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海信电器三季度报告
2008-11-01 21: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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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海信电器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于淑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廖永健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2008年1-9月份,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0.6亿元,剔除同期冰箱业务(因冰箱业务股权已经转让,报告期内没有冰箱业务)同比增长22.24%,实现净利润1.40亿元,剔除同期冰箱业务利润和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同比增长39.70%。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08 年9 月2 日发布了《海信电器关于相关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公告》、海信集团是的一致行动人海信电子控股于2008 年9 月1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

  公司于2008 年9 月20 日发布了《海信电器关于相关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海信电子控股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5,743,320股,达到本公司总股本的1.16%。

  公司于2008 年10月7 日发布了《海信电器关于相关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公告》,截至2008 年9 月26 日15 时,海信电子控股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9,870,329 股,达到本公司总股本的2%。本次增持后,海信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38,967,8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4%;海信电子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9,870,32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海信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为50.4%。

  截至2008 年9 月26 日,相关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海信集团与海信电子控股将按照相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海信集团股改承诺:

  (1)所持有海信电器的非流通股在获得流通权后的36个月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持有的海信电器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但海信集团在获得流通权后增持的海信电器股份不受上述承诺的限制。承诺人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卖出所获得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在前项禁售承诺期期满后24个月内,海信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票的价格不低于8.91元/股。在本改革方案实施后,当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最低减持价格将根据相关公式进行调整(2007年6月13日,公司实施了2006年利润分配方案,即每10股派现1元,该价格已由8.91元调整为8.82元;2008年7月15日,公司实施了2007年利润分配方案,即每10股派现1.2元,该价格已由8.82元调整为8.712元)。但公司今后进行战略合作、场外协议转让等不受此限制。

  (2)自海信集团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之日起3年内,海信集团在每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依据相关规定履行程序,提出利润分配不少于海信电器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30%现金分红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3)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完成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启动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研究论证工作。

  (4)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获准实施,若发生以下情况,则触发追送股份条件:除因不可抗力外,海信电器经审计后的2006年度、2007年度的净利润总额较上一年的增长率低于20%;2006年度、2007年度审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如果触发上述追送股份条件,海信集团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应年度报告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追送股份,追送股份的总额为10,192,000股,按照目前流通股股本规模计算,等同于每10股追送0.5股。追送股份仅限一次。

  履行情况:

  (1)海信集团有限公司尚未减持公司股票。

  (2)2006年度公司实施了每10股派发现金1元(含税)的现金分红方案,占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51.42%。2007年度,公司实施了每10股派发现金1.2元(含税)的现金分红方案,占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36.1%。

  (3)公司已经启动股权激励方案研究论证工作。

  (4)公司2006、2007年度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为22%和56%,且2006年度、2007年度审计报告都是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未触发追送股份的条件。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淑珉

  2008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电器 编号:2008-22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四届三十三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8日在海信大厦会议室召开,于会议召开前十日发出通知。应到会董事八人、实际到会董事八人,三位监事、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一、公司2008年度第三季度报告

  会议以八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为提高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水平,公司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再聘用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审计机构,拟聘用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的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一年,年度审计费用为70万元,期满可以续聘。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万隆事务所具有中国证监会、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布的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特许资格,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统计,万隆事务所在2008年全国会计师事务所综合排名中名列第九位(国内所第五位),具有全国的执业网络,并已成为浩信国际的成员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可以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水平,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以八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三、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定于2008年11月17日召开公司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以八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特此公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电器 编号:临2008-23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召开时间:2008年11月17日9:30

  2、 召开地点:青岛市东海西路17号海信大厦412会议室

  3、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4、 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二、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08年11月10日。截至股权登记日15: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四、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1、 登记手续:出席会议股东应按下述情形持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及参加股东大会,并须在登记时间内以传真方式进行预约登记。具体情形如下: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 登记时间:2008年11月11日--13日9:00--11:00、13:00--17:00

  3、 联系电话/传真:0532-8388 9556

  4、 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食宿交通费等自理。

  五、附件

  1、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0月31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所列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代理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委托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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