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精华): 证监会4月24号发言摘要
2015-04-24 16:4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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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证监会4月24号发言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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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证监会: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的指导意见[/B]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4日表示,证监会[B]今日发布《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的指导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B]。该指导意见定位于加强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的管理,明确监管分工,提升协同有效性,意见分为五部分,包括:总体要求、规范各类主体行为、挂牌公司监管、不挂牌公司的监管(申请资源纳入监管的历史遗留的股东超过200人的公司、经核准通过定向发行转让导致股东超过200人的公司)、监管协调。意见提出自律监管与行政监管都是市场监管方式,不得相互替代,不得越位缺位,自律监管可解决的事项,行政监管原则上不干预。

[B]证监会:将开展专项打击行动[/B]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4日表示, 下一步证监会将针对新股发行、并购重组、市值管理、新三板、中介服务等领域的违法违规部署分类型的开展专项打击行动。

张晓军表示,本次专项执法,将针对创新案件集中优势执法资源,统一部署统一行动,遏制相关案件发生,强化与公安的合作,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提升执法效果。

张晓军强调,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是证监会的法定职责,是始终强化的重点工作,证监会一如既往在健全监管执法的同时,推动资本市场的创新,促进资本健康发展。

[B]证监会:注册制须证券法修订发布为前提[/B]

针对市场传言注册制实施后,在排队企业将“新老划断”,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4日回应表示,这属于注册制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注册制具体改革方案还在制定中,同时其实施须证券法修订发布为前提,注册制改革方案将对各类问题予以明确,方案完成后也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B]证监会:决定打击开展2015证监法网专项行动[/B]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4日下午表示,随着新产品、新业务不断涌现,市场参与度不断增多,在新的市场环境下,虚假陈述、内部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伴随着牟利方式的改变,在新股发行、并购重组等环节变换手法,且交织发生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同时在新三板、互联网金融等领域,一些隐蔽性强的违法违规行为也影响了市场发展。
  针对这种态势,证监会在强化常规方式打击违法违规的同时,决定打击开展2015证监法网专项行动,今天已经部署了第一批集中打击的案件,主要针对5类违法违规行为。

[B]证监会:进一步提升执法效果[/B]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4日介绍,证监会2015“证监法网”专项行动将创新案件查处方式,以高效的执法行动和执法威慑遏制案件发生,同时加大与公安机关的执法协作,进一步提升执法效果。他说,依法严厉打击证券市场违法违规是证监会的重要法定制职责,也是必须重点强化的工作,证监会将在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不放松的同时,不断推进各项改革创新。

[B]证监会对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适用意见部分规定进行修改[/B]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4日表示,将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适用意见部分规定进行修改。一是扩大募集配套资金的比例,从不超过交易总金额的25%扩大到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即不超过100%的一并由并购后重组委进行审核,超过100%的由发审委进行审核。二是明确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其中明确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不超过50%,并购重组方案构成借壳上市的不超过30%。适用意见发布后,以重组项目是否受理为限,已经过受理的项目须重新履行决策程序并重新索价。


该贴内容于 [2015-04-24 19:51:16] 最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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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24 16: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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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4月17号发言摘要
http://www.jrdao.com/topic-322000.html
2015-04-24 16:5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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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回应市场传言
http://www.jrdao.com/topic-322621.html
2015-04-24 19:5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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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注册制须证券法修订发布为前提

针对市场传言注册制实施后,在排队企业将“新老划断”,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4日回应表示,这属于注册制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注册制具体改革方案还在制定中,同时其实施须证券法修订发布为前提,注册制改革方案将对各类问题予以明确,方案完成后也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说明注册制没有那么快,是市场利好
2015-04-25 17: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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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注册制改革方案仍在制定中
  针对市场传言注册制实施后,在排队企业将“新老划断”的问题,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4日表示,这属于注册制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注册制具体改革方案还在制定中,其实施须证券法修订发布为前提。注册制改革方案将对各类问题予以明确,方案完成后也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同日,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本次修订将募集配套资金比例从25%扩大至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即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比例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100%的,一并由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

  张晓军介绍说,为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促进企业重组的作用,加大并购重组融资力度,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四十三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进行了相应修订。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方面,首先是扩大募集配套资金比例。原《适用意见》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比例不超过交易总金额25%的,一并由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本次修订将募集配套资金比例从25%扩大至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即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比例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100%的,一并由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超过100%的,一并由发行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张晓军表示,作这样的调整,主要是便利企业报审募集配套资金,过去对配套资金超过25%的,需由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现在由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一并审核。

  第二是明确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适用意见》修订的同时,证监会对相关问题进行解答明确,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应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考虑并购重组的特殊性,募集配套资金还可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中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等。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的50%;并购重组方案构成借壳上市的,比例不超过30%。

  此外,《适用意见》根据2014年10月修订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对引用的相关条目作了相应修改。

  《适用意见》发布后,以重组项目是否经证监会受理为限,已经披露重组预案尚未经证监会受理的重组项目,上市公司要增加募集配套资金金额的,可以重新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程序,修改方案,不需重新锁价;已经证监会受理的项目,上市公司要增加募集配套资金的,视为新方案,需重新履行决策程序并重新锁价。
2015-04-26 23: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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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交易多发 证监会放大招“打击”

4月24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针对当前市场违法违规交易多发态势,证监会近期将组织开展2015“证监法网”专项执法行动,集中力量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实施专项打击。

  另外,针对“提高印花税”传言,4月24日,证监会赶在A股开盘之前紧急澄清,称该传言是虚假信息。

  囊括IPO、新三板等领域

  “今天已经部署了第一批集中打击的案件。”张晓军说,主要包括五类: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的财务造假,以市值管理为名义的操纵市场行为,与多种违法违规行为交织的、新三板市场发生的内幕交易行为,各类金融机构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行为,操纵期货交易价格行为。

  张晓军透露,下一步证监会还将针对新股发行、并购重组、市值管理、新三板、中介服务等特定领域的典型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部署开展分类型专项打击行动。

  据了解,在新的市场条件下,一方面,虚假陈述、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伴随着牟利模式的改变,在新股发行、并购重组、重大信息披露及市值管理等环节变换手法、不断演变,且交织发生,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另一方面,在私募市场、新三板、融资融券、期货市场、互联网金融等领域实施重大改革创新过程中,一些手法新型、隐蔽性强、规避监管的违法违规行为也以不同的形式和面目出现,影响和危害市场创新发展。

  张晓军表示,专项执法行动将创新案件查处方式,将注重强化与公安机关等部门的执法协作。

  提高印花税传言不实

  4月23日有传言称,多部门联合开会,认为股市已出现局部泡沫,建议提高印花税、恢复资本利得税,要求控制杠杆风险等。

  针对该传言,4月24日,证监会赶在A股开盘之前紧急澄清,称该传言是虚假信息。希望广大投资者要仔细辨析信息来源,不要误传误报。对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运行秩序的,证监会将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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