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2009-07-27 22: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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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楼)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2
特 别 提 示
1、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0.80%-2.00%。最终票
面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及网上、网下申购情
况在上述询价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
2、机构投资者参加网下申购需填写并提交网下申购订单。填写网下申购订
单时应特别注意:订单中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
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3、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必须缴纳对应于其最大申购金额的20%作为申购定
金。最大申购金额为该投资者提交的申购订单中最高申购利率所对应的申购总金
额。
4、投资者参加网上发行(包括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及
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参加网上发售)需按要求进行申购委托。投资者进行申购委
托时,仅需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100元/张)注明申购数量,而不必注明票面利
率。本次发行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合并考虑网下簿记建档及网上申
购情况最终确定。参加网上发行的投资者接受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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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要 提 示
1、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认股权与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663号文核准。
2、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300,000万元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每10张为1手,本次发行每1手为一个申购单位,
每个申购单位所需资金为1,000元。每手四川长虹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最终认购人
可以同时获得发行人派发的191份认股权证。
3、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规模占总发行规模的80%。
原股东可优先认购的数量上限为其在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
的发行人股份数乘以1.264元,再按1,000元1手转换成手数。网上优先配售不足1
手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网下优先配售不足1手部分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
取整。
四川长虹现有总股数为1,898,211,418股,原股东可优先认购的数量上限约
为2,399,339手,约占本次发行规模的80.00%。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
股数量为4,396,577股)可优先认购约5,557手,约占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
总额的0.2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数量为1,893,814,841股)优先认购约
2,393,782手,约占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总额的79.80%。
发行人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集团”)本次发
行前已承诺参与行使优先认购权。
发行人原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网上专用认购代码为“704839”、认购简称为 “长虹配债”;原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股东的优先认购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处进行。
发行人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剩余部分四川长虹
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申购。
4、原股东优先配售后剩余部分四川长虹分离交易可转债采取网下向机构投
资者利率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的比例为50%:50%。发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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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原股东优先认购后的余额和网上、网下实际申
购情况,按照网上中签率和网下配售比例趋于一致的原则确定最终的网上和网下
发行数量。网下发行仅面向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金额为100万
元(1,000手),超过100万元(1,000手)的必须是100万元(1,000手)的整数
倍。机构投资者网下申购必须缴纳对应于其最大申购金额的20%作为申购定金。
最大申购金额为该投资者提交的申购订单中最高申购利率所对应的申购总金额。
5、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申购,申购代码
为“733839”,申购名称为“长虹发债”。
6、本次发行的四川长虹分离交易可转债(含债券及权证)不设持有期限制。
7、发行人将在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
次分离交易可转债(债券及权证分别上市交易)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8、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
对本次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次发行情况,
请仔细阅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该说明书摘要已经刊登在2009年7月28日的《上海证券报》和
《中国证券报》。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查询。
9、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
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四川长虹分离交易可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
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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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四川长虹 指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分离交易可转债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27条所规定的上
市公司公开发行的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
四川长虹分离交易可转

指 发行人发行的300,000万元分离交易可转债
本次发行 指 本次四川长虹公开发行300,000万元分离交易可转
债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招商证券/保荐人/主承
销商
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购订单 指 四川长虹分离交易可转债网下申购表
有效申购 指 符合本次发行的发行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
包括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足额缴付申购定金及申
购款、申购利率符合规定、申购数量符合限制等
T日/优先配售日/网上
申购日/网下申购日
指 2009年7月31日,为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和机构投资者
参与网下发行的日期
承销团 指 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根据承销团协议组织的、由承
销团协议各方组成的承销团
元 指 人民币元
精确算法 指 原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网上配售不足1 手部分
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处理,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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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
出不足1 手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
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
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认购分离交易可
转债加总与原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网上可配售
总量一致
一、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种类: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分离
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
2、发行总额:300,000万元。
3、票面金额:100元/张。
4、发行数量:300万手(3,000万张)。
5、发行价格: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债券所附认股权证按比例向债券的认
购人派发。
6、债券期限:6年,自2009年7月31日到2015年7月30日。
7、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每年付息一次,债
券到期日之后的5个交易日内,四川长虹按照面值加上最后一年的应计利息偿还
所有债券。
8、票面利率和付息日期: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债券按票面金额计息,
计息起始日为分离交易可转债发行日(即2009年7月31日)。票面利率询价区间
0.80%-2.00%。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
果及网上、网下申购情况在上述询价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债券首次付息日期为发行日的次年当日(即2010
年7月31日),以后每年的该日(即7月31日)为当年付息日。付息债权登记日为
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发行人将于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完
成付息工作。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上交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四川长虹分离交
易可转债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当年的四川长虹分离交易可转债债券利息。
9、到期日及兑付日期: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到期日为2015年7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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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兑付日期为到期日2015年7月30日之后的5个工作日。
10、认股权证情况:
(1)权证发行数量:每手四川长虹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最终认购人可以同时获
得发行人派发的191份认股权证。
(2)权证的存续期:自认股权证上市之日起24个月。
(3)行权期间:认股权证存续期最后5个交易日。
(4)行权比例:本次发行所附认股权证的行权比例为1:1,即每1份认股权证
代表1股发行人发行的股票的认购权利。
(5)行权价格:本次发行所附每张权证的初始行权价格为人民币5.23元/股。
在认股权证存续期间,若四川长虹股票除权、除息,将对本次权证的行权价
格、行权比例作相应调整:
(A)四川长虹股票除权时,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和行权比例分别按下列公式
进行调整:
新行权价格=原行权价格×(四川长虹股票除权日参考价/除权前一交易日四
川长虹股票收盘价);
新行权比例=原行权比例×(除权前一交易日四川长虹股票收盘价/四川长虹
股票除权日参考价)。
(B)四川长虹股票除息时,认股权证的行权比例不变,行权价格按下列公式
调整:
新行权价格=原行权价格×(四川长虹股票除息日参考价/除息前一交易日四
川长虹股票收盘价)。
11、债券回售条款:四川长虹若改变公告的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募集资金用
途,将赋予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回售价为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
12、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信评级情况: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由中诚信证
券评估有限公司担任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公司债券信用等级
为AA,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授予四川长虹主体信用等级为AA-。
13、担保事项: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
可转债提供全额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4、本次发行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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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本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
行人原股东。
(2)网下发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网上发行:在上交所开立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以及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5、发行时间:本次发行的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网下申购日为2009年7月31
日(T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16、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向原股东优先配售,配售数量为本次发行总额的
80%。原股东优先配售后剩余部分四川长虹分离交易可转债采取网下向机构投资
者利率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原股东可优先认购的数量上限为其在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
的发行人股份数乘以1.264元,再按1,000元1手转换成手数。网上优先配售不足1
手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网下优先配售不足1手部分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
取整。
四川长虹现有总股数为1,898,211,418股,原股东可优先认购的数量上限约
为2,399,339手,约占本次发行规模的80.00%。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
股数量为4,396,577股)可优先认购约5,557手,约占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
总额的0.2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数量为1,893,814,841股)优先认购约
2,393,782手,约占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总额的79.80%。
发行人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集团”)本次发
行前已承诺参与行使优先认购权。
发行人原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网上专用认购代码为“704839”、认购简称为 “长虹配债”;原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股东的优先认购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处进行。
发行人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剩余部分四川长虹
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申购。
17、网上、网下比例初步划分:本次发行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
50%:50%。如获得超额认购,则除去四川长虹原股东优先认购部分的有效申购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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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足额配售外,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次发行投资者的申购情况,
按照网上中签率与网下配售比例趋于一致的原则对网上、网下预设发行数量进行
双向回拨。
18、承销方式:由承销团余额包销。
19、发行时间及停牌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停牌安排
T-3日
(2009年7月28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摘要、发行公告和网上路演公告
向机构投资者推介
正常交易
T-2日
(2009年7月29日)
向机构投资者推介 正常交易
T-1日
(2009年7月30日)
网上路演
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
正常交易
T日
(2009年7月31日)
刊登发行提示性公告
网上、网下申购日
原股东优先认购日
停牌
T+1日
(2009年8月3日)
网下申购定金验资 正常交易
T+2日
(2009年8月4日)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确定票面利率;确定网上、网下发行数量,计算网
下配售比例和网上中签率
正常交易
T+3日
(2009年8月5日)
刊登定价与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
退还未获配售的网下申购定金或补缴网下配售余款
(到账截止时间为下午17:00时)
网上摇号抽签
正常交易
T+4日
(2009年8月6日)
刊登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款解冻
正常交易
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
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20、本次发行的四川长虹分离交易可转债(含权证及债券)不设持有期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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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22、上市时间:发行人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尽快向上交所申请上市,具体上
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原股东优先配售
1、配售对象
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股东。
2、配售数量
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数量为本次发行总额的80%。
原股东可优先认购的数量上限为其在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
的发行人股份数乘以1.264元,再按1,000元1手转换成手数。网上优先配售不足1
手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网下优先配售不足1手部分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
取整。
四川长虹现有总股数为1,898,211,418股,原股东可优先认购的数量上限约
为2,399,339手,约占本次发行规模的80.00%。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
股数量为4,396,577股)可优先认购约5,557手,约占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
总额的0.2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数量为1,893,814,841股)优先认购约
2,393,782手,约占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总额的79.80%。
发行人控股股东长虹集团本次发行前已承诺参与行使优先认购权。
3、重要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9年7月30日(T-1日)。
(2)申购缴款日:2009年7月31日(T日)上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
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
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4、原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优先认购办法
原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网下申购的方式,在保荐人(主承
销商)处进行。
5、原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优先认购办法
(1)认购代码为“704839”,认购名称为“长虹配债”。
(2)认购1手长虹配债的金额为1,000元,参与优先认购的每个账户最小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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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为1手,超过1手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
(3)每个证券账户可以多次申购,但多次申购的总数不得超过其可优先认购
的上限。参与申购的每个证券账户应按申购数量足额缴纳申购款。
(4)若原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优先认购部分的有效认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
可优先认购总额,则按其实际申购量获购四川长虹分离交易可转债;若原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股东优先认购部分的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该申购无效。
(5)原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各自具体的申购数量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
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认购程序
1)投资者应于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核对其证券帐户所持有的四川长
虹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确认其可优先认购总额。
2)投资者根据自己的认购量于认购前存入足额的认购资金。
3)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认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或法
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认购所
需的款项)到认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
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方可接受委托。
4)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委托的,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
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6、原股东参与网上、网下申购办法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认购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剩余部分四川长虹分离交
易可转债的申购,具体申购办法请参见本发行公告之三“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
资者发售”或本发行公告之四“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配售”相关内容。
三、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
(一)发行对象
在上交所开立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
定的其他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原股东除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
作为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参加优先配售后剩余部分四川长虹分离交易可转债的
网上申购。
(二)发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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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总额为30亿元(300万手),原股东优先配售后
剩余部分四川长虹分离交易可转债采取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配售与网上
资金申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发行预设的发行数量为150,000万元(即150
万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优先认购后的余额和网上、网下实
际申购情况,按照网上中签率和网下配售比例趋于一致的原则,确定最终的网上
和网下发行数量。
(三)申购时间
2009年7月31日(T日)上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
进行。
(四)发行方式
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于网上申购日(2009年7月31日,T日)的正常交易
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营业网
点,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和符合要求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根据上交所交易系
统提供的有效申购总量和申购户数,确定申购者及其可认购的四川长虹分离交易
可转债手数,确定的方法为:
1、当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投资者按照其有效申
购量认购四川长虹分离交易可转债。认购不足部分由承销团包销。
2、当有效申购总量等于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投资者按照其有效申
购量认购四川长虹分离交易可转债。
3、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上交所交易系统主机
自动按1手确定一个申购号,并按顺序排号,而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
每一个中签号码可以认购1手四川长虹分离交易可转债。
(五)申购办法
1)申购代码为“733839”,申购简称为“长虹发债”。
2)申购价格为100元/张。
3)每个证券账户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手(1,000元),超过1手必须是1手的
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数量上限为150万手(150,000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
购。投资者各自具体的申购和持有分离交易可转债数量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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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每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申报不能撤单。同一账户多次申购除
首次申购外,其余申购无效(机构投资者账户除外,但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5)参与申购的每个证券账户应按申购数量缴纳足额申购款。
(六)网上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及指定交易
凡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并办理指定
交易。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申购日2009年7月31日之前
开立上交所证券账户及办理指定交易。
2、存入足额申购款
已开立资金账户但没有存入足额资金的申购者,需在网上申购日2009年7月
31日之前(含当日)存入全额申购款。尚未开立资金账户的申购者,必须在网上
申购日2009年7月31日之前(含当日)在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设资金账
户,并根据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存入足额申购款。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上买入上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
1)当面委托: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认真填写“代理买入证券委托单”,
委托单上的各项内容,尤其是证券账户、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必须填写清楚,
不得涂改,并确认其资金账户存款数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证券所需的款项。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持填好的“代理买入证券委托单”、本人身份证或法
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到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在其交易
柜台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收到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后,复核各项内容
无误,并查有足够的资金后,即可接受委托买入。
2)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投资者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规定办理委
托手续。
3)投资者的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同一证券账户不得在几个证券交易
网点多次申购。
(七)定价及发售
1、确定有效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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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3日(T+1日),各证券经营机构将申购款划至其在登记公司开立
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内。确因银行结算制度而造成申购款不能及时入账的,须在T
+1日提供有效银行划款凭证,并确保T+2日上午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前申购款入
账。
2009年8月4日(T+2日),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会同登记公司及会计师事
务所对申购款的到账情况进行核查,并由该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上交所和登记
公司以申购资金的实际到账资金(包括按规定提供已划款凭证部分)确认有效申
购,按每1,000元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
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凡资金不实的申
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将不予配号。
2、公布发行情况
2009年8月5日(T+3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上海证券报》和《中
国证券报》上公告发行结果,内容包括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最终数量、四川长
虹原股东优先认购的数量、网上中签率及网下发行结果等情况。
3、摇号与抽签
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时,采取摇号抽签方式确定发行结
果。2009年8月5日(T+3日),在公证部门公证下,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
行人根据中签率,共同组织摇号抽签。
4、确认认购数量
摇号中签结果于2009年8月6日(T+4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上公布。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本次四川长虹分离交易可转债的认购数量,每
一中签号码认购1手(1,000元)。
(八)清算与交割
本次发行的网上发行部分按下述程序办理清算与交割手续:
1、自2009年8月1日至2009年8月5日(T+3日),登记公司对经会计师事务
所验资确认的实际到账资金进行冻结。所冻结的资金产生的利息,归证券投资者
保护基金所有。
2、申购结束后的第三个工作日2009年8月5日(T+3日)发售证券,登记公
司根据上交所电脑主机传送的网上发行配售结果进行清算交割和股东登记,并由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15
上交所将发售结果发给各证券交易网点。
3、申购结束后的第四个工作日2009年8月6日(T+4日),登记公司对未中
签的申购款予以解冻,并向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未获中签部分的申购款;同时将
中签的申购款划入保荐人(主承销商)在登记公司开立的清算备付金账户。
4、本次网上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持有权登记由登记公司根据上交所电脑
主机传送的网上发行中签结果进行。
四、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配售
(一)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是指依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暂行办法》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注册、符合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投资资格、依法有权购买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法人以及符
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
定。
(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债券总额为30 亿元人民币(300 万手),原股东优先配
售后的剩余部分四川长虹分离交易可转债采取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配售
与网上资金申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发行和网下发行预设的发行数量各为
150 万手。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根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的余额和网上、
网下实际申购情况,按照网上发行中签率和网下配售比例趋于一致的原则,确定
最终的网上和网下发行数量。
机构投资者可以同时选择网上、网下两种申购方式参与本次发行。机构投资
者参与网上申购的具体申购办法请参见本发行公告的“三、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
投资者发售”。
(三)申购时间
2009 年7 月31 日(T 日)9: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
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四)发行及配售方式
机构投资者在2009年7月31日(T日)根据本公告公布的利率簿记区间及申购
数量进行申购。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所收到的申购订单、投资者资料及申购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16
定金的情况,进行簿记建档,统计合规订单的数量。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合并考虑网下簿记建档及网上申购情况,确定
本次发行债券的票面利率,同时分别确定网上和网下的最终发行数量。
票面利率与网下发行数量确定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如下原则对所有
有效订单进行配售(有效订单指在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仍有申购金额的
合规订单)。
1、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最终确定的网下发行数量,所有申购均按
其有效申购量获得足额发售;
2、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最终确定的网下发行数量(即出现了超额申购的
情况)时,保荐人(主承销商)计算网下配售比例(配售比例=最终确定的网下
发行数量/网下有效申购总量),每一有效申购订单将根据该有效订单的有效申
购金额与网下配售比例之积获得配售。实际配售量按1手(1,000元)取整。
(五)申购办法
1、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00万元(含100万元),
超过100万元(1,000手)的必须是100万元(1,000手)的整数倍。每个投资者的
申购数量上限为150,000万元(150万手)。参与本次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遵守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购并持
有四川长虹分离交易可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
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拟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按本公告的具体要求,正确填写《四川长虹
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下申购表》(简称“申购订单”,
具体格式见附件一),并准备相关资料。
3、每一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及时足额缴纳定金,定金数量为其最
大申购金额的20%。
(六)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手续
凡申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上交所的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登
记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下申购日(T日,2009年7月31日)前办理开户手续。
2、填制申购订单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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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从发行公告中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申购订单,并按
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申购订单时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区间范围内填写申购利率;
2)每一份申购订单最多可填写5个申购利率;
3)填写申购利率时精确到0.01%;
4)申购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并为100
万元(1,000手)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
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3、申购
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通过向保荐人(主承销商)传真网下申购订单进
行申购,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传真号码为:0755-25310401、25310402、
25310192、82960141,咨询电话为:0755-82944635、83734796、82940554。
每一投资者在网下申购期间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申购订单。如投资者提交两
份以上(含两份)网下申购订单,则以最先到达保荐人(主承销商)设置的簿记
建档系统的申购订单为合规申购订单,其余的申购订单均被视为不合规申购订
单。
投资者须于2009年7月31日(T日)15:00前将以下文件传真至保荐人(主承
销商)处:
1)《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购订单》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
3)支付申购定金的划款凭证复印件
4)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上交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资者填写的申购订单连同划款凭证一旦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即
被视为向保荐人(主承销商)发出的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不得撤回。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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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缴纳定金
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必须缴纳对应于其最大申购金额的20%作为申购定
金。最大申购金额为该投资者提交的申购订单中最高申购利率所对应的申购总金
额。
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网下申购日2009年7月31日(T日)15:00
时前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账户划出申购定金,并于当日15:00时前向保荐
人(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复印件。投资者须确保申购定金于2009年7月31日
(T日)17:00时前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账户。未按上述规定及时缴纳定
金或缴纳的定金不足均为无效申购。
申购定金请划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款银行账户: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款银行账户:
收款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819589051810001
汇入行全称:招商银行深圳市深纺大厦支行
汇入行地点:深圳市
汇入行同城票据交换号:82353
汇入行人行支付系统号:308584001627
汇入行联行行号:82040
汇入行查询电话:0755-83776849
5、申购款的补缴或多余定金的退还
1)2009年8月5日(T+3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上海证券报》和《中
国证券报》刊登《定价与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内容包括网下申购
情况、获得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单及其获配售数量、应退还的多余申购定金、获
配售投资者缴款(若定金不足以缴付申购款)的时间等。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
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送达获配售及缴款的通知,获配售的机构投
资者应按要求及时补缴申购款。
2)投资者缴纳的申购定金将被直接抵作申购款。若定金不足以缴付申购款,
则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须在2009年8月5日(T+3日)17:00以前(指资金到账
时间),将其应补缴的申购款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同上述缴付申购定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19
金账户),在划款时应注明机构投资者名称和“四川长虹转债款”字样,同时向
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若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未能在2009年8月5日(T+3
日)17:00之前补足申购款,其配售资格将被取消,其所缴纳的定金将不予退还,
归主承销商所有,其所放弃部分的债券将由主承销商包销。
3)网下申购所冻结的资金产生的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4)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将于2009年8月3日(T+1日)对机构投资者网下申
购定金进行审验,2009年8月6日(T+4日)对机构投资者补缴申购款(若有)的
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5)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配售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见证
意见。
(七)清算交割
1、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申购结果,按照登记公司的相关
规定进行相应的债券登记;
2、保荐人(主承销商)依据承销协议将网下认购款与网上申购资金汇总,
按照承销保荐协议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后划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网上路演安排
为使投资者更详细地了解本次发行和发行人的有关情况,2009 年7 月30 日(T
- 1 日) 上午10:00-12:00 发行人就本次发行在中国证券网
http://www.cnstock.com 进行网上路演,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六、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1、发行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勇
住 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
电 话:0816-2418486、2418436
传 真:0816-2418518
联 系 人:谭明献、杨军、王华清
2、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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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38-45 层
电 话:0755- 82944635 、83734796
传真:0755-82960141
联系 人:刘彤、廖围、王建政、徐锦、孟祥友、李弦、袁新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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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下申购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投资申请人完整填写,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达发行人,即构成投
资申请人发出的、对投资申请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姓名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办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O) 传真(FX)
移动电话(M)
证券账户名称(上海) 证券账户号码(上海)
申购信息
是否原股东优先配售 是 否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1、利率由低到高填写,精
确至0.01%;
2、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
购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
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
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
需求;
3、最低申购金额为100万
元,超过100万元的则为
100万元的整数倍。
退款银行信息
汇入银行名称
收款账户名
收款账户号
汇入行地址
申购人在此承诺:
1、 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 本次申购款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单位盖章)
2009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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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用传真)
1、该表可从http://www. newone.com.cn下载。为便于清晰起见,建议投资者另行打印
此表。
2、参与本次发行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申购表。
3、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证券投资基金填写“基
金名称前两字”+“证基”+“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全国社会保障基
金填写“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填写“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
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4、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5、申购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当最
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
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本次网下发行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0.80%-2.0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
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举例如下: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0.80% 100
1.20% 200
1.60% 300
1.80% 400
2.00% 5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等于2.0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5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2.00%,但高于或等于1.80%时,有效申购金额4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1.80%,但高于或等于1.60%时,有效申购金额3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1.60%,但高于或等于1.20%时,有效申购金额2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1.20%,但高于或等于0.80%时,有效申购金额100万元。
6、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尽早安排汇款,以保证申购款在2009年7月31日(T日)17:
00时之前(之后到达为无效申购)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银行账户;资金不实的申购
为无效申购。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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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在办理付款时,请务必在汇款用途中注明划款时应注明机构
投资者名称和“四川长虹转债款”。保荐人(主承销商)提醒:汇款用途中的机构投资者名
称是主承销商认定申购款归属的重要依据,请务必完整、正确地填写。
8、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09年7月31日(T日)15:
00前连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申购资金的划款凭证(请
务必注明申购机构名称)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交所证券账户卡
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为保证上述文件的完整性,请
在每一页传真上写明“全称”、“页码、总页数”和“经办人、电话”。
9、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申购,以其他
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申购传真:0755-25310401、25310402、25310192、82960141,
咨询电话:0755-82944635、83734796、82940554。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24
(此页无正文,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发行公告》签章页)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7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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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7 22: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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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摘要
1-2-1
股票简称:四川长虹 股票代码:600839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 楼)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摘要
1-2-2
发行人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投资者
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网站。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
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
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
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摘要
1-2-3
重大事项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应特别关注下列
重大事项:
一、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特性为公司债券与认股权证两种
金融工具一次发行,分离上市交易。本次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
公司债券需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认股权证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后才
能分别上市交易。其中,公司债券存续期为6 年,而认股权证的存续期为24 个
月。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债券与权证分离交易的投资风险,包括:债券的交易价
格可能会低于债券的面值;认股权证上市不予核准;认股权证在我国证券市场上
市值较小,品种较少,易受市场资金供求的影响;在权证行权期,有可能出现权
证因为行权价格高于公司A 股股价而遭受行权损失等风险。
二、发行人债券评级为AA;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89.87
亿元(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
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2.25 亿元(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 倍。本次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
债券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见发行公告。
三、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中所列示的相关风
险,并特别关注其中的以下风险因素:
(一)市场风险
四川长虹目前所从事的电视、空调、手机、IT 分销等生产和销售业务均处
于充分竞争的状态,行业平均利润率较低。在销售渠道方面,随着全国性专业家
电连锁和全国性超市连锁的迅速扩张,其利用自身掌握的渠道,压低整机的价格,
并收取卖场费用、促销费用等;同时整机生产企业对全国性专业家电连锁和全国
性超市连锁及其他重点客户必须进行一定的授信额度、免费上样等资源性投入,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机生产企业的资金周转和使用效率,整机生产企业的销售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摘要
1-2-4
渠道成本有一定增加。销售渠道的强势可能进一步挤压整机生产企业原本就低的
利润空间,造成整机生产企业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PDP 显示屏及模组的专利风险
本次以募集资金投资PDP 显示屏及模组,对四川虹欧显示器件有限公司(下
称“四川虹欧”)增资10 亿元。在募集资金未到位情况下,公司根据项目进度已
经以自有资金增资了7 亿元,成为了四川虹欧的控股股东。四川虹欧已经和Orion
PDP CO., LTD.(下称“Orion PDP 公司”)签订了技术许可协议,技术许可范围包
括Orion PDP 公司合法拥有的或有完全合法权利许可其他人使用的先进的专有
技术,包括生产产品所必需的专利、技术诀窍和其他技术资料。Orion PDP 公司
有20 余年的PDP 研发历史,拥有300 余件专利及专利申请。PDP 基础专利主要
由几家日韩企业拥有,PDP 生产厂商在生产过程中,除使用自有专利外,还会使
用其他厂商的专利。目前PDP 业内已发生的专利纠纷,主要集中在大规模量产
厂家之间,一般通过专利交叉许可解决纠纷。四川虹欧已于2008 年7 月底开始
进行试生产,2009 年3 月进入了量产的爬坡期,量产后四川虹欧的PDP 产品如
果大规模进入国际市场,可能对主要量产厂家产生威胁,日韩企业为了保护其市
场份额,将有可能与日韩的同类企业发生专利纠纷,从而影响其在国际市场的销
售。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PDP 显示屏及模组的量产爬坡期风险
四川虹欧PDP 显示屏及模组的主要技术来源于Orion PDP 公司。Orion PDP
公司在PDP 生产领域有成功的量产经验,但其采用的是“一面取”生产工艺,四
川虹欧PDP 显示屏及模组项目的生产工艺技术主要是在Orion PDP 公司“一面
取”工艺技术研究成果基础上自行开发的“八面取”量产技术。采用“八面取”生产
工艺可以带来规模经济效应和产业集聚效应。四川虹欧在2009 年3 月进入量产
爬坡期,预计2009 年9 月左右达到设计良品率。四川虹欧已经成为公司控股子
公司并纳入了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若四川虹欧未在量产良品率爬坡期内达到规
划的良品率水平,将会对四川长虹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PDP 显示屏及模组的核心技术来源于关联方的风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摘要
1-2-5
四川虹欧PDP 显示屏及模组项目的核心技术来源于Orion PDP 公司,并与
Orion PDP 公司签署了技术许可协议。Orion PDP 公司是长虹集团间接控股的韩
国企业,未来若长虹集团通过对Orion PDP 公司施加影响变更技术许可协议,可
能会损害四川虹欧及四川长虹的利益。
长虹集团已于2008 年7 月4 日承诺在本次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之
日起2 年内将Orion PDP 公司的股权资产以公平、合理的方式纳入四川长虹,届
时将彻底解决PDP 显示屏及模组项目的核心技术来源于关联方的风险。
(五)偿债风险
2006 年度、2007 年度、2008 年度公司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显示,公司经营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841.25 万元、-27,000.22 万元、238,723.11 万元,
公司报告期三年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总数远高于同期的净利润总数,
但是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波动可能会对本期债券的偿付造成一定影响。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公司根据目前情况安排
了偿债保障措施来控制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风险。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到期
一次性偿还现金流出较大,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
化、政策及法律法规等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完全充分
或者公司无法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可能会对本期债券本息到期时的
偿付造成一定影响。
四、2008 年5 月12 日四川汶川地区发生8.0 级地震,地震及地震后形成的
唐家山堰塞湖给公司绵阳本部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了一定影响。2008 年度公司
因5.12 地震损失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5,551.60 万元。虽然汶川大地震给公司
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但公司仍积极参与了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
五、由于自然灾害及金融危机等各方面的影响,公司2008 年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11.65 万元,与2007 年同期比较出现大幅下滑。公司于
2009 年4 月28 日公布了2009 年一季度报告,投资者如需了解公司2009 年一季
度财务报告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公布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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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发行人中文名称: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人英文名称:SICHUAN CHANGHONG ELECTRIC CO.,LTD.
3、发行人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 号
4、股票简称(代码):四川长虹(600839)
5、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6、法定代表人:赵勇
7、联系电话:0816-2418486
8、传真:0816-2418518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核准情况
本次发行经公司2008 年6 月12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并经于2008 年6 月30 日召开的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9
年7 月10 日,公司召开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发行分离交易可
转债决议有效期延长一年至2010 年6 月30 日。2009 年7 月10 日,公司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同意由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
本次发行的30 亿分离交易可转债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董事会决议公告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分别刊登在2008 年6 月13 日、2008
年7 月1 日、2009 年7 月11 日的《上海证券报》上。
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663 号文核准。
(二)本次发行基本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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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人民币300,000 万元,即3,000 万张债券,每张
债券的认购人可以无偿获得公司派发的认股权证19.1 份。本次无偿派发的认股
权证共计5.73 亿份,且所派发的认股权证全部行权后募集的资金总量不超过拟
发行的债券金额。
2、发行价格
本次拟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按面值发行,每张债券面值人民币100 元,所
附的认股权证按比例向债券认购人无偿派发。
3、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安排见发行公告。
4、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0.80%-2.00%。最终票面
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在上述询价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
5、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期限为6 年,自发行之日起计算。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拟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自发行之日起每年付息一次;债券到期日之后
的5 个交易日内,公司按照面值加上最后一年的应计利息偿还所有债券。
7、债券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实施情况若根据中国证监会相
关规定属于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债券持有人拥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
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债券的权利。
8、担保事项
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提供全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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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本金人
民币30 亿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
用。保证期间为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存续期及到期之日起180 日(包括第
180 日)。
为保证上述事项,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09 年7 月9 日与
发行人签订了《担保协议》,并出具了《担保函》。
9、认股权证的存续期
认股权证的存续期为24 个月,自权证上市之日起计算。
10、认股权证的行权期
认股权证存续期最后5 个交易日。
11、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及其调整方式
代表认购一股公司发行的A 股股票权利的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不低于本次
发行的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均价和前1 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的均价。在认股权证存续期间,若公司的股票除权、除息,将对本次权证的行
权价格、行权比例作相应调整。
(1)公司股票除权时,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和行权比例分别按照以下公式
进行调整:
新行权价格=原行权价格×(公司股票除权日参考价/ 除权前一交易日公司股
票收盘价)
新行权比例=原行权比例×(除权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公司股票除权
日参考价)
(2)公司股票除息时,认股权证的行权比例不变,行权价格按以下公式调
整:
新行权价格=原行权价格×(公司股票除息日参考价/ 除息前一交易日公司
股票收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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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认股权证的行权比例
本次发行所附认股权证的行权比例为1:1,即每份认股权证代表1 股公司
发行的A 股股票的认购权利。
13、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1)本次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募集的资金300,000 万元:其中100,000 万元
用于PDP 显示屏及模组项目,50,000 万元用于数字电视项目,150,000 万元用于
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10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50,000
万元)。
(2)所附认股权证由于持有人行权所募集的资金根据认股权证行权价格和
到期行权份数确定。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将本次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的
认股权证行权募集的资金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要求不一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
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项目
的实施进度及轻重缓急安排使用。若募集资金与项目资金需求存在缺口,公司将
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其他方式解决。
14、分离交易可转债的评级情况
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由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担任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
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授予四川
长虹主体信用等级为AA-。
(三)预计募集资金量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帐户
1、预计募集资金量
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发行预计募集资金30 亿元(含发行费用),行权募集
资金依据认股权证行权价格及到期行权份数确定,预计所附认股权证全部行权后
募集的资金总量不超过本次债券拟发行金额。
2、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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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绵阳高新支行、中信银行成都水碾河支行和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账号分别为
51001657937059090724、7411410182600067773、128903554910101。
(四)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本次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承销期
的起止时间:自2009 年7 月31 日开始不超过90 日;承销机构及承销比例如下:
承销地位 承 销 商 承 销 比 例(%)
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0
副主承销商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副主承销商 中信新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
分销商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
合计 100
(五)发行费用
发行费用 金额(万元)
承销费用 3300
保荐费用 100
律师费用 50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评估费用 30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审计费用 10
资信评级费用 65
发行手续费 65
路演推介费 50
其他 200
合计 3870
上述费用为预计费用,承销及保荐费将根据《保荐协议》及《承销协议》中
相关条款根据发行情况最终确定,路演推介费、媒体宣传费、专项审核及验资费
等将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增减。
(六)主要日程与停复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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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期间的主要日程与停牌安排如下:
日期 发行安排 停牌安排
2009 年7 月28 日
(T-3)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和网上
路演公告;向机构投资者推介
正常交易
2009 年7 月29 日
(T-2)
向机构投资者推介 正常交易
2009 年7 月30 日
(T-1)
网上路演、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 正常交易
2009 年7 月31 日
(T)
刊登发行提示性公告;网上、网下申购日;
原股东优先认购日
停牌
2009 年8 月3 日
(T+1)
网下申购定金验资
2009 年8 月4 日
(T+2)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确定票面利率;确定网
上、网下发行数量,计算网下配售比例和中
签率
2009 年8 月5 日
(T+3)
刊登定价与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
告,退还未获配售的网下申购定金或补缴网
下配售余款(到账截止时间为下午17:00
时);网上摇号抽签
2009 年8 月6 日
(T+4)
刊登网上申购摇号抽签结果,网上申购款解

正常交易
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
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七)分离交易可转债的上市流通
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在存续期内无持有期限制。
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办理分离交易可转债之公司债券和认股权证分
别在在上交所的上市事宜,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三、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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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债券持有人依照募集说明书享有以下权利,并承担以下义务: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公司分离交易可转债本息;
(2)根据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3)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分离交易可 转
债;
(4)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
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6)法律、行政法规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分离交易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分离交易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
公司提前偿付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 义
务。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行人董事会应在接到通知后两个月内召集债券持
有人会议:
(1)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3)发行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4)保证人或者担保物发生重大变化;
(5)其他影响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的事项。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1)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发行人董事会负责召集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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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董事会应于会议召开前15 日以公告形式向全体债券持有人及有
关出席对象发送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应注明开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方式
等事项,上述事项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出席人员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债券持有人有权出席或者委托代理人出席
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重要关联方可以列席债券持有人会议。
公司董事会应当聘请律师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
程序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4、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程序
(1)首先由会议主持人按照规定程序宣布会议议事程序及注意事项,确定
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会议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经律师鉴证后
形成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2)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在公司董事长未能主持大会的情
况下,由董事长授权董事主持;如果公司董事长和董事长授权董事均未能主持会
议,则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以所代表的债券面值总额50%以上多数(不含
50%)选举产生一名债券持有人作为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主持人;
(3)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
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债券面额、
被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5、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与决议
(1)债券持有人会议进行表决时,以债券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
(2)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3)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经代表本期公司债券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债券持
有人和/或代理人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4)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
审议、逐项表决;
(5)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但其中需中国证监会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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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机构批准的,自批准之日或相关批准另行确定的日期起生效;
(6)除非另有明确约定对反对者或未参加会议者进行特别补偿外,决议对
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
(7)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应将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以
公告形式通知全体债券持有人,并且,对于符合募集说明书约定且需要公司配合
执行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由公司董事会负责执行。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勇
办公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 号
电话: 0816-2418486
传真: 0816-2418518
互联网网址:http://www.changhong.com
(二)保荐人和承销团成员
1、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 座38-45 楼
邮 编: 518026
保荐代表人:郑勇、李黎明
项目协办人:李秀敏
项目组成员:陈文才、蔡丹、杨爽、陈庆隆、王鹏
电话: 0755-82943666
传真: 0755-82943121
2、副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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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经办人员: 朱晓霞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电话: 021-22169101
传真: 021-22169136
名称: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经办人员: 乔翔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 号4 号楼
电话: 010-85130228
传真: 010-85130542
3、分销商:
名称: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学文
经办人员: 刑翔宇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 号深业中心大厦25 层
电话: 021-64339000-886
传真: 021-64376216
(三)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 四川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事务所负责人:程守太
经办律师: 刘斌、张婕
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鼓楼南街117 号世界贸易中心A 座27 楼
电话: 028-86624348
传真: 028-86761128
(四)审计机构
名称: 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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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罗建平
经办会计师: 贺军、陈丹
办公地址: 成都市八宝街88 号国信广场22、23 楼
电话: 028-86698855
传真: 028-86690886
(五)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浩
经办分析师: 杨柳、田蓉
办公地址: 北京招商国际金融中心D 座10 层
电话: 010-66428855
传真: 010-66420866
(六)担保机构
名称: 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伟
经办人: 童华建
办公地址: 绵阳市滨江西路南段22 号(嘉来华庭3 楼)
电话: 0816-2223612
传真: 0816-2228189
(七)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 上海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张育军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 号证券大厦
电话: 021-68808888
传真: 021-68807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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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股份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建路727 号
电话: 021-5870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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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概况
一、公司股本结构
截至2008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国有法人持股 486,779,263 25.65
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4,396,577 0.23
高管股份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491,175,840 25.8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 1,407,035,578 74.12
无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1,407,035,578 74.12
三、股份总数 1,898,211,418 100.00
二、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08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万股)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
数量(万股)
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30.64 58,168.98 48,677.93
王彦士 0.47 894.18 0
嘉实沪深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0.45 847.30 0
王悦殊 0.33 632.31 0
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 0.25 475.64 0
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 0.24 460.00 0
博时裕富证券投资基金 0.20 383.74 0
宋伟铭 0.20 380.90 0
深圳市玉博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0.20 377.46 0
耿志光 0.19 360.02 0
2009 年1 月16 日,长虹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29,670,300 股转让给国际商业机器全
球服务(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IBM 中国公司”),交易股份占本公司总
股本的1.56%,交易价格为3.64 元/股,交易成交金额为人民币10,799.9892 万元。
本次交易后,长虹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552,019,53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08%,
IBM 中国公司持有本公司流通股股份29,670,3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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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审计了公司2006-2008 年度财务报
告,并分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简要财务报表
(一)最近三年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1、2006年度合并报表合并范围
2006年度,公司共有26家控股子公司,吉林长虹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江苏长
虹电视机有限公司、广东长虹电子有限公司、长虹电器(澳大利亚)有限公司、
中山长虹电器有限公司、四川长虹朝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长虹汽车运
输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长虹空调销售有限公司、四川长虹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绵阳国虹通讯数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长虹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长虹(香
港)贸易有限公司、四川虹微技术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电子系统有限公司、四川
长虹模塑科技有限公司,合肥长虹美菱制冷有限公司、长虹欧洲电器有限责任公
司、广东长虹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四川长虹包装印
务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精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四川长虹技佳精工有限公司、四
川长虹器件科技有限公司、四川长虹新能源有限公司、绵阳虹发模型设计制作有
限公司、湖南长虹空调销售有限公司,均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其中,控股子公司吉林长虹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在2006年12月18日进入清算程
序,未合并其资产负债表,其2006年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纳入公司利润表和现
金流量表的合并范围。
2、2007年度合并报表合并范围的变化
2007年度,公司新增8家控股子公司,全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新增8家控股
子公司为:四川长虹民生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长虹东元精密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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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乐家易连锁管理有限公司、长春长虹电子科技有限责任
公司、合肥长虹实业有限公司、四川快益点服务连锁有限公司、江西长虹电子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长虹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长虹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
司进行了清算,未纳入合并范围。
3、2008年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2008年,为减少与美菱电器之间的关联交易,公司将持有合肥长虹美菱制冷
有限公司90%股权转让给美菱电器。2008年度,长虹美菱制冷有限公司不再纳入
合并范围。
2007年12月28日,公司通过司法裁定方式受让华意压缩29.92%股权过户登记
手续完成,成为华意压缩第一大股东,2008年1月起华意压缩纳入了公司的合并
报表范围。
2008年,通过同一控制下的合并方式公司将四川长虹电源有限责任公司、四
川虹欧显示器件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置业有限公司、深圳长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4家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2008 年,公司投资了四川虹视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四川虹信软件有限公司、
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印尼长虹电器有限公司,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二)最近三年一期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鉴于新会计准则已经于2007 年1 月1 日正式实施,为保持财务报表数据披
露口径的一致性、可操作性以及财务会计信息的有用性,公司按照新会计准则披
露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信息,其中2006 年度财务报表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8 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五条至第十九条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注册会
计师在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财务报表审阅》的有关要求对
差异调节表进行了审阅。
1、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 目 2008 年12 月31 日2007 年12 月31 日2006 年12 月31 日
流动资产合计 17,084,380,931.13 15,702,541,751.37 11,940,106,039.64
非流动资产合计 11,640,759,866.25 7,354,023,640.40 4,839,902,661.21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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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28,725,140,797.38 23,056,565,391.77 16,780,008,700.85
流动负债合计 14,892,362,689.62 11,801,242,327.28 7,285,566,152.51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11,339,364.62 499,389,008.31 112,390,539.42
负债合计 16,103,702,054.24 12,300,631,335.59 7,397,956,691.9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8,986,570,165.99 9,297,638,956.77 9,099,252,508.38
少数股东权益 3,634,868,577.15 1,458,295,099.41 282,799,500.54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621,438,743.14 10,755,934,056.18 9,382,052,008.9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8,725,140,797.38 23,056,565,391.77 16,780,008,700.85
2、简要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营业总收入 27,930,220,901.41 23,046,832,431.87 18,892,974,985.80
营业利润 289,952,504.91 426,534,271.51 349,356,007.07
利润总额 290,606,808.53 505,874,695.41 360,795,695.86
净利润 262,649,694.80 442,104,289.34 312,486,830.6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1,116,517.48 336,979,387.28 229,021,219.22
少数股东损益 231,533,177.32 105,124,902.06 83,465,611.47
3、简要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65,495,508.53 -415,281,167.37 385,539,927.3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10,988,374.94 -990,179,485.86 -373,557,489.2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7,061,655.36 1,014,621,086.02 1,002,344,357.02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2,608,942.28 -16,531,293.81 -7,829,547.9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28,959,846.67 -407,370,861.02 1,006,497,247.24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172,542,656.47 1,987,492,669.44 2,098,047,937.10
4、简要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 目 2008 年12 月31 日 2007 年12 月31 日 2006 年12 月31 日
流动资产合计 10,133,973,548.52 10,937,969,056.35 9,852,864,520.82
非流动资产合计 8,041,947,874.69 6,715,996,146.23 5,142,585,811.70
资产总计 18,175,921,423.21 17,653,965,202.58 14,995,450,332.52
流动负债合计 9,208,578,098.89 8,250,123,029.56 5,840,368,738.31
非流动负债合计 338,686,878.14 195,193,490.83 37,896,437.99
负债合计 9,547,264,977.03 8,445,316,520.39 5,878,265,176.30
所有者权益合计 8,628,656,446.18 9,208,648,682.19 9,117,185,156.2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8,175,921,423.21 17,653,965,202.58 14,995,450,33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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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5、简要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营业收入 12,420,192,660.82 12,778,523,465.10 13,592,329,225.38
营业利润 -198,054,836.22 181,214,607.96 202,839,459.53
利润总额 -222,999,755.19 263,927,441.45 212,250,534.67
净利润 -222,999,755.19 224,338,325.23 180,412,954.47
6、简要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87,231,149.38 -270,002,183.54 18,412,488.8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51,357,758.40 -1,368,273,024.31 -590,477,576.8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6,270,327.67 1,428,527,391.27 977,633,396.09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1,827,996.34 -174,448.77 -3,787,672.8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21,431,059.65 -209,922,265.35 401,780,635.28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97,591,728.89 976,160,669.24 1,186,082,934.59
三、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08.12.31/
2008 年度
2007.12.31/
2007 年度
2006.12.31/
2006 年度
流动比率 1.15 1.33 1.64
速动比率 0.74 0.77 0.91
资产负债率% 56.06 53.35 44.0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2.53 47.84 39.20
利息保障倍数 2.98 6.20 6.01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5.68 5.05 3.73
存货周转率(次) 3.51 3.12 2.98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1.88 -0.22 0.20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1.12 -0.21 0.53
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 1.22% 0.98% 0.67%
注:以上主要财务指标根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 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五
条至第十九条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数据计算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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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3
(二)最近三年的净资产收益率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 号-净资产收益
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07 年修订)》计算的公司2006-2008 年度加权平
均和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如下: 单位:元
2006 年
项目 2008 年 2007 年
调整后 调整前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8,986,570,165.99 9,297,638,956.77 9,099,252,508.38 8,960,337,550.4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31,116,517.48 336,979,387.28 229,021,219.22 305,907,434.01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0.35% 3.62% 2.52% 3.4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34% 3.66% 2.45% 3.33%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38,173,408.32 80,532,723.77 116,645,138.90 256,556,795.8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8,023,705.09 256,446,663.51 112,376,080.32 49,350,638.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
薄净资产收益率(%)
0.31% 2.76% 1.24% 0.5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
0.31% 2.78% 1.20% 0.54%
注1:调整后数据是按《企业会计准则第38 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进行追溯调整后
的报表数据进行的计算,而不是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10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7 号—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间比较财务会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要求
的备考利润表数据计算的指标数据。
注2:调整前为按照原企业会计准则和原企业会计制度和修订前的指标计算文件计算的数
据,该数据与公司2006 财务会计年度报告披露数据一致。
(三)最近三年的每股收益指标
1、历史财务数据(2006 年的数据未考虑新准则调整因素)
单位:元
2008年度 2007年度 2006年度
项目 基本每股
收益
稀释每股
收益
基本每股
收益
稀释每股
收益
基本每
股收益
稀释每股
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东的净利润 0.02 0.02 0.18 0.18 0.16 0.16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东的净利润
0.02 0.02 0.14 0.14 0.03 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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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2、追溯调整后每股收益(2006年的数据按照新会计准则进行追溯调整)
单位:元
2008年度 2007年度 2006年度
项目 基本每股
收益
稀释每股
收益
基本每股
收益
稀释每股
收益
基本每
股收益
稀释每股
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东的净利润 0.02 0.02 0.18 0.18 0.12 0.12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东的净利润
0.02 0.02 0.14 0.14 0.06 0.06
四、2009 年1 季度财务信息
公司已于2009 年4 月28 日公布了2009 年一季度报告,截止2009 年3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2,926,465.16 万元,负债总额为1,666,202.76 万元,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898,708.60 万元。2009 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05,640.69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70.71 万元。公司2009 年一季度
报告正文已刊登在2009 年4 月28 日的《上海证券报》,公司2009 年一季度报告
全文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投资者如需了解公司最
近一期财务报告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公开披露的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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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和分析
一、财务状况分析
随着公司多元化发展战略的实施,近3 年公司总资产、负债规模增长较快,
资产构成基本保持稳定,资产负债结构较为合理。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
较高,平均占比达到66.25%。近年来公司加强应收账款、存货的管控力度,应
收账款、存货占总资产比例大幅下降。2006 年公司与长虹集团进行资产置换,
大量积压贬值存货被置换出公司,存货的资产质量得到有效提升,同时,长虹集
团将商标权置入公司,使得公司获得了对生产经营而言十分重要的商标资产,资
产的独立性得以提高。2006 年公司无形资产中的商标权增加了137,834.47 万元,
无形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大幅提高。
公司资产流动性较高,短期偿债能力较强,2006-2008 年的流动比率分别为
1.64、1.33、1.15;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整体债务风险较低,2006-2008 年母公
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9.20%、47.84%、52.53%。
近年来公司通过对应收账款和存货的管控,资产运营效率得到了提高,扣除
应收美国进口商APEX 公司账款的影响,公司其余应收账款账龄90%左右在一
年以内,账龄结构较为合理,2006-2008 年扣除APEX 公司应收账款后模拟计算
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1.26、13.76、12.83,周转速度较快且逐步提高。公司
存货质量得到了有效改善,由于公司房地产业务尚未实现营业收入,2006-2008
年扣除房地产开发成本的模拟计算存货周转率分别为3.27、3.74、4.40,存货周
转率有所提高,呈现良性发展态势。
二、盈利能力分析
2006-2008 年,公司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75,731.81 万元、2,291,438.58
万元、2,764,682.29 万元,分别增长24.54%、22.16%、20.65%。近年来随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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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6
多元化战略的实施,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实现了较快的增长,主营业务构成中传
统的电视、空调的比重逐渐下降,新兴的手机、冰箱、IT 分销业务的主营业务
收入占比逐渐提升。
公司综合毛利率保持稳定,其中传统的电视、空调毛利率较高;新兴业务中
手机业务的毛利率较高;IT 分销业务的毛利率较低;冰箱业务毛利率在美菱电
器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后大幅提升。未来公司将通过提升产品附加值、加强成
本控制、采用精细化的营销策略等措施提升公司的毛利水平。
公司近三年期间费用控制较好,三项期间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4.69%、14.51%、15.58%,较为稳定。
近三年公司对回收较为困难的APEX 应收账款及积压的存货进行了清理,
消化了历史包袱,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得到了一定提升。
三、现金流量分析
2006-2008 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8,553.99 万元、-41,528.12
万元、356,549.55 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分
别为1.23、1.00、1.04,公司经营活动造血能力较强,经营现金流较为顺畅。
随着公司多元化战略的实施,公司2006-2008 年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
为-37,355.75 万元、-99,017.95 万元、-161,098.84 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分别为100,234.44 万元、101,462.11 万元、19,706.17 万元,公司通过自有资金积
累及筹资活动满足了投资活动的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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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
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经公司2008 年6 月12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08 年6 月30 日四
川长虹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如
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简表
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名称
项目总投
资额
募集资金投
资额
募集资金用途
1
PDP 显示屏及模组
项目
49.6 亿元 10亿元
增资四川虹欧,投资研发、生产、
销售PDP 显示屏及模组
2 数字电视项目 5.6 亿元 5亿元
增资长虹网络公司,用于发展和
开拓数字电视业务
3
偿还银行贷款和补
充流动资金
15 亿元 15亿元
10 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降低
公司财务费用,5 亿元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
合计 70.2 亿元 30亿元
本次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所附认股权证由于持有人行权所募集的资金根据
认股权证行权价格和到期行权份数确定。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将本次发
行分离交易可转债行权募集的资金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要求不一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
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项目
的实施进度及轻重缓急安排使用。若募集资金与项目资金需求存在缺口,公司将
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其他方式解决。
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以自有资金增资四川虹欧7
亿元、增资网络公司2.5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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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8
二、PDP 显示屏及模组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平板电视上游生产技术和产品产业链的建设属于国家鼓励和大力发展的产
业,发展平板显示产业已被列入《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2006—2020 年)、《信息产业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和2020 年中长期规划纲要》
等政策性文件中。目前,国内电视产业已进入平板电视更新换代时期,平板电视
市场前景看好,但是由于缺少上游平板显示屏及模组的自主开发能力和生产能
力,我国平板电视产业的发展受到了严重制约,并已危及到业内企业的生存和发
展。
为突破平板电视上游关键部件的瓶颈,并尽量减少进入新产业带给四川长虹
的风险,长虹集团通过其控股的世纪双虹显示器件有限公司阶段性地承担了PDP
产业孵化期的任务,投资并控股了PDP 显示屏及模组项目。
本项目拟通过10 亿元增资PDP 显示屏及模组项目,增资后四川长虹将控股
PDP 显示屏及模组项目。
(二)增资方案
本次增资以股东权益评估值为基础确定各方在四川虹欧的出资比例,本次增
资美元兑人民币按6.95 确定折算汇率,四川长虹增资金额合14,388 万美元,其
中12,548 万美元增加注册资本,1,840 万美元由增资后全体股东按股权比例共享。
增资完成后四川虹欧注册资本增加至35,048 万美元,其中四川长虹出资21,546
万美元,占四川虹欧注册资本的61.48%;四川世纪双虹显示器件有限公司出资
9,500 万美元,占四川虹欧注册资本的27.11%;美国MP 公司通过两个全资子公
司Mavericks Investment Holding Ltd.和Cloudbreak Investment Holding Ltd.合计出
资4,000 万美元,占四川虹欧注册资本的11.41%。
(三)项目可行性
投资发展PDP 显示屏及模组项目有利于实现公司平板电视产业链向上游的
战略延伸,有利于公司平板电视产业链的垂直整合,增加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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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和盈利能力。本次对四川虹欧增资后,四川虹欧成为四川长虹的控股子公司,有
利于增强公司在PDP 平板电视业务方面的独立性,减少与长虹集团潜在的关联
交易(采购PDP 显示屏及模组)。
三、数字电视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随着全球模拟电视逐步向数字电视转换,数字电视产业迎来了巨大的发展机
遇。数字电视机顶盒是数字电视转化的主要载体,其在数字电视业务的发展中发
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网
络公司”)是我国最大数字机顶盒供应商和数字电视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之一,
其主要从事包括数字电视前端系统、端到端系统集成、有线、卫星、地面波数字
电视机顶盒产品和数字电视增值业务应用系统等业务。为进一步增强公司在数字
电视产业的竞争能力,满足网络公司快速发展过程中对自有资金的需求,公司拟
以募集资金投资5 亿元对网络公司进行增资。
(二)增资方案
对网络公司的增资以截至2008 年3 月31 日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为基础确定
各股东方在网络公司的股权比例。公司本次增资50,000 万元,其中21,815 万元
用于增加网络公司注册资本,28,185 万元由增资后全体股东共享。增资完成后,
网络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26,815 万元,其中,四川长虹出资25,815 万元,占注
册资本的96.27%;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出资9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36%;公司自然人股东合计出资1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37%。本次增资完
成后,网络公司仍然为四川长虹的控股子公司。
(三)项目发展前景分析
网络公司目前盈利模式以设备销售为主,在覆盖一定的网络后,将来向端
到端方案解决和内容提供商转化,介入数字电视平台,提供信息增值服务。网络
公司正积极介入数字电视网络运营中,从运营商前端到终端系统全程参与搭建,
提供完整的端到端的系统解决方案,并参与后期运营,建立连续的交易模式,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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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从数字电视的巨大增量收入中带来可持续的盈利增长。本次对网络公司进行增
资,投资数字电视机顶盒建设及数字电视前端和增值业务系统开发,将有利于进
一步推动发展公司数字电视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
能力。
四、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拟以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募集资金10 亿元偿还银行贷款,5 亿元补充
流动资金。截至2008 年12 月31 日,公司短期借款52.25 亿元、长期借款7.84
亿元,借款余额大幅增长,2008 年公司的利息支出更是达到了3.4 亿元(包括资
本化利息支出)。因此,在公司借款额大幅增加的背景下,采用成本低廉、使用
期限较长的债券融资替代成本高、使用期限短的银行贷款是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提高公司经营效益的必要选择。
随着公司近几年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及自营销售渠道的铺设,公司对流动资
金的需求增强,以5 亿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缓解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
压力,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提升有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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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查阅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具体如下:
(一)发行人最近3 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和2009 年1 季报;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资信评级报告;
(五)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六)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
(一)备查文件查阅网址: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1.发行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 号
联系人: 杨军、王华清
电话: 0816-2418436
2、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 座38-45 楼
联系人:陈文才、蔡丹、杨爽、陈庆隆、王鹏
电话: 0755-82943666
(三)备查文件查阅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 下午2: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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