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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信用卡全额计息”的霸王条款都应寿终正寝
据报道,银行卡欠费如果没有在还款日前全部还清,当期账单每一笔消费都会被计收利息,这是很多银行通用的一种信用卡计息方式。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主持人李晓东刷卡消费18869.36元,仅剩69.36元没有还清,就产生了317.43元利息。李晓东起诉银行,认为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中的计息条款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要求银行退还利息。
央视主持人因信用卡全额计息起诉银行,不接受调解坚持等判决,这不是几百元钱的问题,而是关系到广大消费者切身利益的问题,关系到法律尊严的问题,具有同霸王条款做斗争的示范意义,人们为央视主持人鼓掌叫好!
有人调侃说:“‘电老虎’早已死去,‘铁老大’不再疯狂,唯有银行‘母老虎’还在发威!”这话也许偏颇,但是不无道理。笔者以为,“信用卡全额计息”就是法无授权、银行自立章程“土规定”的霸王条款。信用卡全额计息的法律依据在哪里?银行表示,信用卡的领用协议写得清清楚楚。所谓的信用卡全额计息领用协议,也不过是“单边条约”,用密密麻麻的小字、消费者戴着放大镜也看不清的霸王条款来糊弄人,让消费者在看不清搞不懂的情况下服从合同协议。从法律上看,信用卡全额计息由发卡行单方拟定,而且此种条款片面增加了发卡行自身的不当利益,单方加重了消费者的义务与责任,排除和限制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人大专家认为,“全额计息属于不合理的格式条款,违反了契约自由和公平。”
信用卡全额计息属“钓鱼式执罚”。诚然,银行对逾期消费收取一定额度的利息无可厚非,持卡人刷卡交易后,银行需要承担免息还款期的资金成本、运营维护成本甚至坏账成本,但是银行有责任和义务及时告知持卡人,剩余款项需要何时还清,通过书面或者其他渠道及时通知持卡人,这是银行的法定责任,而不是用“全额计息”来剥削消费者。信用卡的目的是鼓励消费,“全额罚息”违背了公平权利对等原则,是银行用“合法”名义打劫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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