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莲花健康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2016-05-29 14: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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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莲花健康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健康 公告编码:2016—050

  河南莲花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

  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5月27日,河南莲花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河南莲花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559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审核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 河南莲花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本部对你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事后审核,现有如下问题需要你公司作进一步披露。

  一、关于会计估计变更

  1.报告期,公司发生资产减值损失5.65亿元,同比增长8141.72%。主要是

  本期公司变更会计估计,对账龄5年以上的5.69亿元应收账款及3.31亿元其他应收款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2015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8亿元,同比下降2230.28%,前述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当期净利润影响重大。请公

  司:(1)结合上述应收款的减值迹象以及公司为收回上述款项采取的措施,说

  明本次计提的依据,与同行业对比,说明计提是否合理;(2)补充披露上述应收款对应收入确认的金额和所属期间,并结合货物交收情况,说明前期收入确认的依据是否充分。请公司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二、关于会计处理

  2.报告期,公司未经抵消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新增可抵扣亏损10723.64万元。

  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最近期间发生亏损,仅在有足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可供利用的情况下或取得其他确凿的证据表明其于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

  税所得额的情况下,才能够确认与可抵扣亏损或税款抵减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请公司结合亏损主体及其实际发展情况,说明本年度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要求,公司董事会和年审会计师就如何满足上述会计处理审慎原则所采取的复核措施作出说明。

  3. 报告期公司多项诉讼(仲裁)已判决(裁决)正在执行,公司未决诉讼

  预计负债期末余额2364.14万元,主要是预计由公司承担的尚未判决或已判决尚未执行的诉讼费用及债务利息。请公司补充披露:(1)前述预计负债的具体构

  成;(2)公司预计负债计提是否充分,是否符合会计处理审慎原则。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三、关于行业经营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味精、鸡精、面粉等,年报披露,公司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17.76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41%,其中味精业务实现收入11.57亿元,

  占比65.11%。请公司结合下述相关财务数据,就味精行业经营情况补充披露:

  4.关于毛利率下降情况。公司本年度味精的毛利率为3.56%,较上期下降

  3.34% 。年报披露的下降主要原因为,市场因素造成原材料成本上升幅度大于味

  精售价上涨幅度,时间早于味精售价上涨速度,同时商品味精销售结构发生了变化。请公司补充披露:(1)味精产品制造成本的具体构成及其比例;(2)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模式,说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成本及毛利率的具体影响;(3)结合味精行业整体情况及同行业竞争情况说明公司毛利率水平及其变动趋势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趋势。

  5.关于销售情况。2015年,公司销售费用1.33亿元,同比减少13.29%,其中

  业务提成、返利基本无变化,广告宣传费用下降52.32%。报告期末预收款项1.31亿元,较上期末增长37.96%。请公司:(1)结合公司经营模式和行业特点,分产品说明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模式、销售渠道等情况;(2)结合行业情况和销售费用具体构成的变动情况,说明公司销售策略是否发生变化;(3)报告期经销商数量、新增经销商家数、退出经销商家数;(4)报告期预收款项增长的原因,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趋势。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2016年6月2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公司将根据《审核问询函》要求,尽快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莲花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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