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基金子公司净资本约束征求意见稿出炉
2016-05-17 23: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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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基金子公司净资本约束征求意见稿出炉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指引(征求意见稿)》已于近日下发。

根据《征求意见稿》规定,扣减后的基金子公司净资本需要达到四项指标:1.净资本不得低于1亿元人民币;2.净资本不得低于各项风险资本之和的100%;3.净资本不得低于净资产的40%;4.净资产不得低于负债的20%。

《征求意见稿》显示,基金子公司的净资本计算方法为净资本=净资产-风险资产余额*扣减比例。对于需要计算风险资本的业务范围不包括在境内股票、债券、货币市场投资业务,其余包括投资于证券市场的结构化产品均在计算范围之内。

简化来说,基金子公司开展的专户业务中,主动管理业务将最多按3%计提风险资本,一对一专户将最多按1%计提风险资本,资产证券化业务按照0.1%-0.2%计提,现金类业务不需要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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