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4-16 16:24:06          
功能: [发表文章] [回复] [快速回复] [进入实时在线交流平台 #1
 
 
头衔:金融岛总管理员
昵称:花脸
发帖数:71113
回帖数:2175
可用积分数:17704356
注册日期:2011-01-06
最后登陆:2025-07-21
主题: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4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2号楼10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曹江林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巨石(11.210, -0.18, -1.58%)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公司董事张毓强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公司监事唐兴华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6年年度报告及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2016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2016年度审计费用暨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0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中建材集团进出口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0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中建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0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连云港(7.900, -0.09, -1.13%)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0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0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浙江恒石纤维基业有限公司下属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授权公司及子公司2017年融资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7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7年远期结售汇、货币互换掉期及贵金属期货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注册发行绿色中期票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巨石攀登电子基材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米电子布生产线技改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关于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玻璃纤维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议案名称:听取《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8、议案名称:听取《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表决全部通过。

议案6、10、16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晏国哲、任保华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律师和所在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并加盖该律师事务所印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1日


【免责声明】上海大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仅合法经营金融岛网络平台,从未开展任何咨询、委托理财业务。任何人的文章、言论仅代表其本人观点,与金融岛无关。金融岛对任何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其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确或暗示的保证。股市有风险,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结构注释

 
 提示:可按 Ctrl + 回车键(ENTER) 快速提交
当前 1/1 页: 1 上一页 下一页 [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