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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09-19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会议通知时间:公司于2009 年2 月16 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重庆 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09-13)。 (二)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多媒体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9 年3 月3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9 年3 月2 日至2009 年3 月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9 年3 月3 日上午9:30 至11:30 和下午 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9 年3 月2 下午15:00 至2009 年3 月3 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董事张宝林。 (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5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149,967,2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27%。 (二)A 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 A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08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075,382,8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A 股股份总数的62.19%。其中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 A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063,127,589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的61.48%;通过网络投票的 A 股股东共506 人,代表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数12,255,21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的0.71%。 (三)B 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 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74,584,4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 B 股股份总数的12.33%。其中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 B 股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共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70,128,2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B 股 股份总数的11.59%;通过网络投票的B 股股东共4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4,456,27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B 股股份总数的0.74%。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参照目前国内证券市场汽车板块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市净率水平,结合A 股市场 与B 股市场的估值差异,确定公司本次回购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价格为不高于 3.68 港元/股。 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送股、转增股本或现金分红,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 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1)表决情况:同意票1,148,925,69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 ; 反对票516,9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弃权票524,662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其中,A 股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1,074,683,999 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 ;反对票467,660 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4%;弃权票231,145 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B 股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74,241,697 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4% ;反对票49,260 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弃 权票293,517 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 (2)表决结果:通过。 2、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比例 本次回购的股份为公司已发行的B 股,公司将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9.09 亿港元、 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3.68 港元/股的条件下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 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但最多不超过4.23 亿股B 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8.12%和B 股的70%。 (1)表决情况:同意票1,148,934,50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 ;反对票517,4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弃权票515,3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其中,A 股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1,074,683,499 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 ;反对票468,160 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4%;弃权票231,145 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B 股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74,251,009 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5% ;反对票49,260 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弃 权票284,205 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 (2)表决结果:通过。 3、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9.09 亿港元(按照公司股票停牌日2008 年10 月10 日 的1 港元合0.88 元人民币的汇率换算,折合人民币约8.0 亿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1)表决情况:同意票1,148,934,50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 ;反对票517,4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弃权票515,3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其中,A 股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1,074,683,499 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 ;反对票468,160 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4%;弃权票231,145 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B 股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74,251,009 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5% ;反对票49,260 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弃 权票284,205 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 (2)表决结果:通过。 4、回购股份的期限 自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的决议之日起12 个月。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 金额达到最高限额9.09 亿港元或回购B 股总量达到4.23 亿股,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并视同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表决情况:同意票1,148,934,50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 ;反对票517,4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弃权票515,3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其中,A 股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1,074,683,499 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 ;反对票468,160 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4%;弃权票231,145 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B 股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74,251,009 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5% ;反对票49,260 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弃 权票284,205 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 (2)表决结果:通过。 5、回购方式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 (1)表决情况:同意票1,148,934,50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 ;反对票517,4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弃权票515,3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其中,A 股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1,074,683,499 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 ;反对票468,160 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4%;弃权票231,145 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B 股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74,251,009 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5% ;反对票49,260 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弃 权票284,205 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 (2)表决结果:通过。 6、回购股份的股东权利丧失时间 回购股份自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之日起即失去其权利,不享受利润分配、 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1)表决情况:同意票1,148,934,50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 ;反对票517,4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弃权票515,3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其中,A 股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1,074,683,499 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 ;反对票468,160 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4%;弃权票231,145 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B 股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74,251,009 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55% ;反对票49,260 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弃权票284,205 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 (2)表决结果:通过。 7、回购股份的处置 本次回购的股份依法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1)表决情况:同意票1,148,934,50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 ;反对票517,4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弃权票515,3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其中,A 股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1,074,683,499 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 ;反对票468,160 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4%;弃权票231,145 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B 股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74,251,009 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5% ;反对票49,260 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弃 权票284,205 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 (2)表决结果:通过。 8、决议的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的决议之日起12 个月。 (1)表决情况:同意票1,148,934,50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 ;反对票517,4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弃权票515,3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其中,A 股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1,074,683,499 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 ;反对票468,160 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4%;弃权票231,145 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B 股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74,251,009 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5% ;反对票49,260 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弃 权票284,205 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 (2)表决结果:通过。 本回购方案尚需经外汇管理部门同意方可实施。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B 股股份事宜的议案》,具体如 下: 1、制定具体的回购方案 (1)表决情况:同意票1,148,689,12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 ;反对票767,60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弃权票510,5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其中,A 股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1,074,445,902 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 ;反对票710,557 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7%;弃权票226,345 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B 股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74,243,225 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4% ;反对票57,044 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弃 权票284,205 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 (2)表决结果:通过。 2、制作、补充、修改、签署申报的文件并进行申报 (1)表决情况:同意票1,148,694,22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 ;反对票767,10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弃权票505,9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其中,A 股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1,074,451,002 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 ;反对票710,057 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7%;弃权票221,745 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B 股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74,243,225 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4% ;反对票57,044 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弃 权票284,205 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 (2)表决结果:通过。 3、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1)表决情况:同意票1,148,681,84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 ;反对票767,60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弃权票517,8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其中,A 股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1,074,438,622 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 ;反对票710,557 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7%;弃权票233,625 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B 股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74,243,225 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4% ;反对票57,044 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弃 权票284,205 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 (2)表决结果:通过。 4、对回购股份进行注销 (1)表决情况:同意票1,148,738,38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 ;反对票718,3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弃权票510,5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其中,A 股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1,074,445,902 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 ;反对票710,557 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7%;弃权票226,345 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B 股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74,292,485 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61% ;反对票7,784 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 权票284,205 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 (2)表决结果:通过。 5、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金额、股本总额和股权结构的 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1)表决情况:同意票1,148,690,62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 ;反对票765,60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弃权票511,0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其中,A 股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1,074,447,402 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 ;反对票708,557 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7%;弃权票226,845 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B 股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74,243,225 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4% ;反对票57,044 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弃 权票284,205 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 (2)表决结果:通过。 6、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达成处置协议 (1)表决情况:同意票1,148,689,12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 ;反对票757,60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弃权票520,5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其中,A 股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1,074,445,902 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 ;反对票700,557 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7%;弃权票236,345 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B 股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74,243,225 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4% ;反对票57,044 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弃 权票284,205 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 (2)表决结果:通过。 7、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1)表决情况:同意票1,148,689,12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 ;反对票767,60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弃权票510,5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其中,A 股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1,074,445,902 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 ;反对票710,557 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7%;弃权票226,345 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B股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74,243,225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54% ;反对票57,044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弃权票 284,205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 (2)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见证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池晓梅、贺秋平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 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⒉股东大会决议 ⒊法律意见书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3 月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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