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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长安汽车 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 116,701,14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 2、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 2009 年 6 月 1 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要点: 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 A股东每 10 股流通 A 股送 3.2 股对价股份。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 2006 年 4 月 24 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3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2006 年 5 月 11 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序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 承诺及追加承诺的履行情况号 公司大股东中国南方工业汽 (1)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车股份有限公司自股改方案 (2)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自 实施以来,严格遵守在股权分 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 置改革时所做出的承诺。公司 在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 目前还未推出管理层股权激 让;上述 24 个月届满后,非流 励计划。根据公司大股东中国 中国南方工业汽车股份 1 通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 南方工业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本 出具的《关于在长安汽车股权 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 分置改革中的有关承诺及履 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 24 个月 行情况说明》,“目前正根据 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国务院国资委的有关规定积 (3)公司将在股改完成后,根 极研究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 据国家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实 并计划适时实施”。 施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09 年 6 月 1 日。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 116,701,14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 。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本次可上市流通 本次可上市流 本次可上市流通 限售股份持有人 持有限售股 本次可上市流 股数占无限售股 通股数占公司 冻结的股份 序号 股数占限售股份 名称 份数(股) 通股数(股) 份总数的比例 总股本的比例 数量(股) 总数的比例(%) (%) (%) 中国南方工业汽 1 946,386,346 116,701,142 12.33% 8.41% 5% 0 车股份有限公司 合 计 946,386,346 116,701,142 12.33% 8.41% 5% 0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本次变动数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946,386,346 40.55% -116,701,142 829,685,204 35.55% 3、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4、境内自然人持股 5、境外法人持股 6、境外自然人持股 7、内部职工股 8、高管股份 19,161 0.00% 19,161 0.00% 9.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946,405,507 40.55% -116,701,142 829,704,365 35.55%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人民币普通股 782,817,341 33.54% 116,701,142 899,518,483 38.54%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604,800,000 25.91% 604,800,000 25.91%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1,387,617,341 59.45% 116,701,142 1,504,318,483 64.45% 三、股份总数 2,334,022,848 100.00% 2,334,022,848 100.00%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股改实施日持有股份情 本次解限前已解限股 本次解限前未解限股 股份数 限售股份持有 况 份情况 份情况 序号 量变化 人名称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数量(股) 数量(股) 数量(股) 沿革 比例(%) 比例(%) 比例(%) 1 中国南方工业 738,255,200 45.55% 97,250,952 5% 946,386,346 40.55% 注 汽车股份有限 公司 合计 738,255,200 45.55% 97,250,952 5% 946,386,346 40.55% 注: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该限售股份持有人除参与公司 200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每 10 股送红股 2 股)、200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 10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2 股)而 形成限售股份增加的情形外,不存在其他由于发行新股(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 等导致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仅限股改形成)变化的情况,不存在股权拍卖、转让、 偿还代付对价、其他非交易过户等导致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仅限股改形成)变化的 情况,具体如下表: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变化原因 日期 未解限股份数量 已解限股份数量 合计 股改日 738,255,200 738,255,200 2007 年 7 月 2 日 885,906,240 885,906,240参与公司 200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08 年 5 月 26 日 788,655,288 97,250,952 885,906,240股改解禁 参与公司 2007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 2008 年 6 月 2 日 946,386,346 116,701,143 1,063,087,489增股本方案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序 刊登《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该次解限涉及的股东 该次解限的股份总 该次解限股份占当 号 提示性公告》的日期 数量 数量(股) 时总股本的比例 (%) 1 2008 年 5 月 23 日 1 97,250,952 5% 六、保荐机构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长安汽车相关股东严格履行了股权分置改革中做出的 承诺和安排,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规定。 七、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本所竞价交易 系统出售股份达到 5%及以上。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南方工业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1、未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所持长安汽车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 5%的,公司将按照交易所要求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内容包括拟出售的数量、拟出售的时间、拟出售的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 2、公司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八、其他事项 1 、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若存在违规情况,应当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改正计划和措施;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若存在违规行为,应当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改正计划和措施; 4、解除股份限售的持股 1%以上的股东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本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 是 九、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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