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诺德股份: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汇编
2018-10-06 16: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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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诺德股份: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汇编



时间:2018年09月28日 17:11:44 中财网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材料汇编)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


















材料 1: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召开时间

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下午14:30;网络投
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0月15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
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召开地点

召开地点: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
到会参加会议现场投票表决,也可参加网络投票;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403-3404诺德
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主持人:陈立志董事长

四、审议会议议题

1、《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事项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
关事宜有效期事项的议案》;

3、《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五、股东提问,相关人员回答股东的有关问题

六、主持人宣布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七、监事宣布现场投票结果

八、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材料 2 :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
证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规
范意见》、《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制定本会议规则。


一、会议的组织方式

1、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

2、截至 2018年9月2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3、本次会议行使《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


二、会议表决方式

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一)现场会议投票表决

1、现场会议参加办法。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法人委
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
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授权委托书
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按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额行使
表决权;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对每一议案可在“同意”、“反对”

或“弃权”格中的任选一项,以“√”表示,多划或不划视为弃权。未投表决
票,视为自动放弃表决权力,所持的表决权在统计结果中做弃权处理。



3、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如有意见或建议,应填写《股东问题函》(详见材料
3),并举手示意工作人员,将所提问题交予相关人员,并进行集中回答。


(二)网络投票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A股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
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股东如仅对某一项议案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
股东未参与表决或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
算,并纳入表决统计。对同一议案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表决申报
不得撤单。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对不符合
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三、表决统计及表决结果的确认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监票人员由
2名股东代表和1名监事组成,其中总监票人1名,由本公司监事担任。总监
票人和监票人负责出席现场表决情况的统计核实,并在现场表决结果的报告上
签字,总监票人根据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宣布议案是否通过。若出席会议的
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对会议的表决结果有异议,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
求点票。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材料 3 :





致各位股东:

欢迎出席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热切盼望
您能为公司的发展,留下宝贵的意见或建议。由于时间关系,本次股东大会采
取书面提问方式。请将您的意见或建议及您欲提出的问题,记在下面空白处,
举手示意我们的工作人员,使我们可以及时将您的问题转交相关人员,以便在
集中回答问题时,能更有针对性地解答您的问题。谢谢您的合作,并再次感谢
您对公司的关注!

您的意见、建议或问题: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材料 4-1 :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17年10月13日,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2017年
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有效期自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即至2018年10月13日)。


2018年7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第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172609号)。2018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对本次发行方案
中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进行了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
其他内容不变。2018年8月8日,公司对上述反馈意见答复和资料补充进行了
公告,并按要求将反馈意见回复及时报送中国证监会。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中,为不影响相
关事项的继续推进,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
议有效期延长至 2019年10月13日,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19 年10 月
13日)。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包括本次发行的数量、定价方式、
发行对象、募集资金用途及数额等其他内容均不变。


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材料 4-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

因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
13日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该议案,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全部事宜。同时,
相关授权中涉及证券监管部门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后的具体执行事项的,授权
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其余各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至2018年10
月13日)。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中,为不影响相
关事项的继续推进,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10月13日。除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外,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内容不变。


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材料 4-3 :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考虑到公司董事、监事人员承担的相应职
责及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发挥的重要作用,公司将第九届董事、监事津
贴方案调整如下:

(一)独立董事津贴:8万元/年
(二)非执行董事津贴:8万元/年
(三)监事津贴


1、监事津贴:3万元/年

2、职工代表监事津贴:2万元/年

津贴总额中不包括董、监事为履行职责而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公司董事、
监事为履行职责而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由公司实报实销;任期内,董事、
监事发生变动的,按照实际工作时间计算津贴数额。


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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