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12-06 23:50:46          
功能: [发表文章] [回复] [快速回复] [进入实时在线交流平台 #1
 
 
头衔:金融岛总管理员
昵称:大牛股
发帖数:112593
回帖数:21874
可用积分数:99853450
注册日期:2008-02-23
最后登陆:2025-06-05
主题: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4年12月5日采用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发出时间为2014年11月25日,会议通知主要以邮件、传真、电话方式送达、通告。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独立董事张英惠女士因个人原因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事项如下:

  一、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14-030。

  二、关于华联进贤湾公司向华联杭州湾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董炳根先生、丁跃先生、胡永峰先生、李云女士、张梅女士、倪苏俏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14-031。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14-032。

  四、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14-033。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14-034。

  上述议案有关内容请查阅2014年12月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五日

  股票简称:华联控股股票代码:000036公告编号:2014-030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议案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及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招商银行(13.95, 0.31, 2.27%)(600036)、招商证券(26.05, 2.37, 10.01%)(600999)和上海石化(4.45, 0.07, 1.60%)(600688)等三只股票,持有数量分别为5,224,413股、286,746股和750,000股,上述股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截止2014年12月4日收盘价折算,合计市值8,133.61万元。

  因公司地产项目的筹建及开发需要增补流动资金,提请公司本次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股票市场行情择机处置上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授权处置期限至上述股票全部卖完为止。

  本次处置资产的标的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4%,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资产处置事宜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二月五日

  股票简称:华联控股股票代码:000036公告编号:2014-031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华联进贤湾公司向华联杭州湾公司

  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及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事项于2011年11月18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该借款协议已期满,本次需要重新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有关该关联交易事项的有关情况可查阅《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1-015。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杭州华联进贤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进贤湾公司”)向浙江华联杭州湾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杭州湾公司”)借款人民币8,200万元,用于补充企业的营运资金,该借款协议已期满需续约,提请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同意将该《借款协议》有效期限延长至2017年12月31日,华联进贤湾公司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可提前归还。

  2、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31.32%股权,本公司持有浙江省兴财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财房地产公司”)70%股权,华联进贤湾公司为兴财房地产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另外,华联集团持有深圳市华联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投资公司”)94.94%股权,华联投资公司持有华联杭州湾公司45%股权。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审议本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董炳根先生、丁跃先生、胡永峰先生、李云女士、张梅女士和倪苏俏女士等6人须回避表决。

  3、本次关联交易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8,200万元。三年合计支付利息约2,084万元(年利率8.47%),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3年末)净资产值的1.11%。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生效。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的关联方关系图

  ■

  上述各有关企业的公司简介,可查阅公司定期报告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1-015。

  2、兴财房地产公司简况

  兴财房地产公司在杭州千岛湖拥有32万平方米低密度住宅用地,该地块由其全资子公司华联进贤湾公司负责开发,冠名为“半岛小镇”项目,计划分两期进行开发,一期于2014年3月开始动工兴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人民币8,200万元。

  2、借款期限:延期至2017年12月31日为止。

  3、借款利息:年利率8.47%计算。

  四、本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主要目的是确保华联进贤湾公司的运营稳定,保障公司在建房地产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本关联交易体现了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稳定发展的支持,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当期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1、日常关联交易(租赁办公场地)事项合计金额约300万元,向关联方华联投资公司出售四套“城市山林”房产,成交金额2,479.97万元;

  2、华联集团为本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60,000万元,实际发生80,000万元;

  3、华联集团向本公司提供短期借款70,000万元(现已全部归还)。

  3、本公司为华联集团提供担保额度为160,000万元实际发生50,000万元;

  4、公司与华联杭州湾公司关联交易金额为0元。

  上述关联交易已履行规定的批准程序。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的“关于华联进贤湾公司向华联杭州湾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公司有关人员事前已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和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资料,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我们认为:华联进贤湾公司目前正在开发杭州千岛湖“半岛小镇”房地产项目,本次关联交易主要是确保华联进贤湾公司运营稳定,有利于推动上市公司进一步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决策程序及表决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备查文件

  1.华联进贤湾公司与华联杭州湾公司签署的《借款协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五日

  股票简称:华联控股股票代码:000036公告编号:2014-032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及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4年,财政部修订和新发布了八项会计准则,其中新增三项,分别为《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修订五项,分别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根据财政部要求,以上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了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

  3.变更后釆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八项新会计准则,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原有会计政策及会计制度进行了相应的修订。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涉及以下方面,此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 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范了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和计量,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纳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范范围。

  公司根据该准则要求,修订了有关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政策,将本公司 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 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并对其釆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合并:2013年12月31曰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 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同时,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合并报表有影响,对公司母公司报表没有任何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情况: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规范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列示内容,其他综合收益应作为所有者权益的明细项目在报表中单独列示。

  公司根据该准则要求,将原列入资本公积项目中的其他综合收益单独列示,并对其釆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二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涉及有关职工薪酬、合并财务报表、金融工具列报、公允价 值计量、合营安排及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业务及事项,公司已修订相关会计政策,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作出的变更,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而作出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二月五日

  股票简称:华联控股股票代码:000036公告编号:2014-032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及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股东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审核通过,拟补选朱力女士、张淼洪先生等二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审查:

  1、上述两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董事及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均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微博]及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2、截止本公告之日,上述两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3、上述两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且均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上述两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网站上进行公示,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聘任的上述两名独立董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其任期截止日同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年度津贴标准为8万元人民币(含税)。

  有关提名人和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披露的相关内容。

  附:公司拟任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朱力:女,60岁,研究生学历,专职律师。曾任共青团清原镇委员会书记,共青团清原县委常委,清原县人民检察院书记员,抚顺市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副处长,抚顺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等职。2006年12月至2009年9月,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研究室副主任,2009年9月至今,任北京市汉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兼民商部主任。

  张淼洪:男,64岁,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浙江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工作人员、部门负责人、财务科长,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卫生厅委派浙江大学附属邵逸夫医院总会计师,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卫生厅委派浙江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总会计师。2008年12月至2009年12月,任浙江大学附属第二医院140周年《百年名院百年品质》策划、编辑,2010年6月退休,2012年8月至今,任浙江联宜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4月至今,任普洛药业(8.29, -0.36, -4.16%)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6月至今,任数源科技(8.99, -0.40, -4.26%)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五日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证券代码:000036公告编号:2014-034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通知已获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同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2月24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微博]”)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23日下午15:00 至2014年12月24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六)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12月17日15: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依法聘请的见证律师;本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夏16楼会议室

  (八)参加会议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1.1 选举朱力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 选举张淼洪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提请特别关注:

  (1)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本议案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公司股东可通过参与现场投票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采取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4年12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或2014年12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之前。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11层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不受理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必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必须持出席人的身份证、委托股东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参加现场会议的上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于2014年12月23日前将登记资料复印件传真或邮寄至登记地点,或带齐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会前登记手续。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比照深交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1.投票时间:2014年12月24日上午9:30 —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代码:360036

  3.投票简称:华联投票

  4.股东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投票时买卖方向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仅有选举独立董事一项议案,且需要采取累计投票制进行投票,对于该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1.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具体如下表所示:

  ■

  (3)由于本次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表决,投资者需要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选举票数。

  关于本次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说明:

  1)每位投票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数为其持有股数乘以选举的董事数量,本次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二名,故每位投票股东对董事拥有的总表决票数分别为其持股数×2。

  2)股东可以集中行使表决权,将其拥有的全部表决票数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将其拥有的表决票数等额或差额分别投给该两名候选人。

  3)如股东所投出的表决票合计数等于或小于其拥有的有效表决票总数,则选票有效;如股东所投出的表决票合计数超过其实际拥有的有效表决票总数的,该股东所投的选票作废。

  (4)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某投资者,如对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进行投票,其申报内容如下:

  ■

  *X1股,表示投给第一位候选人的投票票数;

  ** X2股,表示投给第二位候选人的投票票数,以此类推。

  (5)对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易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12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采用服务密码方式办理身份认证

  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果注册成功,系统将返回一个校验号码,校验号码的有效期为七日。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新股申购业务操作激活服务密码,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

  股东遗忘服务密码的,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挂失,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报服务密码挂失,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正式注销,注销后股东方可重新申领。

  拥有多个深圳证券账户的股东申请服务密码,应当按不同账户分别申请服务密码。

  (2)采用数字证书方式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申请。具体操作参见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网站(http://ca.szse.cn)。

  股东拥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可以将多个账户注册到一个数字证书上。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计票规则

  1.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股东大会任一议案进行一次以上有效投票的,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按该股东所持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对其他议案未进行有效投票的,视为弃权。

  2.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累积表决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累积表决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的投票视为无效投票。

  3.同一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四)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股东大会结束后次一交易日,股东可以通过会员查询其投票结果。股东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站查询一年内的网络投票结果。

  五、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11层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031

  联系人:孔庆富、沈华

  联系电话:0755-8366745083667257联系传真:0755-83667583

  六、其他事项

  (一) 本次现场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 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三)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七、备查文件

  (一)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5日

  附件一:\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投票说明:本次股东大会仅有上述一项议案,将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需要对其所列示的每项子议案之“同意票数”中填写同意的票数,否则无效。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二名,故每位投票股东对独立董事拥有的总表决票数分别为其持股数×2。

  股东可以集中行使表决权,将其拥有的全部表决票数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将其拥有的表决票数等额或差额分别投给该两名候选人。

  如股东所投出的表决票合计数等于或小于其拥有的有效表决票总数,则选票有效;如股东所投出的表决票合计数超过其实际拥有的有效表决票总数的,该股东所投的选票作废。

  委托人姓名(签名或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股):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不可以。

  本授权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

  委托日期:2014年12月日

  股票简称:华联控股股票代码:000036公告编号:2014-035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5日在深圳市深南中路华联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材料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送给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 人。公司监事会召集人黄小萍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而作出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有关该会计政策变更议案的内容请查阅2014年12月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五日

  







报表项目


调整前金额(元)


调整金额(元)


调整后金额(元)









长期股权投资


67,428,826.50


-6,200,000.00


61,228,826.5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2,054,796.85


6,200,000.00


68,254,796.85








  







合并:2013年12月31曰









报表项目


调整前金额(元)


调整金额(元)


调整后金额(元)









资本公积


159,080,209.43


-31,823,317.28


127,256,892.15









其他综合收益


0.00


31,823,317.28


31,823,317.28









母公司:2013年12月31日









报表项目


调整前金额(元)


调整金额(元)


调整后金额(元)









资本公积


166,426,410.95


-31,823,317.28


134,603,093.67









其他综合收益


0.00


31,823,317.28


31,823,317.28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申报价









1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1.1


选举朱力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1









1.2


选举张淼洪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2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买卖方向


委托价格


委托股数









360036


华联投票


买入


1.01元


X1股 *









360036


华联投票


买入


1.02元


X2股 **








  







序号


议 案 内 容


同意票数









1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1.1


选举朱力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


选举张淼洪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免责声明】上海大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仅合法经营金融岛网络平台,从未开展任何咨询、委托理财业务。任何人的文章、言论仅代表其本人观点,与金融岛无关。金融岛对任何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其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确或暗示的保证。股市有风险,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结构注释

 
 提示:可按 Ctrl + 回车键(ENTER) 快速提交
当前 1/1 页: 1 上一页 下一页 [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