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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深证公告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09—12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公司于 2009 年2 月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文件于 2009 年2 月10 日通过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5 人,实 到董事14 人,授权董事1 人,董事徐留平先生因出差委托董事张宝林先生表决,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通讯表 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的议案》。具体如 下: 1、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参照目前国内证券市场汽车板块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市净率水平,结合 A 股市 场与B 股市场的估值差异,确定公司本次回购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价格为不 高于3.68 港元/股。 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送股、转增股本或现金分红,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 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同意票 15 票,弃权票0 票,反对票0 票) 2、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比例 本次回购的股份为公司已发行的 B 股,公司将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9.09 亿港元、 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3.68 港元/股的条件下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 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但最多不超过4.23 亿股B 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18.12%和B 股的70%。 (同意票 15 票,弃权票0 票,反对票0 票) 3、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 9.09 亿港元(按照公司股票停牌日2008 年10 月10 日的1 港元合0.88 元人民币的汇率换算,折合人民币约8.0 亿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 金。 (同意票15 票,弃权票0 票,反对票0 票) 4、回购股份的期限 自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的决议之日起 12 个月。 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 9.09 亿港元或回购B 股总量达到 4.23 亿股,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并视同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同意票 15 票,弃权票0 票,反对票0 票) 5、回购方式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 (同意票 15 票,弃权票0 票,反对票0 票) 6、回购股份的股东权利丧失时间 回购股份自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之日起即失去其权利,不享受利润分配、 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同意票15 票,弃权票0 票,反对票0 票) 7、回购股份的处置 本次回购的股份依法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同意票 15 票,弃权票0 票,反对票0 票) 8、决议的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的决议之日起 12 个月。 (同意票 15 票,弃权票0 票,反对票0 票) 本回购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外汇管理部门同意方可实施。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B 股股份事宜的议案》,具体如 下: 1、制定具体的回购方案; (同意票 15 票,弃权票0 票,反对票0 票) 2、制作、补充、修改、签署申报的文件并进行申报; (同意票 15 票,弃权票0 票,反对票0 票) 3、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同意票 15 票,弃权票0 票,反对票0 票) 4、对回购的股份进行注销; (同意票15 票,弃权票0 票,反对票0 票) 5、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金额、股本总额和股权结构 的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同意票 15 票,弃权票0 票,反对票0 票) 6、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达成处置办法; (同意票 15 票,弃权票0 票,反对票0 票) 7、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回购 B 股股份的议案之日起18 个月。 (同意票 15 票,弃权票0 票,反对票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通过《关于召开 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 2009 年3 月3 日召开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的议案》; 2、《关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B 股股份事宜的议案》。 (同意票 15 票,弃权票0 票,反对票0 票) 议案详细内容请查阅http://www.cninfo.com.cn。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 年2 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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