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中信海直: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9-20 10:3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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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信海直: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于2015年9月18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材料已于
2015年9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送各位董事。会议应表决的董事15名,实际出
席的董事15名。会议符合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向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
信信托”)购买信托理财产品,基本情况如下:

1、合同项目:中信基业28号重庆兴荣应收账款流动化信托项目。

2、公司预投资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3、投资年限:2年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投资预期年化收益率:9%

因中信信托与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因此本项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关联交易议案已事前审核并
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本议案时,
关联董事毕为、马雷、刘敬桢、刘铁雄、邹剑峰、严宁、赵振京、赵宏剑、王彦
等9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实际参加表决的为6名非关联董事, 6名非关联董事一
致同意该项关联交易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并就公司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有关事项
发表意见。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意见》。

本项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获得股东
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
票权。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落实本事
项,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负责实施与中信信托进行谈判、签署协议等相关
事宜。

《公司关于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5年10月9日(星期五)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中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10月
9日(星期五)14:30起,会期半天;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15年10月9日交易日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5年10月8日15:00)至投票结束
时间(2015年10月9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О一五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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