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证券公司开展直接投资业务试点 适度扩大试点范围
2008-03-28 09: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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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证券公司开展直接投资业务试点 适度扩大试点范围

[FACE]ico2.gif[/FACE]www.eastmoney.com 2008-03-28 04:25 李晓晔
3月27日晚间,中国证监会网站发布公告称,证监会将对证券公司开展直接投资业务试点作出进一步安排,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适度扩大试点范围,允许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开展直接投资业务的试点。

  这意味着直投业务本土投行将加快与国际市场接轨,改变“靠天吃饭”的现状,由卖方业务向“投行+投资”赢利模式转型。

  中国证监会要求开展直接投资业务试点的证券公司净资本原则上不低于20亿元,具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具有较强的投资银行业务能力,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担任股票、可转债主承销的项目在10个以上,或者主承销金额在150亿元人民币以上。

  安信证券投行董事总经理陈若愚认为,直投业务的适时开闸,对于券商而言是个重大利好,同时,也有利于创业板的推出。一方面,直投业务将改变券商的竞争格局,使市场更加细分。另一方面,开闸直投业务,将使券商就拥有创业类企业的股权,券商会更加关注创业板市场,花精力培育创业板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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