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振华科技孙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2017-08-13 11:3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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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振华科技孙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孙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情况概述

  南昌振华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南昌”)为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

  市振华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通信”)之全资子公司。

  振华南昌为满足生产经营活动对资金的需求,拟与中电通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通商”)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

  振华南昌将账面价值 4,105 万元的生产设备(以下简称租赁物)转让

  让给中电通商,转让价款(租赁本金)为人民币 4,000 万元,中电通商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向振华南昌支付租赁物转让价款时,振华南昌向中电通商转让租赁物所有权。振华南昌向中电通商租赁该租赁物并向中电通商支付租金,设备租赁期限自起租日起共 36 个月,预计支付租金 4,342.20 万元(含租赁本金)。租赁期届满,振华南昌履行完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并向中电通商支付租赁设备期末购买价款后,租赁物所有权转移给振华南昌。

  中电通商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此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交易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中电通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 营业执照注册号:310000400735365

  3.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4. 注册资本:美元 8,110 万元

  5. 法定代表人:邓向东

  6.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路 530 号 A5 集

  中辅助区三层 3645 室

  7. 成立日期:2014 年 4 月 23 日

  8.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二)股权结构:

  1. 中国电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占该公司权益比例为 75%;

  2. CHINA ELECTRONICS CORPORATION HUA HONGINTERNATIONAL

  LTD 占该公司权益比例为 25%。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名称: 通信手机生产加工设备

  (二)类别:固定资产

  (三)权属: 振华南昌

  (四)所在地: 江西省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内

  (五)资产价值:人民币 4,105 万元。

  四、融资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一)租赁物:贴片机、在线锡膏厚度测试仪、印刷及等通信产品加工设备。

  (二)租赁物转让价:人民币 4,000 万元

  (三)融资方式:采取售后回租方式,即将上述租赁物件转让给中电通商,同时再与中电通商就该租赁物件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内按照合同的约定向中电通商分期支付租金。

  (四)租赁期限:自租赁物起租日开始,共 36 个月。起租日为出租人首次支付租赁物转让价款之日。

  (五)租赁保证:振华通信与中电通商签订保证合同,振华通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六)租赁手续费:无。

  (七)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包括租赁物转让款及租息,租息率

  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11%。租金每 2 个月支付一次,共 18期,每期租金为 241.23 万元,租金共计 4,342.20 万元。

  在租赁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时,出租人将对租金所依据的年租息率,作出同方向、同幅度的调整,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后的各期租金按本合同约定的年租息率浮动方式计算,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计算对应各期租金。

  (八)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中电通商所有。

  租赁合同履行完毕后,振华南昌以期末购买价人民币 100 元(含税)购买该租赁设备,设备所有权归振华南昌。

  (九)定价依据: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市场平均价格水平协商确定租赁利率。

  五、本次融资租赁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通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利用振华南昌的设备筹措资金,可

  以优化公司债务结构,缓解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有利于公司发展。

  (二)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融资租赁的相关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对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回购风险可控,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六、附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融资租赁合同》;

  (三)振华通信股东会决议;

  (四)中电通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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