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中联重科两年改制终收官
2009-01-11 14: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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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中联重科两年改制终收官

随着长沙中联重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交易所代码:000157,下称中联重科)第一大股东获准清算注销,公司的管理层与股东将真正实现利益一致化,这也意味着从2006年开始的中联重科改制暂告一个段落。

  “中联重科的大股东建机院清算完成之后,作为公司管理层和员工持股公司——长沙合盛和长沙一方将成为中联重科的直接股东,意味着管理层激励的最终完成”,国金证券分析师董亚光告诉《财经》记者。此前,中联重科管理层通过持有建机院股份,间接持有中联重科。

  在中联重科改制前,管理层和员工成立了长沙一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长沙一方)和长沙合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长沙合盛)以持有中联重科大股东——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建机院)的股份。

  中联重科公告和公开资料显示,长沙一方是建机院及中联重科的管理者员工,以国有资产增值奖励及现金出资设立的有限公司;长沙合盛则主要由建机院及中联重科的高级管理人员出资设立。

  2006年4月30日,湖南省国资委将其所持建机院6.06%、18.04%(共计24.1%)的股权分别转让给长沙一方和长沙合盛。

  此后,建机院的股权结构为:湖南省国资委持有59.7%股权,长沙合盛持有18.04%股权,长沙一方持有11.96%股权,智真国际有限公司持有8%,湖南省土地资本经营有限公司持有2.30%。

  根据2009年1月7日中联重科公告,建机院注销后,其所持公司股份将按股权构成比例分配给建机院各股东。此前,建机院持有中联重科41.86%股权。

  因此,建机院注销后,长沙合盛与长沙一方将分别持有中联重科7.55%和5.01%的股权,合计持股12.56%。

  作为中联重科股东之一,弘毅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下称弘毅)的一位高管告诉《财经》记者,在中联重科2007年收购了大股东资产后,大股东建机院已经成为了一个壳公司,没有存在的必要,所以注销顺利成章。

  上述弘毅高管认为,大股东注销后,国有股东、财务投资者以及公众股东将只有一个利益平台,这样可以减少股东利益之间的冲突,更利于中联重科以后的发展。

  2007年5月,建机院在湖南省产权交易所对其主要经营性资产进行了挂牌出售,中联重科于2007年5月29日对建机院挂牌的部分资产进行了摘牌。

  收购的资产分为三个资产包,收购总价款达4.5亿元。这些资产包括:建机院拥有的土地、设备、建筑物以及所持长沙市商业银行股权、全资子公司湖南省浦沅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浦沅集团)拥有的车辆和设备等资产、浦沅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湖南浦沅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土地、建筑物、设备及所持交通银行股份等资产。

  中联重科1月7日公告称,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建机院)清算注销一事,已经获得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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