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首创股份:收购资产公告
2014-12-21 12: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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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首创股份:收购资产公告

日期:2014-12-20附件下载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95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资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标的名称、金额和收购比例:公司将以现金 10,200 万元人民币收
购凡和(葫芦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4 年度
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特别风险提示:
交易标的本身存在的风险:污水处理服务费支付风险、扩建工程超支风
险。


一、交易概述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4 年度第十一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凡和(葫芦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100%
股权并购项目及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凡和(葫芦岛)
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并购工作。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29 日与转让方凡
和(北京)水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凡和投资管理”)签署了《关于
凡和(葫芦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并完成了对目标公司
凡和(葫芦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凡和水务”)的审计与评估,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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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于 2014 年 12 月 5 日取得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市
国资委”)出具的京国资产权[2014]230 号核准文件。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4 年
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凡和(葫芦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由凡和投资管理持有的凡和水务 100%股权,股
权收购价款为 10,200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的专业能力和独立性发表了意见,认为:本次股权
收购交易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开拓及进一步发展。公司
委托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北京大正海地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
《资产评估报告》客观、独立、公正。公司以评估结果为依据,与各转让方充分
协商后确定价格,最终交易价格不高于评估结果,交易定价原则谨慎合理,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此次股权收购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收购及相关协议的签署未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凡和投资管理:成立于 2009 年,由北京兴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
股权;注册资本:100 万元人民币;法人:徐小阳;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
苑路 170 号 3 号楼 7 层 1 单元 801 内 A13 号;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为本次交易的转让方。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情况
凡和水务:成立于 2009 年 7 月,现由凡和投资管理持有其 100%股权;注册
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法人:潘玉堂;公司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连湾镇稻
池村;经营范围:给排水基础设施、污水处理基础及相关水务类项目的投资、开
发、建设、经营管理等。凡和水务拥有葫芦岛市老区污水厂项目,项目现有规模
为 7 万吨/日,扩建工程完工后,项目规模将达 12 万吨/日;特许经营期为 30 年
(扩建工程完工后将重新计算);出水水质标准为 GB18918-2002 一级 A。
凡和水务由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大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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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其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审计基准日为 2014 年 6 月 30 日。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凡和水务经审计的账面总资产 16,939.02 万元,净资产 7,435.34 万元,
2013 年营业收入 2,084.31 万元,净利润 40.43 万元;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凡和水务经审计的账面总资产 16,949.23 万元,净资产 7,323.53 万元,2014 年
1-6 月营业收入 965.05 万元,净利润-111.80 万元。
交易完成后,凡和水务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凡和水务产权清晰,不存
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未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
法措施或其它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公司委托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北京大正海地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对凡和水务进行了资产评估,并出具了大正海地人评报字(2014)第 265A 号资
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 2014 年 6 月 30 日,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
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的专业能力和独立性发表了独立意见。
凡和水务按资产基础法评估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10,620 万元,增值率 45.01%,
按收益法评估的股东权益价值 10,802 万元,增值率 47.50%。鉴于水务行业主要
以收益法作为项目收购价款是否合理的判定依据,且目标公司的主要价值体现就
是通过特许经营权的经营情况得以实现,因此,目标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采用了
收益法评估值作为标的股权的最终评估结果,即目标公司 100%股权评估值为
10,802 万元,该资产评估结果已于 2014 年 12 月 5 日经北京市国资委出具京国
资产权[2014]230 号文件核准。
在以评估值为依据的基础上,为评估值为上限,协议双方最终确定本次股权
交易价款为 10,200 万元人民币。


四、交易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权转让框架协议》
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29 日与凡和投资管理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
交易标的:凡和水务 100%股权;
交易定金:5,000 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已向转让方支付交易定金 5,000 万
元;


3
协议生效条件: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股权转让协议》
公司将与凡和投资管理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交易标的:凡和水务 100%股权;
收购价款:10,200 万元人民币;
支付方式:分三次支付;
先决条件:1、受让方就本次交易完成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相关报备
或审批手续,并已就本次交易获得其权力机构的决议文件;
2、转让方有完全的权利或授权签署并履行本协议,且转让方已就本次交易
获得其权力机构的批准;
3、转让方已获得相关政府或其授权机构关于本次交易的批准。
协议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先决条件全部达成之日起
生效。目前,上述先决条件已全部达成。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投资此项目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此项目扩建工程完工后将重新计算
30 年特许经营期,经营期限长,收益较为稳定。辽宁省葫芦岛市经济发展较为
迅速,获取本项目,将进一步扩大公司在东北区域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
对公司进一步拓展东北区域水务项目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取得凡和水务 100%股权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情况。


六、项目的风险分析
1、污水处理服务费支付风险:在项目的污水处理服务费支付方面存在一定
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加强与当地政府的沟通,争取将污水处理服务费纳入政府
年度财政预算,以保证其足额支付。
2、扩建工程超支风险:扩建工程尚未完工,存在工程投资超支的可能;
应对措施:在协议中约定,最后一笔股权转让价款在扩建工程完工验收后支



4
付,若扩建工程费用超出双方约定金额,将从股权转让价款尾款中扣除相应超支
部分。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2、审计报告;
3、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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