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头衔:金融岛总管理员 |
昵称:算股神 |
发帖数:45382 |
回帖数:32109 |
可用积分数:6236234 |
注册日期:2008-06-23 |
最后登陆:2022-05-19 |
|
主题:平安银行拟发行不超过2亿优先股 再获中国平安超百亿“弹药供应”
7月15日,平安银行(0.00,0.000,0.00%)(000001)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和普通股的发行方案:为充实平安银行资本,提高资本充足率,满足平安银行业务持续发展对资本的需求,在综合考虑目前市场环境和平安银行经营状况的基础上,平安银行拟向包括平安资管在内的符合《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规定的不超过200名合格投资者发行不超过2亿股的优先股,每股面值100元;并向包括控股股东中国平安(39.93,-0.030,-0.08%)在内的不超过10名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普通股。
在本次发行中,中国平安参与认购发行的普通股的比例达到45%-50%,认购金额预计在45-50亿元之间;平安资管认购优先股的比例更是高达50%-60%,认购金额预计在100-120亿元之间。
此前平安银行在2013年底刚收到了来自控股股东中国平安148亿元的“燃料供给”,时隔不到一年又将获得中国平安超过百亿元规模的“弹药供应”。支持平安银行补充资本,在审议方案的时候回避表决,更愿意接受其它投资者确定的价格来参与本次优先股和普通股的发行,控股股东中国平安的态度不言而喻——对平安银行的未来发展充满了信心。
目前,中国平安直接及间接持有平安银行约56亿股股票,约占平安银行总股本的59%,本次优先股和普通股发行注资过后中国平安仍为平安银行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近年来,与全球金融监管改革步调一致,中国银监会持续加强审慎监管力度,陆续出台新监管标准。2012年6月8日,中国银监会正式发布《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建立了与国际新监管标准接轨、符合我国银行业实际的资本监管制度,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资本充足状况,银监会将商业银行分为四类,并对资本充足率未达到监管要求的商业银行采取监管措施,督促其提高资本充足水平。因此,持续满足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适应资本硬约束,对国内商业银行发展具有战略意义。
根据上述要求,我国商业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须分别达到最低7.5%、8.5%和10.5%的监管要求。截至2014年3月31日,平安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分别为8.70%、8.70%和10.79%,整体来看,平安银行资本充足水平仍处于行业较低水平。平安银行一级资本充足率8.70%已接近8.5%的监管底线,补充一级资本较为紧迫。
本次优先股发行完成后,在不考虑发行费用及优先股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情况下,平安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指标将相应分别提高至8.70%、10.35%和12.44%。另外,100亿元普通股的发行也将直接补充平安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对于平安银行提高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也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平安银行本次优先股和普通股的发行,既可以满足平安银行提高资本充足水平的需要,也有利于平安银行应对国内外经济的快速变化与挑战,实现稳健经营,提高风险抵御能力,在促进平安银行更好更快发展的同时也可以为平安银行股东带来更丰厚的回报。
【免责声明】上海大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仅合法经营金融岛网络平台,从未开展任何咨询、委托理财业务。任何人的文章、言论仅代表其本人观点,与金融岛无关。金融岛对任何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其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确或暗示的保证。股市有风险,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