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2008-12-14 12: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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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租赁”)签订回租式融资租赁业务协议。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药集团”)。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融”)持有东药集团41.56%的股权,持有华融租赁99.71%的股权。所以本业务为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现将此项关联交易情况作如下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为缓解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比例偏高、及信贷品种单一带来的到期债务偿付压力,拟通过拓展融资渠道的方式来调整现有贷款结构。公司下属企业东北制药总厂拟用生产设备向华融租赁申请办理2,900万元回租式融资租赁业务。交易所涉及标的物总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后净资产的5%,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华融租赁是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主营融资租赁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资本14.74亿元人民币。华融租赁前身为浙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3月份,浙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完成重组,中国华融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99.71%。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融租赁为中国华融的控股子公司。中国华融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东北集团股份的41.76%,为东药集团的第二大股东(第一大股东为沈阳市政府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比例为44.56%)。故华融租赁与公司为关联方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华融租赁已向公司支付融资租赁款2,900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资产转让的交易价格制定以评估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定价,遵循了等价、自愿原则。租息定价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了等价、自愿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影响

  此次融资租赁业务主要是用于补充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融资租赁业务虽然属于中成本融资方式,但是因其为中长期负债且本息偿付均匀分布在各期而非一次性还本付息。所以,据此不仅可以调整公司现有贷款结构,还可以缓解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比例偏高、及信贷品种单一带来的到期债务偿付压力。公司与华融租赁产生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五、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意向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董事在本次会议上回避表决,关联董事刘震、汲涌、王燕、周凯在本次会议上回避表决。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尹良培、吴粒、谭廷珠于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对此项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定价合理公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及诚实信用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融资租赁合同》

  1、主要内容

  公司下属企业东北制药总厂拟将其所拥有的位于沈阳市铁西区北二西路41号的生产用机器设备444台(套)协议转让华融租赁,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900万元。该项生产设备未涉及重大争议及诉讼,东北制药总厂具有合法转让该资产的主体资格。

  公司和华融租赁共同确认并同意,根据《回租物品转让协议》,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将标的资产转让给华融租赁,华融租赁向公司支付2,900万元转让价款。

  公司和华融租赁共同确认并同意,根据《融资租赁合同》,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按月向华融租赁支付租金。

  2、交易定价情况

  此次办理回租式融资租赁业务的标的资产截止评估基准日2008年9月9日帐面价值总额为3,134万元,评估后资产总价值为3,414万元,双方最终约定价值2,900万元。

  合同约定租息率执行浮动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调整幅度进行调整。合同签订日执行的月租息率为6.0825%。,2008年12月1日,月租息率调整为5.1825%。 。

  3、有效期限

  合同从2008年11月28日起执行,有效期36个月。

  七、备查文件

  董事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独立董事意见

  《资产评估报告书》

  《融资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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