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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申通地铁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600834 证券简称:申通地铁 公告编号:临2017-020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第一大股东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通地铁集团”)筹划与公司资产相关的重大事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年2月16日起停牌,并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临2017-001)。公司2017年2月23日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2017-004),已确定上述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司2017年2月28日发布了《关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临2017-006)。公司2017年3月16日发布《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临2017-009),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年 3月 16 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停牌期间,公司根据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一、重组框架介绍
(一)主要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主要对方初步确定为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二)交易方式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拟采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式。具体细节仍在谨慎论证中,尚未最终确定。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借壳上市。
(三)标的资产的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属于轨道交通上盖物业开发资产。具体资产范围尚未确定。
(四)与现有或潜在交易对方沟通、协商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拟为公司控股股东,并可能包括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对象。公司与主要交易对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行了多次协商,协商内容包括交易对方、交易方式、标的资产范围等多项内容;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范围较大,资产构成情况较为复杂,且涉及对标的资产的重组工作,故目前尚未与交易对方达成一致,相关事项尚未最终确定,与交易对方尚未签订重组框架或意向协议。
(五)对标的资产开展工作的情况
公司本次重组独立财务顾问和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担任;律师事务所为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为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自停牌以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尽职调查、法律、审计、评估等工作正在有序开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目前仅为相关各方初步论证的框架性方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具体事项及交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
(六)需要取得相关有权部门的前置审批
在披露重组方案前,本次重组需取得上海市国资委的预审核批复。
截至目前,尚未启动相关前置审批工作。
二、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标的资产范围较大、资产构成情况较为复杂,交易对方及资产范围等重大事项尚未最终确定,且涉及对标的资产的重组工作,具体交易方案论证及各中介机构相关工作尚未最终完成,本次交易的前置审批工作尚未启动,公司预计难以于2017年4月16日前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故无法按期复牌。
三、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要求,公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16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组方案等相关事项,及时公告并申请复牌。
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公开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载为准。因该事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5日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事先确认和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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