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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发改委印发国家级区域规划管理暂行办法
2015-07-20 09:58:13 来源:中国证券网 作者:陈梦娜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陈梦娜)记者7月20日从发改委网站获悉,为推进国家级区域规划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国家级区域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经报请国务院同意,现将《国家级区域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印发。
根据暂行办法,国家级区域规划应当列入年度审批计划管理。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于每年初向国务院报告上年度国家级区域规划审批计划执行情况,同时提出本年度拟上报国务院审批的国家级区域规划审批计划,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并通报有关部门。
根据形势变化需要编制未列入年度审批计划的国家级区域规划,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单独请示国务院,补充列入年度审批计划。
另外,列入年度审批计划的国家级区域规划应当在计划年度完成编制并按程序报批,如不能按时编制并上报,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向国务院书面报告原因,特殊情况结转到下一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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