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中国国贸:公开发行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回售公告
2017-07-23 11:2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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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国国贸:公开发行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回售公告



    重要提示:
  回售代码:100926
  回售简称:国贸回售
  回售价格:面值100元人民币
  回售登记期: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7月26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7年8月21日
  特别提示:
  1、根据《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2、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
  3、发行人可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并对回售债券的转售承担全部责任。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3年(2015年08月20日至2017年08月19日)票面年利率为5.50%,在债券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决定上调票面利率0个基点,即仍维持票面利率为5.50%,并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二、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本期债券代码:122320;债券简称:14国贸01
  2、本期债券回售代码:100926;回售简称:国贸回售
  2、回售登记期:2017年07月24日至2017年07月26日。
  3、回售价格:面值100元人民币。以1,000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
  4、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向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送回售登记申请传真进行回售申报,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会对回售申请进行邮件回售确认,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申报登记期内)。
  5、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6、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π 2017年08月21日(由于2017年8月20日为节假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发行人通过固定收益业务平台直接交易方式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7、回售资金发放日:2017年08月21日
  8、发行人将于2017年08月21日(由于2017年8月20日为节假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售债券的转售(不选择转售的话免)或注销。
  三、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π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π王健雄
  电话π010-65358627
  传真π010-65051066
  2、主承销商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π李想、张馨予
  电话π010-56839368、010-56839393
  传真π010-56839400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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