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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新洋丰: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 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公告编号: 2017-071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应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已于 2017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九名董事(其中含三名独立董事)组成,经公司控股股东湖北洋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同意杨才学先生、杨华锋先生、杨才斌先生、黄镔先生、杨小红女士、宋帆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孙蔓莉女士、孙琦先生、王佐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以上董事候选人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分别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相关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提供的渠道反馈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2月 12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11 日
附件: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杨才学先生,男, 1964 年 6 月出生,高级经济师,历任荆门市第二磷肥厂厂长、党支部书记,湖北洋丰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董事长,现任湖北洋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杨才学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湖北洋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0.70%的股权,湖北洋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620,076,476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7.53%;杨才学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59,304,47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55%; 杨才学先生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公司合计52.08%的股份。
杨才学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2016年8月 16 日,因杨才学先生控制的湖北洋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超比例持股未按规定披露及违法买卖公司股份等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016年11月 29 日,因上述事项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分,不影响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除此之外, 杨才学先生未受到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其他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杨华锋先生:男, 1974 年 10 月出生,高级工程师,历任湖北洋丰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部部长、销售公司河南分公司经理,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总裁,现任湖北洋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杨华锋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叔侄关系), 持有上市公司8, 404, 856股股份,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杨才斌先生:男, 1963 年 5 月出生,经济师,现任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北洋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北洋丰逸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洋丰逸居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
杨才斌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兄弟关系), 持有上市公司8, 903, 846股股份;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黄 镔先生:男, 1966 年 9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国国际钢铁投资公司业务经理,中宏集团综合部部门总助,中信证券投资银行部经理,海通证券北京投行二部部门副总经理,北京恒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和丰资本(中国)有限公司执行合伙人,和丰财富(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执行总裁,现任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黄镔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杨小红女士:女, 1977 年 1 月出生,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历任湖北洋丰股份有限公司督办审计室副主任、人事处处长、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副总经理(分管财务),现任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杨小红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 1, 145, 980股股份;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宋 帆先生:男, 1971 年 10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湖北洋丰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物资部部长、宜昌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湖北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四川雷波洋丰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
宋帆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 573, 490股股份; 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孙蔓莉女士:女, 1970 年 9 月出生,管理学博士,财政部全国会计(学术类一期)领军人才,英国 Cardiff 大学访问学者。历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讲师,国际认证办公室主任、院长助理、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理事,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学副教授、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孙蔓莉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孙 琦先生:男, 1967 年 4 月出生,管理学博士,工学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辽宁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师、副处长、处长等职务;中国科学院所属高新技术企业的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美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区投资总监、合伙人,东北大学教授,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等;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现任北京联盟中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合伙人,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孙琦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佐林先生:男,本科学历。 1990 年至 1992 年任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法务, 1993 年至 1994 年任北京金昌服装有限公司总经理, 1995 年至 1997 年任长江农业集团北海公司副经理, 1998 年至 1999 年任中国肥力高集团北海公司副总经理, 2000 年至 2003 年任北京市众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3 年至 2004 年任北京市诚实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5 年今任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现任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佐林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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