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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信证券弃购相关楼宇
中信证券昨日公告称,拟终止购买北京朝阳广场项目一栋楼宇。
根据2006年的一项议案,中信证券拟以不超过10亿元的价格,购买北京市朝阳广场项目的一栋楼宇,面积约52020平方米,将作为该公司北京地区总部的所在地。
资料显示,朝阳广场的开发商联合置地是加拿大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全资拥有的中外合作企业,其法人代表为加拿大蒙特利尔华商会主席。
公告显示,由于联合置地仍未取得上述房产的预售许可证以及价格等因素,中信证券拟终止购买上述房产。
经双方协商,中信证券与联合置地签署《还款协议》,联合置地将于2009年3月31日或者符合约定的顺延期间届满之前(包含当日),将购房本金4.9亿元归还中信证券,并向其支付本金利息及设计费3800万余元。
中信证券表示,已于1月13日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致北京市国土局的《协助执行通知书稿》(含《民事裁定书》),高院已对上述房产及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进行了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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