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清泉点评之47“如何对待澄清消息”
2008-10-23 14: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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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清泉点评之47“如何对待澄清消息”

清泉点评之47“如何对待澄清消息”

在震荡市的后期,分析人士纷纷根据当前的市场热点做一些潜在题材的挖掘,也就是所谓预期。如现在如火如荼的资产注入,资产整合,整体上市,非公增发,参股金融等等。表现为朦胧期的股价飞涨,引发异常波动,引起媒体的报道和两市交易所的关注。按照交易所规则,会暂时停牌,由上市公司披露信息。

一般在披露信息中有以下的模式:一是“经查,公司未有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二是“经与公司主要大股东沟通询问,未有媒体报道之事项发生”,三是“经与主要大股东沟通,有***事项,但目前尚处探讨阶段,未有实质性进展。公司将进一步关注事态发展,及时履行披露义务”,等等。

在市场表现上,第一种情况,直接反映了市场参与主力与上市公司公关不够,在信息配合炒作上属于不作为,未来个股的上扬幅度会打折扣,如果不是筹码集中和前期密集放量的个股,基本就步入调整阶段,随波逐流了;第二种情况,有一定外交辞令和欲盖弥彰的因素,在个股走势上,一般稍作震荡后,还会延续较为温和的上涨走势,等待下一次的预期,在操作上可以继续持有观望;第三种情况,可以视为对消息的默认,顺势而为,逢低加仓操作,到消息明朗时及时获利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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