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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年08月18日03:53 证券时报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9.070, -0.02, -0.22%) 公告编号:临2016-048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名称:18万吨/年四氯化硅深化冷氢化循环利用及高纯晶体硅转型升级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多晶硅技术改造项目)。
●投资金额:65,834万元。
●项目批复情况:多晶硅技术改造项目已经获得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并获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了提升公司光伏产业核心竞争力,实施优势资源转化战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特能源公司)投资建设多晶硅技术改造项目,本次多晶硅技术改造项目完成后,多晶硅总产量达到30,000吨/年。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6年8月17日,公司2016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多晶硅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项目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多晶硅技术改造项目已经获得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并获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该投资未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也不属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45,005,162元(公司持有其60.18%的股份)
法定代表人:张建新
主营业务:硅及相关高纯材料的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的研发,多晶硅生产相关的化工副产物的生产及销售。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新特能源公司总资产2,525,624.5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745,016.94万元,2015年新特能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50,016.71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181.6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投资预算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多晶硅技术改造项目总投资65,834万元,其中建设投资59,649万元、建设期利息1,307万元,流动资金4,879万元。项目资金由新特能源公司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方式解决。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建设期
该项目的建设主要是新增冷氢化生产线,新增精馏塔、还原炉、四氯化硅转化炉等设备,对新老生产线瓶颈环节进行增补,实现产能最大化配置,将多晶硅产量提升至30,000吨/年。
本项目建设期1.5年,多晶硅技术改造分环节实施,逐步调试并入原生产系统,技术改造过程中,对原产能的实现影响较小。
(二)多晶硅技术改造项目的效益情况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分别以11.2万元/吨(不含税)、9.5万元/吨(不含税)的价格对效益情况进行测算,按照30%自有资金、70%银行贷款,贷款利率4.35%,贷款偿还年限10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15年,建设期1.5年,运营期15.5年(投产第一年产能利用率40%、第二年产能利用率85%、第三年产能利用率95%,第四年开始满产),企业所得税率15%测算,项目效益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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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施多晶硅技术改造项目,将有利于公司利用资源优势(2008.916, -0.47, -0.02%)、产业链优势实现最优配置及规模化生产,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技术及新产品替代风险
新特能源公司多晶硅生产技术采用改良西门子法,硅烷法、物理法等多晶硅技术正在不断进步,同时非晶硅及薄膜电池作为多晶硅太阳能电池产品的替代品技术也在不断进步,可能存在技术及新产品替代风险。另外,本次多晶硅技术改造项目采用冷氢化技术,可能存在公司对冷氢化技术掌握、控制能力不足,设备调试时间长,影响项目投产、达产的技术风险。
应对措施:硅烷法、物理法目前尚不能克服生产安全性要求高、产品品质低等问题,改良西门子法技术成熟,使用最广泛,仍是未来十至二十年多晶硅生产的主流技术;非晶硅及薄膜电池目前仍未能解决转化率低、衰减快、产品寿命短等缺陷,多晶硅太阳能电池具有转化率高、产品寿命长等优势,仍是光伏产业发展趋势的主流。新特能源公司通过现有多晶硅项目的执行,已经掌握了相关工艺技术,培养了一批技术改造、项目管理、技术工人团队,项目实施技术风险较小。
2、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随着技术进步加之受制于国外多晶硅量价双重压制,国内多晶硅价格持续下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目前对多晶硅生产工艺技术掌握较为成熟,将继续加强技术研发,加强管理,同时利用公司的规模优势、资源优势、产业链优势不断降低产品成本,增加公司的市场竞争力,防御市场竞争的风险。
3、工程建设风险
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因工程物资及建设费用上涨及其他因素造成的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安全、工程建设超预算等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科学进行设备选型,精心设计、科学安排工程施工,加强项目管理,保障工程项目进度与质量,确保工程安全,合理控制项目各项费用。
六、备查文件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编号:临2016-047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1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公司2016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16年8月17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2016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11份。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多晶硅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临2016-048号《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临2016-049号《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崇仁县相山镇50MW风电项目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临2016-050号《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风电站项目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人选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发挥公司董事会下属专项委员会的职能,提高董事会的议事质量和效率,公司补选高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
调整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任委员:常清
委员:董景辰、高峰、张新、叶军
调整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任委员:胡本源
委员:常清、高峰、胡述军、郭俊香
调整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任委员:高峰
委员:常清、胡本源、张新、杜北伟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16-050
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建设风电站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名称:崇仁县相山镇50MW风电项目(以下简称崇仁50MW风电项目)
●投资金额:43,494.90万元
●项目批复情况:崇仁50MW风电项目已获得《崇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特变电工崇仁县相山镇一期50MW风力发电项目的批复》(崇发改字[2014]196号)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抢抓市场机遇,加快风能资源的开发,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崇仁县华风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风发电公司),并以该子公司为主体投资建设并运营崇仁50MW风电项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6年8月17日,公司2016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崇仁县相山镇50MW风电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项目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已获得《崇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特变电工崇仁县相山镇一期50MW风力发电项目的批复》(崇发改字[2014]196号)。
该投资未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也不属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崇仁县华风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元(新能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张建新
住所: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县府西路3号
经营范围:风能发电投资及营运;项目前期开发、技术咨询、设计、建设与安装调试;风电场维修维护服务。
该公司2014年6月设立,截至2016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98.32万元,所有者权益98.14万元,该公司成立是为了建设、运营风电站,尚未实现营业收入,2016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1.38万元。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崇仁50MW风电项目以新能源公司子公司华风发电公司为主体投资建设。项目风资源丰富,预计项目年均上网发电量为11,025万kW·h,等效满负荷年利用小时数为2,205h。项目设计装机容量为50MW,建设内容为50MW的风电机组(2.5MW风电机组20台)及其配套箱变、35kV集电线路、110kV升压站和进场、检修道路等。工程工期为一年。项目总投资43,494.90万元,资本金占20%,项目建设资金由新能源公司对华风发电公司增资、华风发电公司银行贷款或其他方式解决。
按照经营期20年,平均上网电价0.61元/kW·h(含增值税),贷款偿还期15年,工程建设总工期1年测算,经营期该项目年均实现营业收入5,748.08万元,年均利润总额2,258.30万元。项目投资回收期为9.03年(税前),总投资收益率(ROI)为6.92%,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9.82%,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6.86%,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ROE)为20.35%,项目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
该项目资源状况好,发电消纳有保障,项目建设完成后,新能源公司将自主运营该项目,获得长期收益。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风电项目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有利于保护环境、优化生态,并有利于资源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有利于当地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及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发电量不能全额上网的风险
项目存在所发电量无法被当地全部消纳,导致发电量不能全额上网,无法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应对措施:项目所在地的经济发展及用电需求情况对项目发电具有一定的消纳能力。
2、电价下调的风险
2015年12月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项目存在标杆电价下调,无法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应对措施:该项目已于2014年12月26日获得核准,公司将加快项目的建设,力争在2017年7月完成项目建设,实现并网,获得较优电价。
3、项目建设成本超预算的风险
新能源市场需求及产品价格波动较大,可能存在工程物资及建设费用上涨,项目建设成本超预算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加强项目管理,精心组织项目招标,合理控制项目各项费用,科学控制项目建设成本不超预算。
六、备查文件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编号:临2016-049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木垒县嘉瑞光晟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垒光电公司)、木垒县嘉裕风晟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垒风电公司)
●投资金额:对木垒光电公司投资9,200万元、对木垒风电公司投资13,600万元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抢抓市场机遇,加快光伏、风力资源的开发,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与黑走马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黑走马公司,木垒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昌吉州庭州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庭州能源公司,昌吉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木垒光电公司、木垒风电公司,开发新疆准东新能源基地木垒地区的光伏、风力资源。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6年8月17日,公司2016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的议案》,该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项议案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该投资未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也不属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设立木垒光电公司
为抢抓市场机遇,获取较好的光伏资源,加快光伏资源的开发,新能源公司以其全资子公司乌鲁木齐万嘉光晟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鲁木齐光电公司)为主体,与黑走马公司、庭州能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木垒光电公司,并以木垒光电公司为主体开发木垒光伏规划区100MW光伏发电项目。
木垒光电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其中乌鲁木齐光电公司出资9,200万元,持股92%;黑走马公司出资500万元,持股5%;庭州能源公司出资300万元,持股3%。目前乌鲁木齐光电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新能源公司本次向其增资9,100万元,注册资本增加至9,200万元,并由其向木垒光电公司出资9,200万元。木垒光电公司获取资源并获得批复后,项目开工建设前履行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
(二)设立木垒风电公司
为抢抓市场机遇,获取较好的风能资源,加快风能资源的开发,新能源公司以其全资子公司乌鲁木齐鑫益风晟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风电公司)为主体,与黑走马公司、庭州能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木垒风电公司,并以木垒风电公司为主体开发木垒大石头风电规划区200MW风电项目。
木垒风电公司注册资本为16,000万元,其中乌鲁木齐风电公司出资13,600万元,持股85%;黑走马公司出资1,600万元,持股10%;庭州能源公司出资800万元,持股5%。目前乌鲁木齐风电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新能源公司本次向其增资13,500万元,注册资本增加至13,600万元,并由其向木垒风电公司出资13,600万元。木垒风电公司获取资源并获得批复后,项目开工建设前履行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木垒地区光伏、风电资源良好,处于特高压外送基地,具有良好的外送条件;本次设立项目公司,将有助于新能源公司获取光伏、风电资源,提升公司新能源产业市场竞争力,对公司新能源产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备查文件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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