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广东电力交通强强联合签协议促发展
2009-06-16 07:4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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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广东电力交通强强联合签协议促发展

6月12日,广东电网公司、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交通厅在广州签署《关于广东省高速公路和高压电网工程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南方电网公司总经理赵建国出席并见证了签字仪式。广东电网公司总经理赖佳栋、广东省交通集团总经理李静、广东省交通厅副厅长陈冠雄在签字仪式上致辞。广东省交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邓小华、广东电网公司副总经理于俊岭、广东省交通厅副厅长陈冠雄分别代表三方在协议上签字。林雄副总经理主持仪式。
此举旨在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和《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决策部署,以及广东省委省政府“三促进一保持”(即促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建设现代产业体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要求,加快广东省高速公路和电网建设,为广东经济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三方本着互相支持、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在高速公路建设和高压电网建设方面,就如何简化报建程序、加快审批速度、统一施工措施费用标准、缩短工程建设工期等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明确了责任和义务。
根据协议,三方将共商建立高压电线跨越高速公路、高压电线迁改工程审批手续办理的“绿色通道”,在省一级层面建立协调机制,成立高压电线跨越高速公路、高压电线迁改工程审批手续办理工作协调小组,每季度定期沟通协调,共同做好高速公路和高压电网线路走廊规划,做到早知情、早规划、早处理,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三方将实施省级统一审批窗口,即由广东省交通集团负责办理高压电线跨越其营运管理范围内高速公路的临时封路有关审批手续,由广东省交通厅负责办理高压电线跨越其它高速公路的临时封路有关审批手续;由广东电网公司统一办理高速公路迁改高压电线的有关审批手续,简化审批流程,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进度。
此外,今后高压电线、高速公路交会方案,将满足高速公路、高压电网规划要求,并考虑高速公路、高压电网建设养护所必须的预留发展空间要求,有利于综合降低高速公路、高压电网建设成本,节约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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