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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发改委:加大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支持力度
发改委19日公布了《关于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若干政策》。根据文件要求,我国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培育企业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能力,并大力推动自主创新成果的转移。其中,我国将加大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投融资支持力度。 文件指出,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财力的增长情况,继续增加投入,主要通过无偿资助、贷款贴息、补助(引导)资金、保费补贴和创业风险投资等方式,加大对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支持,加快自主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提高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水平。 同时,鼓励按照市场机制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创业风险投资领域,扶持承担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任务企业的设立与发展。发展改革和财政等部门要积极培育、发展创业风险投资,对高技术产业领域处于种子期、起步期的重点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予以支持。 此外,商业银行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结合自身特点和业务需要,按照信贷原则,加大对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强担保机构等融资支撑平台建设,为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融资提供服务。 文件指出,将启动实施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专项工程。国家在信息、生物、航空航天、新材料、先进能源、现代农业、先进制造、节能减排、海洋开发等重点领域,将选择一批重大自主创新成果,实施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专项工程,并给予适当的政策、资金等支持。 文件还表示,将切实落实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税收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加大对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研发投入,对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研发费用,按照有关税收法律和政策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为推动自主创新成果的转移,文件指出,将完善自主创新成果发布机制并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向企业转移自主创新成果。其中,鼓励企业间技术成果的转移;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技术转让所得,按照有关税收法律和政策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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