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资产认购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涉及资产评估备案结果的公告
2016-11-20 10: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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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资产认购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涉及资产评估备案结果的公告




2016年11月19日06:33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资产认购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16年11月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资产认购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相关事宜的公告》(临2016-16)。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2016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并经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上海市国资委”)备案后的评估值为依据,经公司与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协商确定。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拟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沪东洲资评报字【2016】0837077号),上述资产评估结果已于2016年11月17日获得上海市国资委备案。

  评估机构根据上海市国资委的备案结果对《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拟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沪东洲资评报字【2016】0837077号)修订了资产基础法的部分数据。修改后,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发生了变动,修改后资产基础法评估值为393,410.81万元。上述调整不影响市场法评估结论,由于评估报告最终评估结论采用的是市场法的评估值,此处更改不影响最终评估结论,最终评估结论仍为535,490.00万元。

  上述标的资产的资产基础法评估值的调整对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及本次交易方案不构成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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