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华谊兄弟拟以10.5亿元收购冯小刚的公司
2015-11-20 20: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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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华谊兄弟拟以10.5亿元收购冯小刚的公司

华谊兄弟昨天晚间公告称,公司拟以10.5亿元的股权转让价款收购浙江东阳美拉传媒有限公司的股东冯小刚和陆国强合计持有的70%的股权。

浙江东阳美拉传媒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为冯小刚持有99%的股权,陆国强持有1%的股权,其主营业务是影视剧项目的投资、制作,影视剧本创作、策划、交易等,目前目标公司已经储备和开发的项目包括电影《手机2》、电影《念念不忘》、电影《非诚勿扰3》、电影《丽人行》、电视剧《12封告白信》以及综艺节目等,除此之外,目标公司已经制定并且实施新人导演计划,培养新一代导演。

交易对方作出的业绩承诺期限为5年,自标的股权转让完成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其中2016年度是指标的股权转让完成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2016年度承诺的业绩目标为目标公司当年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自2017年度起,每个年度的业绩目标为在上一个年度承诺的净利润目标基础上增长15%。

不过,截至公告日,目标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36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91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0.55万元,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

华谊兄弟公告显示,根据冯小刚及公司于2009年9月8日签署了《合作协议》的约定,冯小刚在合作期限内为公司拍摄五部电影作品,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冯小刚在《合作协议》项下已经为公司拍摄三部电影作品,尚剩余两部电影作品未拍摄。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冯小刚为公司拍摄的电影作品《我不是潘金莲》(暂定名)视为冯小刚为公司拍摄完成的第四部电影作品。剩余一部电影作品按如下方式执行:自冯小刚将其作为导演参与的某一部电影项下其享有的收益分红权无偿转让并支付给公司之日起,即视为冯小刚履行完毕《合作协议》项下最后一部电影作品的拍摄义务。

此外,华谊兄弟拟向北京英雄互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19亿元认购其新增股份2772万股,投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其20%股份。

华谊兄弟表示,通过投资目标公司,公司布局电子体育竞技游戏领域,进一步增强公司在游戏产业链上的控制力,有利于完善公司在互联网娱乐业务板块的布局,也有利于公司大娱乐战略的有效落实。

华谊兄弟昨天股价大涨5.86%,报收41.7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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