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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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2016-01-28 01:20:00 来源: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北京)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6-010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122222、122267

债券简称:11永泰债、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6亿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约50%左右。

(三)本次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524.82万元。

(二)每股收益:0.1146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因本期收购的华兴电力股份公司自2015年5月份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电力业务已成为公司主要利润增长点,从而公司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四、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5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6-011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122222、122267

债券简称:11永泰债、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为方便投资者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现将公司2015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煤炭产品主要经营数据

项 目

2015年

2014年

同比增减%

第4季度

1-4季度

第4季度

1-4季度

第4季度

1-4季度

原煤产量(万吨)

304.32

1,144.98

311.10

1,141.63

-2.18

0.29

洗精煤产量(万吨)

19.96

55.21

31.77

85.47

-37.17

-35.40

原煤销售量(万吨)

290.44

1,148.99

370.21

1,149.25

-21.55

-0.02

洗精煤销售量(万吨)

20.18

57.79

30.70

81.86

-34.27

-29.40

煤炭采选销售收入(万元)

127,553.80

525,894.29

150,714.57

555,159.29

-15.37

-5.27

煤炭采选销售成本(万元)

62,126.54

231,853.25

68,298.57

250,014.40

-9.04

-7.26

毛利(万元)

65,427.26

294,041.04

82,416.00

305,144.89

-20.61

-3.64

二、电力产品主要经营数据

发电量(亿千瓦时)

上网电量(亿千瓦时)

2015年

第4季度

同比

增减(%)

2015年度

同比

增减(%)

2015年

第4季度

同比

增减(%)

2015年度

同比

增减(%)

一、河南省

25.1820

2.87

99.0129

-16.63

23.7658

2.75

93.4205

-16.61

1、燃煤:

25.1820

2.87

99.0129

-16.63

23.7658

2.75

93.4205

-16.61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5.1820

2.87

99.0129

-14.60

23.7658

2.75

93.4205

-14.66

二、江苏省

21.7350

-11.97

92.8460

2.64

20.8877

-11.79

89.1504

2.81

1、燃煤:

14.8723

-32.06

67.0534

-6.27

14.1458

-32.41

63.8429

-6.33

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

14.8723

-32.06

67.0534

-6.27

14.1458

-32.41

63.8429

-6.33

2、燃气:

6.8387

144.24

25.7512

36.11

6.7187

144.32

25.2670

36.21

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

6.8387

144.24

25.7512

36.11

6.7187

144.32

25.2670

36.21

3、太阳能:

0.0240

0.0414

0.0232

0.0405

张家港青草巷吉君能源有限公司

0.0041

0.0198

0.0042

0.0198

江苏永泰华兴新能源有限公司

0.0017

0.0034

0.0017

0.0034

江苏吉新电力有限公司

0.0182

0.0182

0.0173

0.0173

合 计

46.9170

-4.58

191.8589

-8.30

44.6535

-4.61

182.5709

-8.13

(注:公司所属上述控股电力公司于2015年5月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2015年第四季度,公司所属江苏地区的控股电力公司平均上网电价为0.4385元/千瓦时(含税);所属河南地区的控股电力公司平均上网电价为0.3992元/千瓦时(含税)。

以上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6-012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122222、122267

债券简称:11永泰债、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保荐代表人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代表人为张宜霖先生、濮宋涛先生。


近日,公司收到安信证券通知,根据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安排,安信证券指派张宜霖先生、胡剑飞女士担任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并由胡剑飞女士接替濮宋涛先生承担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相关持续督导工作。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为张宜霖先生和胡剑飞女士,持续督导期限至2016年12月31日止。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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