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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鞍钢股份董事买卖自家股票 当事人称不知情
鞍钢股份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林大庆的证券账户出现了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据核查,2008 年3 月4 日,在鞍钢股份和林大庆不知情的情况下,其朋友通过林大庆的证券账户以人民币25.19 元的价格买入鞍钢股份3600 股A股。2008 年4 月2 日,同样在公司和林大庆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其朋友再次通过林大庆的证券账户以人民币19.32 元的价格卖出A 股股份900 股。此次买卖并未获利。
公司公告表示,此次卖出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的有关规定。林大庆对自己证券账户买卖股票的行为表示歉意,并保证今后不再发生此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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