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中海集运: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2015-11-08 18: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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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海集运: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日期:2015-11-07附件下载

证券代码:601866 证券简称:中海集运 公告编号:2015-044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公司金融框架协议下的存款及贷款两项关联交易限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本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3、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为保证日常经营业务的正常进行,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与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海”)签订了一系列的关联交易总

协议,由中海及其下属公司(以下合称“中海集团”)为本公司及下属公司(以下合称“本

集团”)提供(或相互提供)一系列经营服务。由于中海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上述服务构

成了本集团与中海集团的日常业务中的持续性关联交易。

2015 年 11 月 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限额的议案》,八名关联董事(张国发、黄小文、苏敏、丁农、刘锡汉、

俞曾港、赵宏舟和陈纪鸿)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项议案。本次董事会

决议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公告(编号:临 2015-043)。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阅了该项议案,并发表如

下审核意见:本集团(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各类别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相对应的公司日常

关联交易总协议项下规范进行,采用一般商业条款,定价公允合理,遵守了公平、公正、公

开的原则,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各类别的关联交易 2016 年度的建议上限金额公平
合理,同意公司 2016 年度关联交易限额,并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核委

员会委员苏敏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时,独立董事也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专项意见:本集团(本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各类别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相对应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协议项下规范进行,采

用一般商业条款,定价公允合理,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

利益;各类别的关联交易 2016 年度的建议上限金额公平合理。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金融框架总协议下,存款及贷款

两项关联交易限额,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一步审议。对该项议案,关联股东中海将回避

表决。


(二)2013、2014 及 2015 年前三季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限额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2013 年 2013 年度 2014 年 2014 年度 2015 年 9 2015 年限
限额 限额 月 30 日 额
(未经审
计)
项目
1 供应 2,127,274 2,946,000 1,462,340 3,185,000 892,398 3,431,000
2 修船服务 75,580 170,000 47,432 114,000 20,743 112,000
3 船代货代 587,593 693,000 574,328 795,000 480,265 913,000
4 装卸服务 583,709 748,000 1,211,294 1,330,000 1,020,528 2,120,000
5 班轮服务 155,343 271,000 113,616 297,000 74,516 329,000
6 集装箱供 集装箱制造 479,025 488,000 682,779 910,000 1,054,192 1,300,000
应 集装箱租赁 182,287 500,000 154,107 550,000 113,478 600,000
7 箱管服务 向本集团提供服务 150,070 200,000 178,912 230,000 134,770 265,000

8 科技服务 由本集团提供服务 14,094 25,000 13,970 30,000 0 40,000

向本集团提供服务 43,054 93,000 29,955 103,000 31,199 113,000

9 船员供应 31,926 41,000 506,001 620,000 551,391 850,000
10 物业租赁 20,072 22,800 82,658 96,500 60,629 96,500
11 金融服务 存款 3,741,887 8,000,000 4,194,975 9,000,000 4,783,426 10,000,000
贷款 364,000 5,000,000 1,211,900 6,000,000 0 7,000,000
外汇交易(美金) 7,240 700,000 82,309 800,000 28,128 900,000
12 采购 由本集团供应燃油 1,125,712 2,070,000 2,325,178 4,690,000 1,034,991 5,390,000



注:2013、2014、2015 年截至 9 月 30 日关联交易未有超出每项已披露的持续关联交易的
年度上限总额。
其中金融服务中的贷款业务 2015 年度截止 9 月 30 日与关联方每日最高未偿还贷款结
余为零,因本期间没有相关融资的项目所致。
科技服务中由本集团提供服务项目 2015 年度截至 9 月 30 日为零,因本公司与关联客
户将于年底统一结算款项所致。



(三)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限额及相关说明

单位:人民币千元


2016 年各项关联交易额度
项目 细分项目
1 供应 1,150,000
2 修船服务 50,000
3 船代货代 800,000
4 装卸服务 1,100,000
5 班轮服务 329,000
集装箱制造 820,000
6 集装箱供应 集装箱租赁 180,000



7 箱管服务 向本集团提供服务 200,000
8 科技服务 由本集团提供服务 50,000
向本集团提供服务 110,000
9 船员供应 740,000
10 物业租赁 90,000
11 金融服务 存款 6,500,000
贷款 6,500,000
外汇交易(美金) 180,000
12 采购 由本集团供应燃油 1,200,000


注:堆场服务、光租期租、底盘车租赁及箱管服务(由本集团提供)预计年度限额小于香
港联交所及上海交易所规定的披露标准。



相关说明:
1、供应总协议下的交易主要是本集团向中海集团采购内贸航线船舶燃料油。制定二

零一六年的限额主要考虑:本公司预计二零一六年的燃油价格仍处于低位徘徊;本公司于二

零一五年油价处于低位时,通过锁定油价等措施,控制燃油采购成本;及本公司通过技术改

造及管理手段,坚持超低负荷运行,采取了多项节油措施,预计二零一六年将维持二零一五

年的交易额水平。

2、船舶代理及货物代理总协议下的交易主要是本集团外贸航线由中海集团提供代理

服务而产生。制定二零一六年的限额主要考虑:二零一五年上半年度本集团外贸航线载箱量

较二零一四年同期增长 2%;由于劳工成本不断上涨,预计将影响代理费率的上涨;根据本

公司运营规划,二零一六年的运量将较二零一五年增长,二零一六年交易额将继续增长。

3、装卸总协议下的交易主要为中海集团为本集团提供外贸集装箱装卸服务及其它相关

及配套服务。制定二零一六年的限额主要考虑:本集团未来将不断完善网络布局,科学规划

航线设置,加大力度控制装卸成本,预期装卸服务关联交易将下降。

4、本公司与中海订立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据此,中海须促使中海财务公司向本集团提

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i)存款服务;(ii)贷款服务;(iii)结算服务;及(iv)中国银监会

批准之其他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制定二零一六年的限额主要考虑:(1)近三年来本公司在中海财务公

司日均存款超过 30 亿元人民币,按照峰值统计数据最高峰值为 39 亿元;(2)中海财务公

司于二零一二年十二月获得了国家外管局外汇资金跨境试点资格,可以通过跨境通道随时将

本公司在香港地区的外汇资金划转入境内资金池,划转至境内后即刻算入存款额度。根据统

计本公司于香港地区的外汇资金之日均余额约为 4.4 亿美元,折合人民币超过 24 亿元;上

述(1)和(2)两项资金合计将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因此,该项交易额建议上限为人民币 65

亿元。
(2)贷款服务:制定二零一六年的限额主要考虑:(1)本集团主要使用外汇资金结算,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为满足生产经营对公司境内外资金结算的需求,可能需要中

海财务公司安排有关结算周转资金,额度约 1 至 2 亿美元; (2)二零一六年,根据公司船

舶融资及经营发展计划,涉及相关融资预计在人民币 40 亿元至人民币 52 亿元之间;及上述

(1)和(2)两项资金合计,预计二零一六年的贷款额度为人民币 65 亿元。

(3)外汇交易:制定二零一六年的限额主要考虑:(1)本集团于二零零四至二零一零

年期间发生超过 20 亿美元的外汇买卖,近年基于汇率波动较小、趋势不明显导致结售汇数

量的减少;(2)预期国际经济形势和利率、汇率在未来将出现较大变化,本集团的结售汇

量将有较大增长,二零一六年交易额为 1.8 亿美元。

5、租赁总协议下的交易主要为本集团向中海集团租赁物业而产生,制定二零一六年的

限额主要考虑:(1)本公司之营运能力不断增长及持续发展,本公司因日常营运及管理活

动而对租赁物业的需求会增加;(2)及考虑到本公司的运力及运输量不断增长,本集团对

租赁揽货网点的需求增加。

6、船员供应总协议下的交易主要由中海集团向本集团提供船员、船员培训及其他相

关及配套服务。该项交易额为本集团自有船舶配置船员而产生。制定二零一六年的限额主要

考虑:二零一六年,因本集团自有船舶规模将维持不变,该项交易额预期将维持二零一五年

度水平。

7、修船服务总协议下的交易主要由中海集团向本集团提供船舶修理服务、船舶保养

服务、船舶改装服务、船舶改善服务及其他相关及配套服务。制定二零一六年的限额主要考

虑:按船舶各自营运证书上所示之届满日期参考本集团于二零一六年之保养计划,将有 25

艘船舶于二零一六年进入检修周期;及本集团未来将控制进厂船舶的修理工程范围,扩大船

员自修范围,节约修理费用。
8、信息科技服务协议项下之交易金额主要包括(1)本产生之软件开发费用及硬软件

维护费用。制定二零一六年的限额主要考虑:预期本集团对中海所提供软硬件系统及相关服

务之需求将日益增加,以满足本集团业务之不断增长,从而将导致本协议项下之交易量持续

增长。(2)中海集团使用本公司 tradeship 系统的费用。tradeship 使用费按照揽取的集

装箱货运量计算,制定二零一六年的限额主要考虑:预计二零一六年本公司运力和运量将持

续增长,并加强回程货揽取力度,本协议下的交易量将持续增加。

9、采购总协议项下的交易主要由本集团向中海集团提供之协议物资、燃料及相关服

务。制定二零一六年的限额主要考虑:(1)预计二零一六年的燃油价格仍处于低位徘徊;

及(2)受全球经济贸易低速增长的影响,航运运输需求仍将保持低增长的态势,通过

Alphaliner 供需增长预测,未来几年供需依然失衡,可能导致中海集团的燃油采购量减少。

10、班轮服务总协议项下的交易主要由本集团向中海集团提供班轮服务、集装箱舱位

以及其他有关及配套服务。制定二零一六年的限额主要考虑:预计目前各航线单箱运价及箱

量仍处于低谷徘徊,随着本公司二零一六年运力较二零一五年增长情况及运价水平的恢复,

该项交易金额将保持增长。

11、集装箱管理总协议项下交易额主要为中海集团海外附属公司向本集团提供集装箱

管理服务而产生。制定二零一六年的限额主要考虑:预计二零一六年本公司运力持续增长,

集装箱管理量进一步增加。此外,考虑二零一六年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增幅等情况。二零一六

年,预计该项总协议下的年度交易额将出现一定增长。

12、集装箱供应总协议项下交易额主要由中海集团制造及向本集团提供(包括出售及

╱或租赁)集装箱而产生。制定二零一六年的限额主要考虑:(1)集装箱制造:综合考虑

本公司新增集装箱需求下降,预期二零一六年将较去年交易额减少。(2)集装箱租赁:根

据本集团增加其运力之计划,综合考虑集装箱保有量及租造比例,预期于二零一六年本协议

项下之交易金额将增加。
五、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 关联方介绍

名称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单位负责人 或法定代表人 许立荣
成立日期 1984年8月9日
组织机构代码 13228524-7
注册资本 6,919,963,000元
主要经营业务 经营方式:运输、订舱、租赁、代理、
制造、维修、承揽、报关、批发、零售、
咨询、劳务、服务、进出口。 许可经营
项目:沿海、远洋、国内江海直达货物
运输、集装箱运输(有效期至2018年6月
30日)。 一般经营项目:进出口业务;
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码头与港口的投资;
船舶租赁及船舶修造;通讯导航及设备,
产品的制造与维修;仓储,堆场;集装
箱制造、修理、销售;船舶及相关配件
的销售;钢材的销售;与上述业务有关
的技术咨询、通讯信息服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情况 截止2014年末未经审计的合并口径财务
状况为: 总资产2058.82亿元,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权益556.21亿元,营业收入
830.27亿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6.08亿元,资产负债率为58.54%。




(2)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海持有本公司 45.20% 的股份。

(3)履约能力分析

中海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六、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交易的主要内容

1、于二零零四年五月十日,本公司与中海订立供应总协议,由中海集团向本集团提供淡水、

船舶燃料、润滑剂、零部件及其它物料、集装箱使用之发电机及其它相关及配套服务。

2、于二零零四年五月十日,本公司与中海订立船舶代理及货物代理总协议,由中海集团向

本集团提供销售及市场推广服务、港口代理服务(安排船舶停泊、报关、拉货、领港、装载

及卸下货物及/或集装箱)、集装箱服务(装卸货、准备清关文件、租用集装箱、安排集装

箱维修及保养)、会计及财务服务及其它相关及配套服务。

3、于二零零四年五月十日, 本公司与中海订立装卸总协议,内容有关由中海集团向本集团

提供集装箱装卸服务及其它相关及配套服务。

4、于二零零四年五月十日, 本公司亦与西港池订立集装箱装卸总协议,内容有关由西港池

及其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向本集团提供上述相同服务。

5、于二零零四年五月十日, 本公司与中海订立班轮服务总协议,由本集团向中海集团提供

班轮服务、集装箱舱位以及其它有关及配套服务。

6、于二零零四年五月十日,本公司与中海订立修船服务总协议,内容有关中海集团向本集

团提供船舶修理服务、船舶保养服务、船舶改装服务、船舶改善服务及其它相关及配套服务。

7、于二零零四年五月十日, 本公司与中海订立集装箱管理总协议, 内容有关本集团与中

海以及彼等各自之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相互提供集装箱管理服务、集装箱维修服务( 包括

修理及清洁集装箱)、为进行集装箱维修工作提供作业地方及其它相关及配套服务。

8、于二零零四年五月十日,本公司与中海订立集装箱底盘车总协议,内容有关中海集团向

本集团提供底盘车及其它相关及配套服务。

9、于二零零四年五月十日, 本公司与中海订立船员供应总协议, 由中海集团向本集团提

供船员及其它相关及配套服务。

10、于二零零四年五月十日,本公司与中海订立资讯科技服务总协议,内容有关本集团与中

海集团互相提供信息科技服务; tradeship 系统相关设计、开发、安装及执行服务;集装

箱管理系统设计、开发、安装及执行服务;话音及数据通讯设备及其它相关及配套服务。
11、于二零零四年五月十日,本公司与中海订立堆场服务总协议,内容有关中海集团向本集

团提供境内各项堆场服务(包括维修及清洁集装箱)及其它相关配套服务。

12、于二零零四年五月十日,本公司与中海订立陆上集装箱运输总协议,内容有关中海集团

向本集团提供陆上集装箱运输及其它相关配套服务。

13、于二零零四年五月十日,本公司与中海订立光租船舶总协议,内容有关中海集团向本集

团提供船租船舶及其它相关配套服务。

14、于二零零四年五月十日,本公司与中海及其他相关公司订立物资或服务供应总协议,内

容有关本集团与中海集团就相互提供具体总协议未涵盖的、与本公司主要从事的海上集装箱

运输业务的经营和管理相关的各种物资或服务供应,包括设备租赁、物流服务、后勤服务、

管理服务等。

15、于二零零七年四月十日本公司与中海订立之经修订集装箱供应总协议,由中海集团向本

集团提供(包括出售及/或租赁)及促成其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制造及向本集团提供(包括

出售及/或租赁)集装箱。

16、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与中海订立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内容有关由中海促

使其附属公司向本集团提供以下金融服务:存款服务、贷款服务(包括贴现、担保等信贷服

务)结算服务,以及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17、于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与中海订立房屋租赁总协议,内容有关由中海促使

其附属公司向本集团出租房屋。

18、于二零一三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与中海订立采购总协议,内容有关由本集团向中海集团

供应物资、燃料及相关服务。

上述协议均于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有限期限为三年。除非

任何一方于该有效期限结束日 3 个月前决定不续订本协议,并将此决定在上述 3 个月期限

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本协议的生效期限将于前述的有效期限结束时自动延长三

年。




(二)交易的定价政策:
上述各项关联交易的定价均主要按如下原则确定:

(1)按照国家法定价格确定;

(2)若无相关的国家法定价格,则参照相应的市场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确定;

(3)若无相应的市场价格,则按照有关成本加适当利润的原则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其中「国家法定价格」指根据中国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政府规范性文

件厘定的价格;「市场价格」指于日常业务过程中,独立第三方根据正常商业条款于同一地

区提供货取得(如适用)相同或同类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及「合约价格」指按照有关成本加

适当利润(0-12.25%)的原则协商确定。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各类别关联交易总协议

本公司及下属公司作为经营集装箱运输业务的专业公司,与中海集团之间存在着长久

紧密的业务关系,已订立及将订立的各项交易,对本集团核心业务和营运均重要。这些交易

的条款和条件,一般比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更为有利。中海作为横跨地区、行业和跨国经营的

大型航运集团企业,具有强大实力、富有工作经验和服务体系,本集团利用这些优势,能取

得更好的发展。

(2)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交易

中海财务公司将以潜在较高之存款利率或较低贷款利率(与商业银行提供之服务相比

较)为本集团持续发展融资。

由于中海财务公司熟悉本集团业务,因此可为本集团更为及时有效地提供所需资金。

本集团也希望在航运形势不景气、市场资金面偏紧、外部融资渠道受限的情况下,更多地通

过中海财务公司获得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的财务资助,可以拓宽本集团融资渠道,降低

融资成本。
此外,本公司持有中海财务公司 25%权益,中海财务公司的业务扩展也将使本公司取

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鉴于上述因素,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本公司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在本公

司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按常规基准进行,继续与中海集团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符合本公司及

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八、上网公告附件

1,中海集运独立董事关于本集团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专项意见




九、报备文件

1、中海集运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关于本集团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2、第四届三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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