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攀钢系现金选择权即将实施
2009-03-29 15: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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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攀钢系现金选择权即将实施

本报今天消息 攀钢钢钒(000629)、长城股份(000569)和攀渝钛业(000515)今日同时发布提示公告:长城股份、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和现金选择权第三方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关于换股吸收合并和现金选择权实施的相关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最晚于4月3日发布换股吸收合并公告和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开始实施换股吸收合并和现金选择权方案。

  根据相关协议,鞍钢集团担任“攀钢系”重组的现金选择权第三方。鞍钢集团承诺:将分别按照人民币9.59元/股、14.14元/股和6.50元/股的价格向攀钢钢钒、攀渝钛业、长城股份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支付现金对价。

  攀钢钢钒昨日收于9.54元,9.59元/股的现金选择权意义不大,而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昨日收盘价分别为14.56元和6.72元,均已超过了首次现金选择权价格。显然市场已经进入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博弈。

  此前,为了缓解现金选择权给企业带来的资金压力,鞍钢集团在2008年11月15日公告称,在现金选择权首次申报期截止日未全部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攀钢钢钒股东将取得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权利,并有权于首次申报期截止日起两年后的特定期间分别按10.55元/股的价格将其持有的攀钢钢钒股票出售给鞍钢集团。按照1.78和0.82的换股比例来看,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的价格将分别达到15.54元和7.16元。

  本次公告再次重申,为鼓励更多的有选择权股东选择将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转换成攀钢钢钒股票,鞍钢集团将向于现金选择权首次申报期截止日未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有选择权股东追加提供一次现金选择权申报行权的权利,也就是“第二次现金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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