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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浦发银行:62.9亿应付薪酬疑似秘密准备
资深财务专家飞雪漫天对一些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深入解析,让我们看到了市场上不易察觉的另一面。当年他七问 长安汽车(000625)的业绩造假,今朝又将矛头对准了蓝筹股之一的 浦发银行(600000)。
与 长安汽车(000625)不同的是, 浦发银行(600000)不一定在粉饰利润,更可能在隐瞒利润。其62.9亿元巨额职工薪酬计提事项到底是巨额拖欠员工工资,还是通过巨额计提虚增成本费用、人为操纵利润的一种财务手段?其计提金额之大、跨越时间之长(至少涉及自2004年以来的多个会计年度),迄今罕见!其计提依据何在?而这种对浦发银行历年经营业绩、股东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为何在浦发银行历年董事会报告和相关公告中却均未作披露?为何巨额计提款项长期隐含在与应付薪酬无关的其他项目下?公司的诚信问题是否需要打个问号?管理层的监管是否还不够到位?
在2008年的证券市场中,要想更好地维护“三公”原则,建立一个良好的市场秩序,对于银广夏、长安汽车那样粉饰利润和净资产的现象需要打假,对于浦发银行这类隐瞒利润的现象是否更需要打假呢?我们相信,浦发银行不会是采取这种做法的惟一一家上市公司,也不会是最后一家,《红周刊》将继续对此事的进展保持高度关注。
应付职工薪酬余额:62.9亿元!人均账面工资结余44.93万元!这惊人的数字是真实还是虚幻?没错,这不是天方夜谭!第一次浏览浦发银行(600000)2007年度财报,最感惊诧的莫过于这一数字,以至于笔者甚至怀疑自己的眼睛!
浦发银行2008年2月底公布的2007年度财务报告显示,年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62.9亿元,2007年末公司员工1万4千人,人均工资结余高达44.93万元!
而根据该公司2007年度现金流量表,2007年该公司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35亿元,这其中包括了为职工支付的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及其他福利性支出,剔除福利性支出(以实发工资65%计),当年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约为21.21亿元。因此,其年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相当于该行当年实际发放给员工工资总额的2.97倍!或者说,其应付薪酬余额可以供该公司向全体员工发放近3年的工资。
显然,这笔巨额应付职工薪酬不是一般的应付薪酬结余,而是另有安排。这笔巨额应付职工薪酬到底是如何形成的?该公司为何计提如此巨额应付款项?计提的依据是否充分?
62.9亿元应付薪酬的前世今生
浦发银行2007年度资产负债表显示,应付职工薪酬年末余额62.9亿元、年初余额40.3亿元,因此,年末余额较期初增加22.6亿元。由此可见,在62.9亿元的应付薪酬中,22.6亿元是由当年计提产生,40.3亿元则是历年累积形成的。
然而,令人惊讶的是,该公司历年的财务报表上并没有反映曾计提过巨额应付职工薪酬!该公司2006年的年报列示的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余额分别为3.33亿元和0.07亿元,二者合计仅为3.4亿元(注:根据新会计准则要求,应付工资、福利性支出等各种与劳动报酬相关的支出自2007年1月1日起都纳入应付职工薪酬),较之于该公司2007年度资产负债表中应付职工薪酬年初数(2006年末)余额40.3亿元,相差36.9亿元。而公司2007年一季度报表上的年初数仍然为3.4亿元,直到2007年中期报表中,该应付款项才显示为40.3亿元。为何存在这么大的差异呢?
通过比较2007年报表期初数与2006年报表期末数负债类项目发现,“其他应付款”2007年报该项目期初余额(32.2亿元)较2006年报期末余额(69.1亿元)减少了36.9亿元。由此判断,浦发银行在编制07年报表时,将原在“其他应付款”项目下的36.9亿元,调整到“应付职工薪酬”项目,使“应付职工薪酬”由原来的3.4亿元变为40.3亿元。
由此可见,浦发银行以前历年计提的大量应付职工薪酬并没有直接在“应付工资”科目核算,而是主要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遗憾的是,在该公司历年报表附注“其他应付款”的注释中,均未说明该项目下包含的应付职工薪酬及具体的金额。因此无法从其财务报告中了解该公司各年实际提取的应付职工薪酬情况。
笔者注意到,该公司自2004年以来,所得税实际税负率(所得税费用/利润总额)远高于33%的法定税率。2004~2006年的所得税实际税负率分别高达38.9%、41.2%和44.4%。报表解释所得税负率较高的原因是由于大量的不得在税前列支的费用所致。笔者认为,这些不能在税前列支的费用很可能与该公司计提的巨额职工薪酬有关。
假定这些不能在税前列支的费用均为计提的应付薪酬,则根据其历年的利润总额与实际的所得税费用,可以大致计算出其2004~2006年各年计提而增加的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5.51亿元、10.57亿元和20.87亿元,三年合计计提额36.95亿元。
因此,如果笔者上述分析正确的话,那么,该公司2006年末40.3亿元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主要是2004~2006年间大量计提形成的,并由此导致该公司自2004年以来实际所得税税负率大幅上升。
从该公司历年财务报表及其附注分析,该笔巨额计提款项有人为调控公司利润、计提秘密准备之嫌!
相关信息披露极不透明
巨额职工薪酬计提似缺依据
在浦发银行过去多年的财务报表中,该笔款项长期在“其他应付款”项目反映,2007年一季度仍然在该项目下反映,直到2007年中期财务报表中,由于《新会计准则》明确要求将所有涉及“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纳入职工薪酬核算,该公司才将该笔巨额计提款项由“其他应付款”项目调整至“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既然计提的该笔款项其属性是应付职工的劳动报酬性质,为何在过去多年长期在“其他应付款”项下核算呢?既然2007年中期财务报告根据新会计准则要求将该笔应付款项调整至“应付职工薪酬”项目且金额巨大,为何中报对此未作任何解释呢?
由于该公司巨额应付薪酬余额是多年累积形成,至少涉及自2004年以来的多个会计年度,但该公司历年董事会报告和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中对该笔款项的计提均未作任何说明。该款项长期在“其他应付款”项目核算,2005年末“其他应付款”余额73.3亿元,报表注释中只说明其中“本票”和待划转款项,28.6亿元余额列示为“其他”且未作任何解释;2006年报注释中,“其他应付款”项目列示为“其他”的余额高达44.1亿元,亦未作任何解释。毫无疑问,历年计提的大量应付职工薪酬在报表上都隐含在“其他应付款”的“其他”项下,投资人根本无法从报表及附注中了解到浦发银行竟然计提了巨额的职工薪酬。而浦发银行自始至终均未对计提该巨额款项作出任何说明、解释。
从历年计提金额看,根据笔者上述分析,2004~2007年度分别计提5.51亿元、10.57亿元、20.87亿元和22.6亿元,计提金额分别相当于各年净利润的29.61%、42.51%、62.19%和41.11%!如果没有该项计提,该公司2004~2007年各年度的净利润将远高于报表实际披露数!可见该项计提金额对该公司历年经营业绩具有重大影响!
从累积余额看,2007年末余额高达62.9亿元,而浦发银行2007年末净资产为282.9亿元,历年计提的累积余额相当于期末净资产的22.2%!无论是历年计提金额还是累计余额,对该公司历年的经营业绩和股东权益均产生了重大影响!
令人费解的是,对于如此重大的事项,为何该公司历年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披露中对该事项皆秘而不宣,不作任何解释、说明呢?如果不是为了刻意隐瞒什么,那么究竟是为什么呢?如果是为了隐瞒什么,那么它究竟隐瞒了什么呢?
个人认为,浦发银行历年计提的巨额应付职工薪酬很可能缺乏充分的计提依据。因此,公司才在历年的财报和信息披露中均未提及该事项。根据该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附注中有关“员工福利”的附注,其“员工福利”包括:短期员工福利(工资、奖金等在员工提供服务期间计提)、法定退休福利(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补充退休福利(企业年金)。而报表附注中这一注释,显然无法为其巨额“应付职工薪酬”结余提供合理的计提依据。
笔者注意到,无论是万科A的 股票激励计划奖励基金的计提、还是 伊利股份(600887行情,股吧)的期权激励计划,均由公司董事会提出方案并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告实施,而万科的奖励基金实际计提情况、基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均由董事会发布公告。笔者为此查阅了浦发银行2005年以来历年的董事会公告,但未能找到任何与巨额职工薪酬计提相关的公告。至于应付薪酬计提的标准是什么?用途是什么?计提后实际使用情况如何?从该公司历年所发布的公告中,笔者亦未能获取任何与此相关的信息。因此,该公司账面巨额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很可能缺乏充分的计提依据。这也许也是其在历年财报对该计提事项讳莫如深的原因。
既然计提巨额薪酬缺乏依据,为何该公司长期以来一直计提,且金额巨大并呈逐年递增之势呢?综合分析浦发银行历年财报,个人认为,上述计提事项实际的原因很可能是为了调节企业利润,以平抑利润增幅的波动。
应付薪酬计提表现出
较大的随意性、非均衡性
一般而言,企业计提的员工奖励、福利性基金与企业的经营业绩相关,通常根据企业实现的利润情况按一定的比例进行计提;然而,上述分析发现,该公司各年度计提的应付职工薪酬与当期实现的净利润之间并无明显的相关性。2004~2007年,计提金额与净利润的比值最高达62.19%,最低为29.61%,可见各年度应付职工薪酬的计提表现出较大的随意性、非均衡性。
进一步分析发现,浦发银行同一年度内,上下半年之间应付职工薪酬的计提也表现出较大的非均衡性。由于该公司计提的应付职工薪酬金额巨大,对各期的经营业绩均具有重大影响,因此,理论上说,其应付薪酬应按期(月或季度)计提。但分析该公司最近两年报表不难发现,其应付职工薪酬的计提在时间上表现出较大的非均衡性。
2007年中期和年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40.23亿元和62.9亿元,而2007年初余额为40.23亿元。由此可见,当年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增量部分全部为2007年下半年计提所致,上半年没有计提。
由于该公司2006年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因此,无法直接从其财务报表中计算其实际计提情况。但通过分析其“业务及管理费”的发生额也可了解其应付职工薪酬的计提情况:
2006年上半年业务及管理费发生额30.43亿元,下半年业务及管理费发生额为44.31亿元,下半年较上半年多发生13.88亿元。下半年业务及管理费较上半年大幅上升,应该是计提应付职工薪酬所致。2007年业务及管理费发生额也表现出类似的波动特征。
浦发银行2006年上半年每股收益0.41元、下半年每股收益0.44元,较上半年略有增长;很显然,如果下半年不计提巨额应付薪酬的话,其2006年下半年每股收益将会较上半年大幅增长。2007年上半年浦发银行每股收益0.59元、下半年每股收益0.67元,如果2007年下半年不计提高达22.6亿元的巨额应付职工薪酬,则其2007年下半年的业绩也会较上半年大幅增长。可见,由于非均衡地计提大量应付职工薪酬,有效地平抑了该公司的利润增幅的波动。
2007年财务报表所得税费用处理有明显的调减利润的意图
分析表明,浦发银行2007年财报有明显的调减当期利润的意图。
根据该公司2007年度会计报表所得税项目附注,由于新《所得税法》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企业所得税率由33%下调为25%,浦发银行对于预计2008年1月1日起实施新《所得税法》后将转回的暂时性差异,根据新的25%的税率对2007年12月31日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调整,调减了递延所得税资产10.63亿元,由此增加2007年度所得税费用10.63亿元,相应调减了当年净利润10.63亿元,影响每股收益达0.244元。
值得一提的是,新《所得税法》的实施对浦发银行的影响不仅表现在所得税率下调方面,而且在工资等成本费用的扣除标准方面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原《企业所得税法》在工资扣除标准方面,区分内资和外资企业分别作了规定,内资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按照计税工资扣除,超出计税工资的部分不得在税前列支,外商投资企业发放的员工工资则据实扣除。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则统一了内外资企业的扣除标准,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浦发银行历年实际所得税负率远高于33%的法定税率,主要是由于原《所得税法》有关计税工资扣除标准的规定,浦发银行对于新《所得税法》有关工资扣除标准方面的这一重大变化应该有充分的了解。该公司既然合理预计了所得税率变化对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的影响,并进行了账务处理,当然也应该合理预计工资扣除标准变化对企业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影响,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由于新旧《企业所得税法》对工资扣除标准规定上的这一变化,对于企业已计提尚未发放的应付工资,在计算应纳所得额时也由永久性差异转变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007年12月31日浦发银行应付职工薪酬余额62.9亿元,按照25%的所得税税率,该公司应调增递延所得税资产15.73亿元(62.9×25%),调减所得税费用15.73亿元,相应调增净利润15.73亿元。
而实际上,该公司在预计新所得税法实施对企业影响时,仅考虑了所得税率变动对相关损益的影响,却没有考虑有关工资成本扣除标准这一重大变化对企业相关损益的影响。或者说,只考虑了对企业当期净利润调减因素的影响,而未考虑对企业净利润调增因素的影响,尽管这些因素对该公司本年及未来年度同样具有重大影响。由此可见,该公司2007年财报所得税费用账务处理方面有明显的调减当期净利润的意图。
综合上述分析,浦发银行历年计提巨额应付职工薪酬,累计计提余额高达62.9亿元,至少涉及自2004年以来的多个会计年度!在此期间,相关信息披露极不透明!
浦发银行历年计提巨额应付薪酬长期隐含在“其他应付款-其他”项目中,历年财报均未对此作出任何解释、说明!虽然《新会计准则》明确要求企业与应付职工薪酬相关的成本费用支出自2007年1月1日起必须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反映,但该公司2007年一季度季报中巨额计提款项仍旧隐含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直到2007年中期财报中迫于《新会计准则》实施的压力,才将该应付款项调整至“应付职工薪酬”项目,但依然犹抱琵琶,对该笔巨额款项的账务调整未作任何说明。
浦发银行2004~2007年度计提巨额应付职工薪酬分别相当于各年度净利润的29.61%、42.51%、62.19%和41.11%!无论是历年计提金额还是累计余额,对该公司历年的经营业绩和股东权益均产生了重大影响!对于如此重大事项,该公司历年董事会报告和相关公告均未作披露!该项巨额计提似缺乏充分、合理的依据。而该应付款项计提金额在各个年度之间及年度内均表现出明显的随意性、非均衡性,且在2007年度财务报表所得税费用处理上亦有明显的调减当年净利润的意图,表明该公司计提巨额应付职工薪酬的目的很可能是为了通过该项计提调节相关成本费用以平抑利润增幅的波动。如果笔者上述分析过程无误的话,该公司历年计提巨额应付职工薪酬有计提秘密准备之嫌。
如果浦发银行历年巨额应付薪酬计提缺乏充分、合理的依据,考虑到该计提事项虚增历年该公司成本费用,若剔除其对净利润的影响,则2004~2007年该公司实际的净利润额和实际的每股收益与年报公布数据有明显差异(见表3)。考虑到2007年度新《所得税法》实施调增所得税费用10.63亿元,若剔除这一非经常性因素的影响,则2007年度每股收益为2.025元。
鉴于62.9亿元巨额职工薪酬计提事项对该公司历年经营业绩、股东权益的重大影响,期待浦发银行能够向投资人详尽披露历年的实际计提情况及其计提依据,以释群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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