市地,若要变更,本周前需报送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盖章的变更拟上市地的专项说明,并同时报送经修改后的申请文件及预先披露材料。

“由于创业板排队企业无法选择上市地,所以此次变更上市地不涉及创业板企业。”业内人士指出,截至目前,共有675家企业在新股发行通道排队等待上市,其中主板和中小板共32家企业已预披露。

在募集资金方面,一家北京券商投行负责人表示,证监会要求已更新财务数据的首发企业,无论募集资金是否变化,均需出具保荐机构盖章的专项说明,若募投项目资金在首次申报和预披露两份文件中存在差异的,需说清情况。对于近期准备更新财务数据的企业,上报材料时一并上报募集资金差异说明。

证监会主席肖钢此前曾表示,新股发行并没有停,只是因为企业集中发年报而自然停止。据此,市场普遍猜测预披露的时间点将很快来临,这意味着发审会也将在不久后召开。

目前,市场还在等待有关新股发行的配套措施落地,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证监会还需出台有关落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及填补措施有关事项的规定。

与此同时,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核工作流程》规定,发审会召开5天前中国证监会发布(财苑)会议公告,公布发审会审核的发行人名单、会议时间、参会发审委委员名单等。因此,如无特殊情况,预计本周仍将无发审会会议召开。

据了解,此次电话通知仅为证监会口头通知方式,正式的书面通知将于近期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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