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安凯客车:2013年年度报告的补充报告
2014-06-01 16:5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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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安凯客车:2013年年度报告的补充报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对我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查中关注到:公司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确认依据及履行披露义务情况、公司重大风险提示情况。现就上述问题补充披露如下:
  一、公司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确认依据及履行披露义务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安徽江淮汽车(600418)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汽集团”)新能源研发补助5200万元,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将本年度收到的江汽集团转拨的补助收入300万元确认为递延收益,4900万元计入2013年度营业外收入并履行了披露义务。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编号为2013-059和编号为2013-062的《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2)报告期内公司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1.66亿元属于定额定量补贴,是成本的弥补项目,故无需履行披露义务。
  根据2013年9月四部委联合下发《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文件规定了新能源汽车的补助范围、补助对象、资金拨付方式、资金补助标准。具体规定如下:(一)补助范围。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的新能源汽车车型应是符合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重点加大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公交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二)补助对象。补助对象是消费者,消费者按销售价格扣减补贴后支付。(三)资金拨付方式。中央财政将补贴资金拨付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实行按季预拨,年度清算。生产企业在产品销售后,每季度末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的财政、科技部门提交补贴资金预拨申请,当地财政、科技部门审核后逐级上报至财政部、科技部。四部委组织审核后向有关企业预拨补贴资金。年度终了后,根据核查结果进行补贴资金清算。(四)补助标准。补助标准依据新能源汽车与同类传统汽车的基础差价确定,并考虑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逐年退坡。2014年和2015年,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纯电动专用车、燃料电池汽车补助标准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分别下降10%和20%;纯电动公交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公交车标准维持不变。安凯客车(000868)本期销售的新能源汽车车长>10米,属于纯电动车,补贴标准为50万/台。依据新文件,新能源汽车补贴由生产企业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资料,由于规定的政府补助申请流程以及时间相对滞后,如果按照实际收款确认补贴收入会造成收款和实际补贴对象期间不配比、收入与成本不配比,因此公司在新文件下发后,政府补贴采取的核算模式为预计政府补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06)“》第二章确认和计量第五条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二)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四、政府补助的计量(一)货币性资产形式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第六条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种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如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拨付的补助,通常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存在确凿证据表明该项补助是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如按照实际销量或储备量与单位补贴定额计算的补助等,可以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依据上述情况判断企业本期销售的333台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属于补贴范围,均为真实交易且交易已完成,相关申报资料已按文件规定流程报送相关部门审批并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补助是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可以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中对上述333台新能源汽车销售的真实性以及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补贴范围内产品进行了审核,销售真实性审核程序包括检查产品交接单、销售合同,并执行了函证以及派人员现场走访调查等审计程序。对上述销售的产品是否属于国家规定的新能源汽车范围进行审核,查阅核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3年5月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48批)2013年第27号》公告,确认上述333台汽车属于新能源纯电动城市客车电动车范围。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本期确认的新能源汽车补助有确凿证据表明是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可以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该事项的会计处理符合相关规定,为此出具了专项说明。
  二、公司重大风险提示情况
  1、业绩亏损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473万元,同比下降136.5%。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总体销售规模下降,产品销售结构变化较大,营利能力较强的营运车比重较上年同期下降;出口量及盈利水平较上年同期均有较大幅度下降。
  2、毛利率大幅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销售毛利率为5.54%,同比下降58.66%,主要系本报告期政府新出台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变化,政府补助列入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核算,上期新能源汽车政府补助计入营业收入;公司为拓展新能源汽车市场,本报告期承接的部分新能源汽车合同毛利率较低;人民币持续升值及出口规模下降,导致出口毛利率较上期有较大下降。
  3、行业风险
  全球宏观经济环境和政治环境仍不明朗,国内经济趋稳,行业增速放缓,市场竞争压力较大,动车、轨道交通等快速发展对客车行业也带来一定程度的冲击。
  4、政策风险
  随着行业标准不断提升、原材料价格波动和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给公司成本增加带来压力;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变化,也会对公司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
  以上两点补充披露,不影响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其他内容,公司更新后的2013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由此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予以谅解。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
  公司接控股股东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汽集团”)通知,江汽集团正在筹划涉及本公司的重大事项。公司已于2014年4月14日披露了《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详细内容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目前该事项仍在继续筹划中,尚具有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6月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公司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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