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头衔:金融岛管理员 |
| 昵称:stock2008 |
| 发帖数:26742 |
| 回帖数:4299 |
| 可用积分数:25784618 |
| 注册日期:2008-04-13 |
| 最后登陆:2020-05-10 |
|
主题:沪深交易所放宽增持敏感期限制
沪深证券交易所今日对《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第七条作出修订,放宽相关股东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敏感期限制。
根据新修订的指引,上市公司业绩快报或者定期报告公告前10日内,相关股东不得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未发布业绩快报的,且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定期报告原预约公告日前10日起算。
修订前的指引规定,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相关股东不得增持,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定期报告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此外,新修订的指引还取消了公司业绩预告公告前10日内不得增持的规定。
近期,不少央企上市公司大股东开始增持行动,加上汇金公司增持工中建公司股份,对市场信心的恢复产生了积极影响。市场人士认为,沪深证交所新修订的指引将进一步鼓励大股东的增持行为。
【免责声明】上海大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仅合法经营金融岛网络平台,从未开展任何咨询、委托理财业务。任何人的文章、言论仅代表其本人观点,与金融岛无关。金融岛对任何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其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确或暗示的保证。股市有风险,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