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华意压缩: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10-16 13:45:30          
功能: [发表文章] [回复] [快速回复] [进入实时在线交流平台 #1
 
 
头衔:金融岛总管理员
昵称:算股神
发帖数:45382
回帖数:32109
可用积分数:6236234
注册日期:2008-06-23
最后登陆:2022-05-19
主题:华意压缩: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华意压缩 公告编号:2016-080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的通知及提示性公告已分别刊登于2016年9月24日和2016年10
月11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本次会议
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变更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对公司于2016年7月21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6年配股发行方案的议案》中的“10、本次配股决议
的有效期限”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6年配股相关事宜的
议案》中的“授权有效期”进行调整。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主持人:受董事长刘体斌先生委托,由副董事长符念平先生主持本次
股东大会。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10月13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0月12日至2016年10月1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0月
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0月12
日下午15:00至2016年10月1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景德镇市高新区长虹大道1号公司会议室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4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70,627,52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49%。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代理人)为7名,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169,002,2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20%;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为36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625,2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
所指派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议案的表决方式: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
式表决。


2、表决结果

议 案

表决分类

表决意见

表决结果

同意(股)

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
例(%)

反对(股)

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
例(%)

弃权
(股)

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
例(%)

1、《关于调整
公司2016年配
股决议的有效
期限的议案》

总的表决
结果

169,666,528

99.44%

961,000

0.56%

0

0.00%

获得有效
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以上
通过

其中:中
小股东表
决结果



7,412,690

88.52%

961,000

11.48%

0

0.00%

2、《关于调整
股东大会授权

总的表决
结果

169,666,528

99.44%

961,000

0.56%

0

0.00%

获得有效
表决权股




董事会办理
2016年配股相
关事宜有效期
的议案》

其中:中
小股东表
决结果



7,412,690

88.52%

961,000

11.48%

0

0.00%

份总数的
2/3以上
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燕、杨琴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14日

【免责声明】上海大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仅合法经营金融岛网络平台,从未开展任何咨询、委托理财业务。任何人的文章、言论仅代表其本人观点,与金融岛无关。金融岛对任何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其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确或暗示的保证。股市有风险,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结构注释

 
 提示:可按 Ctrl + 回车键(ENTER) 快速提交
当前 1/1 页: 1 上一页 下一页 [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