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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09宝钢股份MTN1(B600019)发行公告
时间:2009年05月18日 15:02:14 中财网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 一、重要提示 1、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50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期限为3年。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联席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担任联席主承销商。 2、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投资者除外)。 3、本次中期票据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 券市场机构投资者之间流通转让。 4、本公告仅对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有关事宜 向投资者做扼要说明,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在决策前,请仔细阅读刊登 于中国债券网(www.chinabond.com.cn )和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 ) 上的《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等文件。 二、释义 在本发行公告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本公司/股份公司/公司/ 指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宝钢股份 集团公司/宝钢集团 指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债 指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 务融资工具 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发行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 中期票据 指 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募集说明书发行 本期中期票据 指 的200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本次发行 指 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 发行人为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而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制作的《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第 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人民银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 交易商协会 指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银行间市场 指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 指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指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承销商 指 与联席主承销商签署承销团协议,接受承销团协 议与本次发行有关文件约束,参与本期中期票据 簿记建档的机构 承销团 指 联席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根据承销团协议组织 的、由联席主承销商和承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协议 指 联席主承销商与发行人为本次发行签订的《宝山 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9-2011年中期票据承销协 议》 承销团协议 指 承销团成员签署的2009年承销团年度主协议 余额包销 指 本期中期票据的联席主承销商按照《宝山钢铁股 份有限公司2009-2011年中期票据承销协议》的 规定,在规定的发行日后,将未售出的中期票据 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簿记建档 指 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投资者认购价格及数量意愿 的程序,该程序由簿记管理人和发行人共同监督 簿记管理人 指 制定簿记建档程序及负责实际簿记建档操作者,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期间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担任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指 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 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工作日 指 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 节假日 指 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分离交易可转债 指 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中期票据名称 指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发行人 指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待偿还债 指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该余额为 100 亿元,系发 务融资工具及其 行人发行的 100 亿元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 他债券余额 司债券 注册总金额 指 100 亿元 本期中期票据发 指 50 亿元 行金额 本期中期票据期 指 3 年 限 本期中期票据面 指 100 元 值 发行价格 指 本期中期票据平价发行,发行价格即面值 发行利率 指 发行利率通过簿记建档方式最终确定 发行对象 指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 投资者除外) 发行方式 指 组建承销团,面值发行,利率招标,使用簿记建档、集 中配售方式 承销方式 指 余额包销 发行日 指 2009 年5 月25 日 缴款日 指 2009 年5 月26 日 起息日 指 自缴款日开始计息,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限内每年5 月 26 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内每 年付息一次 付息、兑付方式 指 本期中期票据每年付息一次,于兑付日一次性兑付本金。 本期中期票据的付息和兑付将通过托管人办理(到期日 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随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兑付) 兑付日 指 2012 年5 月26 日 信用评级 指 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本期中 期票据的信用等级为A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 ,评级展望为稳定 担保情况 指 本期中期票据无担保 认购和托管 指 本期中期票据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发行; 中央结算公司为本期中期票据的登记、托管机构 税务提示 指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 中期票据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四、发行时间安排 1、2009年5月18日发布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等。 2、2009年5月25 日8:30至11:30为簿记建档时间,承销商将加盖公章的《申 购要约》传真给簿记管理人,簿记管理人据此统计有效申购量; 14:00 至16:00 由簿记管理人向获得配售的承销商传真《宝山钢铁股份 有限公司200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认购确认书以及缴款通知书》。 3、2009年5月25 日至5月26 日,承销商进行分销。 4、2009年5月26 日日11:00前,承销团成员将承销款划至下列指定的开户 行账户: 收款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总行 收款人账号:2110041 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清算中心 清算行行号:102100099996 汇款用途: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承销款 5、2009年5月26 日,发行人向中央结算公司提供本期中期票据的资金到账 确认书。如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交易商协会的有关 规定和签订的《承销团协议》有关条款办理。 6、主承销商向发行人划付募集款项时扣收本期中期票据的承销手续费,主 承销商根据承销团协议向承销团成员支付承销手续费。 五、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1、发行人 名称: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1813号南楼 法定代表人:徐乐江 联系人:虞红 电话:021-26647000 传真:021-26646999 邮政编码:201900 2、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司振帅、宋芳 联系电话: 010-66107361、010-66107714 传真:010-66107567 邮政编码:100032 3、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 号 法人代表:郭树清 联 系人: 王海阳、杜楠 联系电话: 010-67594829、67594790 传 真: 010-66275934 邮政编码: 10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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