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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健康公告编号:2017- 001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月16日
3. 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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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浙江睿康投资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6年12月30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10.82%股份的股东浙江睿康投资有限公司,在2017年1月4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确定、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及与发行定价相关的其他具体事宜;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中介机构,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承销协议、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等;
3、代表公司进行所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谈判,批准和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所有协议;
4、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批准、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
5、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改以及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6、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进行调整;
7、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8、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非公开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况,可酌情决定该非公开发行计划延期实施。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6年12月3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7年1月16日 15 点
召开地点:河南省项城市莲花大道18号公司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月16日
至2017年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5已经公司于2016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6已经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7为本次增加的临时议案,由公司股东股东浙江睿康投资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4日提出。相关内容请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股东大会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2、3、4、5、6、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4、5、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浙江睿康投资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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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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