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上海印发国企混合所有制改制操作指引
2016-03-10 10:33:25          
功能: [发表文章] [回复] [快速回复] [进入实时在线交流平台 #1
 
 
头衔:金融岛总管理员
昵称:股票我为王
发帖数:74822
回帖数:5844
可用积分数:14673344
注册日期:2008-02-24
最后登陆:2020-11-06
主题:上海印发国企混合所有制改制操作指引

2016-03-10 10:18 来源:证券时报

上海市国资委印发《本市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制操作指引(试行)》指引明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制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⑴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⑵符合行业发展趋势、企业发展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则;

⑶具备混合所有制改制条件,改制方案操作性较强,总体可行。

出资监管企业所属企业改制,由出资监管企业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落实责任主体。

其中,出资监管企业重要子企业重大改制,由出资监管企业决策。出资监管企业在作出决定或通过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前,应将改制方案报国资监管机构备案。

重要子企业,指开展所出资监管企业的主营业务的实际运营,并且由其直接管理和控制的重要经营单位。重要子企业由出资监管企业研究确定,报国资监管机构备案。重要子企业重大改制,指出资监管企业转让其重要子企业股权,或重要子企业因合并、分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致使本市国有股权失去控制地位的事项。

出资监管企业应制定和完善所属企业改制的监管制度,明确决策主体、决策程序等事项,切实把好科学决策关、审计评估关、市场交易关,并指导监督所属企业规范操作。

企业混合所有制改制引入投资者时,原则上应引入战略投资者,必要时也可引入财务投资者。提倡引入多个投资者,以优化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

合适战略投资者的基本条件

⑴依法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市场声誉;

⑵具有产业链或价值链关联,能与企业形成协同效应;

⑶契合企业发展需要,能在资源、技术、管理、市场等方面帮助企业突破发展瓶颈,形成发展机遇;

⑷兼顾其他因素,如企业文化理念相近,认同企业发展战略,行业地位优势明显等。



【免责声明】上海大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仅合法经营金融岛网络平台,从未开展任何咨询、委托理财业务。任何人的文章、言论仅代表其本人观点,与金融岛无关。金融岛对任何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其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确或暗示的保证。股市有风险,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结构注释

 
 提示:可按 Ctrl + 回车键(ENTER) 快速提交
当前 1/1 页: 1 上一页 下一页 [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